其實你夠18歲、在外邊有地址就可以自已去辦事處簽名除名啦、你簽完名房署會搵屋主簽名的、仲可以加分or排早d、你由幾時搬出來住、有無當時的租單、電話費單的住址證明or2、3年前的、有的話帶去樂富羅籌問啦、早上7點半好去排隊啦、如果家人疏離無聯絡、鬼知佢幾時無係度住咩、、問過你地又話叫我吾使除名住、衣家又話要罰埋我、我搵邊個負責呀、睇下你自已有無得上訴啦、衣家搵區議會無咩用假、區議員只會寫封信比房署講下你情況、房署跟本好少理、你呢d又吾係老、弱、殘搵社工都無用、快d自已去申訴下、睇下房署會否因你在外多年有租約地址証明、可以酌情處現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