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
主頁 » 公共出租房屋 » 屋邨管理 » 受父連累收回公屋覆核敗訴
頁尾 帖尾 顯示所有留言 搜索某用戶之留言 回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搜索本分區 搜索 支持鍵盤翻頁

受父連累收回公屋覆核敗訴
(明報)2011年5月11日 星期三 15:55
男子不服房委會因其父收藏私煙而一併將其分了戶的公屋單位收回的決定,提出司法覆核,但被高院裁定敗訴。
司法覆核申請人陳超華,與妻女同住翠屏北村翠柏樓,陳父則與其他子女住同層另一單位。陳家1990年起入住翠屏北村,初由陳母任戶主,至97年陳母去世,戶主改為陳父。陳家因擠迫而分戶,陳超華及妻兒以佔用人身分居於上址,但兩單位戶主仍是陳父。
2009年12月陳父因在家藏有7.1萬支私煙被海關搜出,在觀塘法院被判監5個月。去年4月房委會以違反房屋條例終止其租約,下令兩單位「交吉」。
陳家曾向房屋上訴委員會指一家人少溝通,對父親犯法毫不知情,服刑後陳父已感後悔,且兩家人各自獨立生活,水電煤亦分開交費,陳超華一家對於同被逼遷感到十分無辜,而且他經濟能力有限,無法負擔私營房屋,遂司法覆核房屋委員會及上訴委員會堅持逼遷的決定。
【案件編號:HCAL88/10】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個案  2011年4月20日:

http://www.cyclub.happyhongkong.com/viewthread.php?tid=19724

違約單位可即時收回
【東方日報訊】收樓株連家人房會遇挑戰
申請人陳超華(五十六歲)一家四口居於翠屏北邨一個單位,他父親陳玉華(七十八歲)、弟和妹則居於同層另一單位,但兩單位的戶主都是陳玉華。陳玉華被揭發在所居單位內藏有七萬一千支私煙後,房委會去年三月發出遷出通知書,一併收回陳玉華租用的兩個單位。

觀塘翠屏北邨一名向房屋委員會租用兩個單位的年老男戶主,因在自己所住的公屋單位內藏有大批私煙,除了自己居所保不住外,更「株連」無辜家人,即他兒子佔用的另一單位也被房委會收回。老戶主兒子聲稱不知父親用公屋犯法,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房委會只收回父親單位,成為首宗公屋佔用人以不知道戶主在單位犯法而要求保留租約的案件。案件昨在高院審理後,法官押後宣判,但表明法庭無權改寫租約及將申請人立為新戶主。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真係唔知....我唔信
peter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1查看名單


個兒子分分鐘收藏私煙,就嫁禍比老父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一位七十八歲老人家是否有咁好精力去賣成屋私煙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1查看名單


房署係唔係應該只收回藏私煙的單位?
祝未上樓朋友早日上心水樓;祝已上樓朋友安居樂業!
如果大家有任何疑問或分享..建議大家在適當分區發新帖。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應該收回!

本帖最後由 ming明 於 2011-5-12 09:49:33 編輯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二居同一戶名,所以是同時回收.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我唔明點解個屋主可以有兩個公屋單位名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頁首 帖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曾訪分區 支持鍵盤翻頁
重要提示:為免用戶蒙受損失及為公平起見, 一律嚴禁透露商戶或裝修師傅資料, 違者會被警告, 嚴重者將被禁言甚至禁訪本討論區, 敬請合作。 (詳情) (用戶守則)
抱歉! 你無權回帖。
如果你已建立帳戶但未登入, 請按此登入
你未建立帳戶? 請按此建立帳戶。(完全免費)
建立帳戶後請按此重載本頁

請按此瀏覽"重點帖子"! X
分區表  登記 登錄 頁首 回帖 搜索 頁尾 在本分區發新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