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
主頁 » 公共出租房屋 » 屋邨管理 » 公屋家庭成員與香港非永久性居民結婚…
頁尾 帖尾 顯示所有留言 搜索某用戶之留言 回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搜索本分區 搜索 支持鍵盤翻頁

雙程証,每3個月要返內地再辦續簽!   如果唔係公開/公眾人物比人釘住, 應該可以博大霧, 跳出跳入(住屋)既!本留言最後由 JW1229 於 2024-08-15 09:50:18 編輯
擴3, G1450
7/2022 轉新3
31/8 見主任, 21/9收合格信S2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回應 #11 JW1229

講到呢度,就有D怪,家庭狀況改變即衰仔B結婚,係應該第一時間通知房署。
但房署唔俾佢配偶住響現公屋,即係點?叫人分居?
那其實有冇特別恩准暫住可以申請?

都要問多樣,已報告房署。
但萬一配偶等待單程證期間,伯伯A身故?間公屋將會當1人還是特別恩准將來住戶而當2人?
強烈要求所有公屋賣給現在住戶!
公屋係全港市民物業!
人人做業主!

2025年我一定買到自己間屋做業主!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回應 #12 想住到死果日

係計1人, (即係收入同資產都只能用1人去計,隋時交雙倍租)
甘要睇間公屋係1-2人, 定2-3人面積, 如果2-3人,就要搬去較細既單位(1-2人)算係預埋你加B仔老婆!本留言最後由 JW1229 於 2024-08-15 12:38:10 編輯
擴3, G1450
7/2022 轉新3
31/8 見主任, 21/9收合格信S2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又搏下大家同情心:
如果伯伯A 失能,可唔可以特事特辦申請媳婦C 盡快獲得單程證和公屋加屋照顧家翁?
這似牽涉入境處和房署兩個部門。本留言最後由 想住到死果日 於 2024-08-17 09:38:00 編輯
強烈要求所有公屋賣給現在住戶!
公屋係全港市民物業!
人人做業主!

2025年我一定買到自己間屋做業主!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頁首 帖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曾訪分區 支持鍵盤翻頁
重要提示:為免用戶蒙受損失及為公平起見, 一律嚴禁透露商戶或裝修師傅資料, 違者會被警告, 嚴重者將被禁言甚至禁訪本討論區, 敬請合作。 (詳情) (用戶守則)
抱歉! 你無權回帖。
如果你已建立帳戶但未登入, 請按此登入
你未建立帳戶? 請按此建立帳戶。(完全免費)
建立帳戶後請按此重載本頁

請按此瀏覽"重點帖子"! X
分區表  登記 登錄 頁首 回帖 搜索 頁尾 在本分區發新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