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1 有關申請須符合第2.1項的基本申請資格和第2.3項所載有關一般家庭申請的資格。
2.6.2 選擇與長者同住一單位
(a) 申請家庭最少有兩名成員,其中必須包括最少一名年長(即60歲或以上)父╱母╱
受供養親屬及最少一名年滿18歲的家庭成員,申請者可以選擇任何區域。
(b) 選擇參加這計劃時,該年長父╱母╱受供養親屬願意與較年輕的成員共住。
(c) 不論申請者是由年長父╱母╱受供養親屬還是另一名成年的家庭成員擔任,雙方均
須於接受詳細資格審查面晤時簽署一份意願書,聲明較年輕的一方成員會照顧年
長父╱母╱親屬,並一同居住。若日後被發現違反此條款,則所獲配單位的有關租
約會被終止。
2.6.3 選擇分別入住兩個就近的單位
(a) 申請家庭必須為核心家庭,連同最少一名年長(即60歲或以上)父╱母╱受供養親
屬,分別以兩份申請表,選擇位於市區以外同一區域內兩個就近的公屋單位。
(b) 選擇參加這計劃時,該年長父╱母╱受供養親屬必須年滿60歲。
(c) 在輪候調查期間,如年輕家庭的申請較先到達詳細資格審查階段,年長申請者可
獲提前同時與年輕家庭一起接受詳細資格審查。雙方均須於詳細資格審查面晤時
簽署一份意願書,聲明在獲配公屋單位後,年輕家庭會給予其年長父╱母╱親屬適
當的照顧。若日後被發現違反此條款,則獲配的所有單位的租約均會被終止。但
如年長申請者的申請較先到達詳細資格審查階段,年輕家庭申請者並不會獲得提
前同時與年長申請者一起接受詳細資格審查。
(d) 若年輕家庭的申請內所有人士已年滿60歲而符合資格,其申請會自動轉為「共享
頤年」優先配屋計劃申請,而年長申請者的申請則會自動轉為「高齡單身人士」或「共
享頤年」優先配屋計劃申請。
2.6.4 凡參加此項計劃而符合資格的申請,會比一般家庭申請提早六個月獲得處理。因此,
該申請會獲發一個相等於提早六個月的相應登記日期
編配都會以人均居住數目做編配的本留言最後由 我係女仔 於 2023-12-05 14:59:16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