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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是否必須由長者做申請者?
唔理白表定綠表都好…真係見過份表應該明我講乜。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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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係全港市民物業!
人人做業主!

2025年我一定買到自己間屋做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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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 想住到死果日

不需由長者做申請者 但該長者必須成為所購買單位的業主或其中一名聯名業主。
祝未上樓朋友早日上心水樓;祝已上樓朋友安居樂業!
如果大家有任何疑問或分享..建議大家在適當分區發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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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2 楊管

咁其實,申請人填後生仔好D,定係填果位長者好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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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3 想住到死果日

如果本身「後生」及「長者」已形成核心家庭, 不預期未來會發生資產糾紛既情況下, 長者一人作為業主會最有利 (後生保有首置權利, 亦未使用房屋福利, 可以繼續抽居屋)

但新聞都成日報, 有陌生人會接近長者, 關愛照顧, 令長者最終「自願」將遺產過戶與該陌生人, 聯名業主情況下可以避免此類事件發生, 當然「資產糾紛」不止這一種

風險及利益既考慮因人而異, 請自行選擇

P.S. 居屋聯名業主係「聯權擁有」, 俗稱長命契, 業權轉讓需全體業主作共識, 其中一名業主離世, 業權歸其他業主所有, 遺囑不能凌駕契約


另外可能要考慮家庭成員身份 (呢Part 我唔100%肯定)
例如假設長者係爺爺, 後生係佢個孫, 即係自己, 父母健在並有居港權

情況A: 自己, 自己太太, 爺爺 => 申請人及太太作為核心家庭, 爺爺作為住戶成員及聯名業主, 可以參與家有長者

情況B: 爺爺, 自己, 自己太太 => 以爺爺作申請人, 其他住戶成員與申請人非核心家庭關係, 可能會變成非核心家庭的申請, 不能參與家有長者 (我唔100%肯定, 如遇上此情況, 請向房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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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擴2 G1352
28/3/2019 S1            10/6/2019 審查
22/8/2019 S2            22/2/2021 S4
10/3/2021 拒絕首派    20/3/2021 轉市2
15/4/2021 S4            16/4/2021 海達,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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