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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索案被告 鏹水淋證人


被告池志康昨由警車押離法庭時,不時做出勝利手勢

旺角女人街淋鏹水案疑兇前日在現場大叫「佢搞我老婆」,令人以為案件涉及桃色糾紛,但原來他是企圖轉移視線。疑兇乃一宗涉及 38萬元勒索案的被告,遭淋鏹水而受傷的手袋檔檔主則為該案證人。疑兇 7月被起訴後一直還押監房,直至上周四( 3日)訛稱父親病危,以保釋外出見父親最後一面為由,成功博得裁判官同情而獲准保釋,三日後他到檔主擺檔的地方淋鏹水施襲。

被告池志康( 28歲)報稱無業,他被控一項勒索罪,今年 7月 23日首次帶上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控罪指他於 7月 14日在旺角廣華街 1號對開,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陳先生交出 38萬元。

消息指, 53歲的姓陳男事主,多年前與妻子在旺角售賣手袋維生。陳早前有事求助於一名有背景人士,他向陳索取 40萬元,陳給他 2萬元,餘下的 38萬元則無以為繼。池志康認識該名有背景人士,於是代他向陳索取金錢。警方接報後為陳錄取口供,案件交旺角區反黑組探員跟進,至 7月下旬池被落案控以一項勒索罪。

控方昨表示,案件上周四再提訊時,由於律政司認為案件應在區域法院審理,故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昨日再提訊,等候轉送文件。

池首次提訊後一直不准保釋外出,還押監房約六星期。他上周四同時提出保釋申請,聲稱父親病危,希望能保釋見父親的最後一面。主任裁判官馬漢璋相信池所說,准池保釋外出。

池獲准保釋三日後抵達旺角女人街淋鏹水現場,尋獲陳後高呼陳的名字,然後向他淋鏹水。陳嚴重受傷,在旁的陳妻也遭鏹水灼傷。案件共造成 11人受傷,包括一名協助拘捕池的休班探員。據悉,池被捕時曾向在現場的警員表示:「佢搞我老婆!」

主控官指,控方要求將池還押警方看管,讓警方繼續調查案件,並為池錄取口供。池初步向警方證實,他上周申請保釋外出,並非如他所說見病危父親一面,而是尋找陳並傷害他,警方稍後會到池位於屯門寶田邨住所搜尋證物。控方相信淋鏹水一案會在今日提堂,不排除兩案日後會合併處理,故勒索案暫不會轉送至區院提訊。

池由當值律師代表,辯方既不反對控方申請,也沒有申請保釋。主任裁判官隨即宣佈池須還押警方看管。

警方發言人昨表示,池已被落案控告一項有意圖傷人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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