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交代背景: 有一家三口 (60歲母(A), 姊(B), 弟(C)) 住在3-4人居屋轉公屋的單位,
弟的情況:
08年, 結婚生子, 當時戶主不肯加2人 (媳婦, bb) 戶籍, 故同年弟弟一家三口另外申請公屋. 同年10月, 弟弟一家三口被趕走, 故搬了出去住.
12年, 做審查, 同時回老家刪除戶籍, 13年派樓
(啟晴邨), 但現時未上樓.
姊的情況:
12年1月結婚並買了中高價私樓自住, 8月生b, 媽媽(A)開始亦住在她家, 逢1-5替她全日湊B.
現時情況:
當初的公屋單位, 現時只是得母(A)一個人每星期尾回家1-2日住.
姊(B)不打算交出公屋, 叫母多住幾年(白交租, 1個月住得幾日), 通到岩心水既居屋就用綠表身份買居屋.
問題:
如果向房署舉報濫用公屋, 會否影響弟(B)上樓?
沒錯, 我就是其中一個當時人(事件中的媳婦), 我唔會話我好正義, 唔多唔少我都有私心, 我係唔忿氣,
當初比人趕走都算, 我地一家三口都仲可以自立門戶,
佢地買得起樓仲要霸住間屋唔放番比其他人都算, 佢地買得起樓, 仲可以幫呢間"吉屋"交租, 已經證明經濟唔差,
仲想用呢個身份買埋居屋, 認真著數拎到盡!
我地就等公屋等左足足5年!
我想舉報佢地濫用公屋, 因為就算收番單位, 佢地根本唔憂冇地方住
你地話我衰都好, 我好大機會會話比房署知, 依家只係擔心會影響到我地上樓!
如果係你你會點做, 你會隻眼開隻眼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