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拾殘局政府有責
這些年來,領展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斷大幅加租、外判商場管理、出售物業,犧牲小商戶和居民利益。政府是始作俑者,當然有責任收拾殘局。對於領展出售商場物業,有關注團體主張加強監管,要求政府交代領展轉售物業和新買家拆售車位有否違反地契;亦有人提倡領展招標出售停車場時,應當在買賣協議加入禁止拆售條款。凡此種種,均屬合理要求,政府和領展應當正視,不容推搪。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曾形容,「政府面前有三座大山」,即領展、港鐵票價以及取消強積金對冲,其中最難處理的是領展問題,因為領展是「全商業營運」,當局難直接介入。然而政府仍應多想法子,處理領展這座大山,例如調查領展有否違反《競爭條例》,以及積極物色地點興建公營街市,增加市場競爭,削弱領展霸權;長遠更可考慮在各區興建新型綜合市政大樓,為區內市民提供車位、文娛康樂及託兒等不同社區設施。
現在政府若要全面回購領展,涉款恐達千億元,並不可行,然而如果領展進行資產組合策略評估後,真的決定大手出售部分商場物業,政府也不妨考慮是否參予投標。雖然此舉勢必引發公帑是否用得其所、變相抬高領展中標價的爭議,然而回購部分商場或街市的考慮,也不應斷然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