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
主頁 » 公共出租房屋 » 屋邨管理 » 如果戶主以外的一名家庭成員不常居於單位內
頁尾 帖尾 顯示所有留言 搜索某用戶之留言 回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搜索本分區 搜索 支持鍵盤翻頁
含上傳圖片/文件之留言 只顯示含上傳圖片/文件之留言

如果戶主以外的一名家庭成員不常居於單位內
會否被終止租約?

租約列明「承租人及登記之家屬成員必須經常持續居住於該樓宇內」

謝謝大家。(代發帖)
祝未上樓朋友早日上心水樓;祝已上樓朋友安居樂業!
如果大家有任何疑問或分享..建議大家在適當分區發新帖。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除非有人投訴,否則冇人知.
2024年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如果預計重傷重病長期住院,可唔可以托醫務社工跟房署講明唔響度原因?
強烈要求所有公屋賣給現在住戶!
公屋係全港市民物業!
人人做業主!

2025年我一定買到自己間屋做業主!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回應 #3 想住到死果日

邊日入邊日出院醫院都會寫清寫楚,你有出院紙架麻本留言最後由 我係女仔 於 2024-10-25 14:12:03 編輯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2查看名單


突發奇想: 屯門新樓好似裝左"智能門卡", 出入掃碼, 有晒出入記錄!  遲早有什麼智能管家, "同朕,Check晒你間公屋既事"    (沖左幾多次廁所, 丟左幾重垃圾)本留言最後由 JW1229 於 2024-10-25 15:25:35 編輯
擴3, G1450
7/2022 轉新3
31/8 見主任, 21/9收合格信S2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2查看名單


回應 #5 JW1229

同監倉冇乜分別
擴3 G1421*** 04/2018(藍咭)
2024特快 P0026**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所以有啲傻人仲話新科技好
簡直糖衣毒藥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回應 #6 SoSo7136

C姐這樣說,得罪全港224萬租戶!
其實,兩者的分別很明顯,
監倉=必須表現良好、刑滿先至可以正式離開;
公屋單位自出自入,間中去遊埠、回鄉小住,只要不超過三個月就ok
   
翱翔天際⋯俯瞰人間⋯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1查看名單


回應 #8 飛faiyu772

3個月回來1次就得?
新3 G1408xxx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回應 #9 noodle2

附圖資料來自房署網站,
請留意藍圈。
如果C兄有這必要,
日子千祈唔好計得太盡,
假如發現太多人利用呢個漏洞,
有關部門肯定就會想辦法去堵塞,
你間接令到有需要的老鄉們,苦啊!
抱歉! 你無權閱覽或下載此留言的上傳圖片或文件。
如果你已建立帳戶但未登入, 請按此登入
你未建立帳戶? 請按此建立帳戶。(完全免費)
建立帳戶後請按此重載本頁。
翱翔天際⋯俯瞰人間⋯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1查看名單

頁首 帖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曾訪分區 支持鍵盤翻頁
重要提示:為免用戶蒙受損失及為公平起見, 一律嚴禁透露商戶或裝修師傅資料, 違者會被警告, 嚴重者將被禁言甚至禁訪本討論區, 敬請合作。 (詳情) (用戶守則)
抱歉! 你無權回帖。
如果你已建立帳戶但未登入, 請按此登入
你未建立帳戶? 請按此建立帳戶。(完全免費)
建立帳戶後請按此重載本頁

請按此瀏覽"重點帖子"! X
分區表  登記 登錄 頁首 回帖 搜索 頁尾 在本分區發新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