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
主頁 » 資助出售房屋 » 居者有其屋 » 房署家訪未補價居屋住戶
頁尾 帖尾 顯示所有留言 搜索某用戶之留言 回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搜索本分區 搜索 支持鍵盤翻頁

房署有權家訪的, 但應該唔係突擊家訪, 都要先通知業主,因咩事需要家訪囉!
擴3, G1450
7/2022 轉新3
31/8 見主任, 21/9收合格信S2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想八卦下邊個屋苑要家訪?
開開心心做業主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回應 #1 joe123

拿拿拿,吾好做壞規矩呀,果三千蚊篤灰
費係要篤公屋,未補地價居屋未有篤灰費
大家等下明年施政佈告,有居屋篤灰費先
好做野。 本留言最後由 andylee81 於 2024-11-04 10:58:46 編輯
新4 G136 11/2014 藍卡  
房署審查 7/22年
9月首派 11/22轉綠表
11/23年 派屋畢業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回應 #11 SLLAM

講係咁講.我青富苑窗對面幾間屋,無裝冷氣/窗簾/煤氣/無開窗,長期晚上都無開燈,邊有人理呀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回應 #11 SLLAM

用途及居住

根據資助出售單位業主與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於購入單位時所簽訂的買賣協議,業主只可將該單位作私人住宅用途,並確保將由其本人及名列購買該單位申請表上的全部家庭成員居住。任何家庭成員(包括業主本人在內)倘事前未得房委會的書面同意,不再實際或永久居於該單位,則不論原因為何,房委會有權要求業主把該單位轉讓回房委會,而業主在收到房委會的書面通知後,須立即把該單位轉讓回房委會,有關費用及支出概由業主負責。



但無 "不可以給名單以外的人住" 規定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1查看名單


回應 #17 iwyk4

系呀…佢只系保障名單上面的人唔會被人騙…無屋住啫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1查看名單


新3 G1411xxx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回應 #17 iwyk4

呢個條例應該係防止d人買咗之後空置幾年 之後以清水樓賣出去賺差價
安居樂業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1查看名單


回應 #20 alice1218

所以只係限戶籍上人士要喺度住 但無話無名唔可以喺度囉。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頁首 帖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曾訪分區 支持鍵盤翻頁
重要提示:為免用戶蒙受損失及為公平起見, 一律嚴禁透露商戶或裝修師傅資料, 違者會被警告, 嚴重者將被禁言甚至禁訪本討論區, 敬請合作。 (詳情) (用戶守則)
抱歉! 你無權回帖。
如果你已建立帳戶但未登入, 請按此登入
你未建立帳戶? 請按此建立帳戶。(完全免費)
建立帳戶後請按此重載本頁

公屋申請速報系統 X
分區表  登記 登錄 頁首 回帖 搜索 頁尾 在本分區發新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