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9 kfausk8
不客氣!
有關部門需要大家提供個人資料,是一般程序,應該是假設收回單位後發覺有問題!他們順藤摸瓜聯絡前租戶。
你們未到dead line當然有權住,如果租期是到十二月尾的話,2024 January 01=正式脫離租戶身分,記得所有該付都要付清,唔好有手尾跟。
既然已遞交遷出通知書,當然代表已通知,如果仍擔心,經過邨辦事處不妨直接問,盡量記低時間、此人的名字、起碼要知貴姓?唔好俾機會佢反咬。
在租務市場,無論私樓抑或店鋪,租客肯提前通知算是厚道,業主亦無權要求呢樣嗰樣。
再衰啲粒聲唔出閃咗去都有,其實最重要係收返個單位再出租,又唔係有仇都費事追根究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