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
主頁 » 公共出租房屋 » 屋邨管理 » 上樓後離分一問
頁尾 帖尾 顯示所有留言 搜索某用戶之留言 回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搜索本分區 搜索
1...9...11
支持鍵盤翻頁

加油,為了孩子!!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加油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加油!


樓主應該係將兒子=孩子
好運降臨!謝謝主恩! 我溫馨的家!
已買居屋!搬離細小既公屋!
繼續努力!希望好運又再次降臨!
目標邁向:dream house 3.0♡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回應  kashin

1) 收左樓先辦離婚,否則會因減人而影響是此編配的單位。2) 1500贍養費一定要取,呢個係責...
FaFa@啟晴 發表於 2013-6-9 21:04:05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回應 1# kashin
是不公平, 你應該現在同房署講你的情況,要他們安排你們2-3人單位,你現在是1方單住, 是嗎?平D租


回應 65# kashin

順便提一提妳:
如果攞到屋後, 千萬不要比妳老公知道地址.
為了保障妳及子女,亦都千萬不要比妳及子女的身份証號碼.
對呢d人渣,唔洗客氣.佢地當香港女人係提款機,千其唔好心軟.加油!!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借海濤法師的話給你聽:「心情不好時, 就要經常問自己, 擁有什麼而不是沒有什麼。 如果生活已處於低谷,就大膽走,因為怎樣走都是向上。世界很大,機會很多,人生很短,不要蜷縮在一小井小中。
No.12778, 2人, S3:27/1/2015,
S4:28/1/2015, 30/1/2015收信,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係仔...或者個心成日見到人地既女好叻..所以打錯女...我本身都好想生個女....之前打左去問好多吾同機構....都係比意見上左樓先除名...唉...7月頭有鎖匙信...即係要搞幾耐先上度樓...又吾知間樓有咩要搞...有朋友之前派左藍田..佢話如果吾介意只係做窗簾..廚房自己裝層架...同埋同膠地板...佢門匙都係換....即係幾千蚊就可以了...找人搬屋而家都吾平...佢叫我預5,6千蚊啦...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乙部
第九章:公屋住戶離婚後的住屋安排
鑑於離婚問題複雜,房屋署(房署)會視乎個別情況,依據 常理,以靈活方法處理該等個案。
一般來說,房署在住戶分居期間,不會主動要求任何一方 遷出,因為這只會對陷入婚姻危機中的家庭造成壓力,並排除 他們和好的機會。
當離婚訴訟完結後,承租人及/或其前配偶應與所屬屋邨 辦事處聯絡。房署職員會透過面談向離婚人士講解有關的租約 事務管理政策。以下段落所載的資料只供一般參考之用。
不涉及額外公屋資源的離婚個案
倘 離 婚 雙 方 未 能 就 公 屋 的 租 約 達 成 協 議,房 署 通 常 會 支 持 把公屋租約撥歸:
1. 獲得所有子女管養權的一方(倘租約內並無其他認可 住客);或
2. 包括所有認可住客(如成年子女、父母、姻親等)的一 方;或
3. (就共同管養權個案而言)獲判可與子女共住以照顧 其日常生活的一方(如適用)。
離婚後的單身一方須遷離公屋單位,然而他/她可申請下 列的安排:
1. 如無法另覓居所,又符合入住中轉房屋資格(包括入 息、資產、無擁有住宅物業等條件),可申請新界區 中轉房屋的一人單位;及
2. 透過單身人士輪候登記冊申請公屋,並可獲縮減輪 候時間,減幅相等於前租約的居住期,但最長以三 年為限。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頁首 帖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曾訪分區
1...9...11
支持鍵盤翻頁
重要提示:為免用戶蒙受損失及為公平起見, 一律嚴禁透露商戶或裝修師傅資料, 違者會被警告, 嚴重者將被禁言甚至禁訪本討論區, 敬請合作。 (詳情) (用戶守則)
抱歉! 你無權回帖。
如果你已建立帳戶但未登入, 請按此登入
你未建立帳戶? 請按此建立帳戶。(完全免費)
建立帳戶後請按此重載本頁

請按此瀏覽"重點帖子"! X
分區表  登記 登錄 頁首 回帖 搜索 頁尾 在本分區發新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