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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頁 » 公共出租房屋 » 屋邨管理 » 準收入超額公屋戶 現在策略應該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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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2 配房組

唔係呀,係發出遷出令,冇得用錢保公屋呀。
強烈要求所有公屋賣給現在住戶!
公屋係全港市民物業!
人人做業主!

2025年我一定買到自己間屋做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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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3 SLLAM

咁樣難D,咁超級寬敞戶可唔可以拎保證,搬左細屋後如果有朝一日結婚,就俾番間中屋佢呢?  


見係你就講下: 3人家庭,兩夫婦與仔仔,夫婦每人各自搵 $16,000 ,間公屋當月租$2,000,
家庭收入 $32,000 並沒有超過入息限額 2 倍,但這家庭幾時存款會超過 250萬呢?

而因$250萬而被收屋的話 ,這250萬夠唔夠買樓或成世租樓?    本留言最後由 想住到死果日 於 2024-10-28 18:22:03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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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7 andylee81

除非係極不適切環境公屋,例如我阿媽70年代一家6口住唔夠200尺冇𨋢單位,甚至阿媽果時間公屋有獨立廚廁已叫做當時相對好環境。當時解決辦法冇架,惟有大仔大女早D結婚搬去更不適切既安置居囉。

否則,只要住慣,你覺得想住公屋住到死果日,係講笑架咩,
與置業有風險有咩維修自己出錢,單位外牆石屎剝落扑死人要上身,及負資產等等問題。

人有慣性搬唔係咁過癮,比如你就係樓下間小學既校長,你想唔想搬?

影片更說明一件事,1987年前並無富戶慨念,2017年前並無迫遷,咁以前搬入去點預到呢D野?
與,也令人明白點解公屋有停車場,與為什麼有公務員配額自打嘴巴(公務員PT0 月入都離晒地),因為公屋預設係窮一世先係歲月史書,英政府冇講過。本留言最後由 想住到死果日 於 2024-10-28 18:40:59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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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2 想住到死果日

遷出令呢點的確係現行做法,但係你想佢之後點「用錢保公屋」呢?
我夠想政府以收取額外租金,嚟取代將收入足夠高嘅人逐出公屋嘅做法,但係而家客觀情況就係好多人輪候緊公屋,有啲人住緊係不適切居所,等公屋短則三年長則十年……
瀑灣讀書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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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4 想住到死果日
否則,只要住慣,你覺得想住公屋住到死果日,係講笑架咩
試將呢句話嘅「公屋」二字替換成「寮屋」/「板間房」/「籠屋」,甚至「監獄」
1987年前並無富戶慨念,2017年前並無迫遷,咁以前搬入去點預到呢D野?
1950年代嘅香港政府夠冇預到香港啲市民會越住越有錢囉,所以咪喺1970年代推出居屋;


1970年代嘅香港夠冇預到會有人好有錢,都仲要留喺廉租屋邨,所以喺1987年引入富戶概念;


2010年代初期嘅香港夠冇預到會有大把人一手物業收租,然後可以作到自己收入好低,所以喺2017年將「3 and 84」改做「5 or 100」……
瀑灣讀書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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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3 想住到死果日

1. 寬敞戶搬細屋之後結婚有冇得搬返大屋:可以有,只要家庭人口增多令到人均面積少於7平方米,租戶可向房署要求換大一點嘅單位。
2. 三人家庭月入3.2萬預計何時資產超出?由於公屋租金平,所以3人家庭每月生活開支連同租金1.7萬之內已可搞掂,即一個月可剩1.5萬。因此只需14年,積蓄就會超過250萬。若到時樓價與人工的差距同而家相同,咁買居屋可以,買私樓就只能買大西北啲細價樓。至於租私樓,當租金係1.5萬,就只夠租差唔多14年(假設不加租),所以千祈唔好租私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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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6 神安飛瀑
試將呢句話嘅「公屋」二字替換成「寮屋」/「板間房」/「籠屋」,甚至「監獄」


首先我已經戴左頭盔,講出係有不適切政府房屋例如安置區、徙置居、以前一家6口甚至8口分到唔夠200尺果D舊樓,
但以上3者,大部份已不在少部分變古蹟,90年代未以上受害人都已經多數上左樓。

又,以前係有人為「寮屋」同政府死過都唔肯上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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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終於答咗香港幾多個富戶(02:02):


4萬多富戶佔5.4% 110戶交市值租金

房屋局稱截至今年8月底,房委會轄下公屋有4.38萬個富戶,佔整體公屋租戶約5.4%,當中約3.79萬戶須繳交倍半租金;至於要交雙倍租金及市值租金的租戶分別有5800戶及110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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