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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都好亂,因為呢個係新政策,所以問佢哋都答唔到我,話上面都要咨詢政策組,所以我都唔知可以點做。至於呢個新政策點嚟,唔知你記唔記得鄺氏一家
我都唔好意思搞到人哋咁多嘢做。本留言最後由 kinki0313 於 2024-06-28 14:42:13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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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好似正常要12個月內處理,
三年前過身,但擁有1日?
三年黎都無處理過遺產?  
--------------
可能無期限,我都唔清楚...
但如果遺產無人認領,
政府應該會處理,
所以應該有個時限...本留言最後由 zooeleddhh 於 2024-06-29 04:32:27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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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8 kinki0313

kinki表示並非真金白銀去買樓!
先別研究層樓高低價,而係在於嗰間屋,始終係有價值嘅實物。
請教:只係擁有過一日物業,即刻變賣抑或又無價轉名俾其他人?當時其實係乜狀態?
翱翔天際⋯俯瞰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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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3 飛faiyu772

一間爛屋(之後搞裝修搞咗成40萬)
無價轉讓俾媽媽
但律師樓話文件上做唔到無價轉讓
佢寫咗間屋值4百萬(其實無可能值)
然後兩姊妹各佔1/4
同埋承接並轉讓俾媽媽
無收過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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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價轉讓是遺產稅吧

此終一間屋你點舊都好, 都係有一個價值
亦屬於可居住的樓房, 所以.......................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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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 屬於討論...........討論區麻
個個都有不同的看法
但總答案, 問律師可怎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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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4 kinki0313

C姐表示然後兩姊妹各佔1/4,換言之共有四人承繼了嗰間爛屋?
*律師所講正確!唔可能做無價值轉讓。
*佢無需要亂作價值,填土廳可查到該物業的資料,同埋值幾$?
**家父當年曾接收祖父留俾佢嘅物業,當時個律師提過,如果以送契形式都會有手尾跟。
**最終擬咗某價錢,當係賣斷俾我爸,呢個係比較安全嘅做法。
翱翔天際⋯俯瞰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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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5 founder

查返文件先知道:
原來曾經簽過放棄收取售樓價款權益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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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7 飛faiyu772

唔係四個人,只有媽媽1/2,姐姐1/4,妹妹1/4,現時法例規定,無立遺囑的情況下,死者配偶係有一半權益,剩低嘅就由子女平均分配!

我今日摷返文件先知道:
原來當年曾經簽過放棄收取售樓價款權益契約,即係無收過買方一分一毫,只係要搵律師樓摷返俾我先得本留言最後由 kinki0313 於 2024-06-29 20:32:29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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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5 founder

個天花板爛到見到鋼筋,牆身都爛到好多間裝修公司拒絕接單
老實講,我有公屋住緊,點解要返去住爛屋呢?
正常都唔會啦下嘛😂😂
三母親之中,得媽媽有啲積蓄,佢瞓身家咁去整返好間屋,終於可以住喺。所以,無論佢揀自己住定租俾人哋住,做人仔女嘅就唔好再打搞佢,兩姊妹都有工作,理應搬出去生活,媽媽都可以舒服啲過日子。

呢個只係我個人嘅觀點,如有得罪,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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