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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行動障礙者放棄尊嚴生活,是我們願意為老後所做的選擇嗎?

當我們以為「安置中心不能開伙有什麼了不起嗎?不會去外面吃嗎?」,所忽略的是身障輪椅族在外用餐卻難以覓得無障礙友善空間的困境;當我們以為「分開找房子不是比較容易嗎為什麼硬要住在一起?」,所忽略的是這群中低收入者唯有住在一起,那些生活必要的水電瓦斯網路電視等開銷,才有辦法共同負擔;當我們以為「安置中心沒有電視網路又怎樣,有地方住已經很好了」,我們忽略的是多數無家者最終缺乏或導致無家的成因,並非(或不僅是)物質上的匱乏,而是他們與社會連結的斷裂。

唯有住在一起,那些在外承受的厭棄眼光與赤裸裸的驅趕,才有人理解、有人承接,那些交不到朋友、不被認同、被家人拋棄、走到哪裡都被拒絕的痛苦,沒有任何人能夠憑一己之力面對,也沒有任何人能要求他們獨自承擔。

新巨輪平日的生活空間。攝影/葉靜倫


社會局「提供」的安置是一種「生存」,新巨輪原本擁有的卻是身而為人、擁有獨立生活空間與能力的尊嚴「生活」。如果說這一切真的都是「依法行事」,那麼,我們是否該思考,這真的就是我們要的「法」嗎?這就是「法」與社會保障的精神嗎?社會工作可以如此去人性化的行事嗎?或者說,真的要「依法」,我們真的無法可依了嗎?10 萬元有找的 3 個月安置費,社會局找不出來,那可以協助申請租屋補助嗎?可以再寬限拆除日期,盤點所有閒置空間,為這種障礙者聚集自立的模式找到新的可能嗎?

一個社會如何對待輪椅身障者,揭示的是我們將如何對待我們的老後生活。因為沒有任何人敢說,自己有一天不會因為意外或年邁,暫時性或長久性的需要依靠輪椅等輔具度日。甚且,社會公共設施所必須設置與關切的無障礙設施,包括走道、斜坡、低底盤公車等,也並非只為了看似少數的身障者,還可能包括推嬰兒車的父母、推行李箱的國內外旅客等各種可能情境,而這都還只是最基本中的基本,根本尚未討論到社會對待輪椅輔具使用者的漠視與嫌避。

在社會氛圍尚未扭轉、公共空間通用設計尚未完備之前,我們卻先開始抹殺一群輪椅身障自立生活的可能,從城市邊緣一路將之驅趕至社會邊緣。如果這樣保有尊嚴、奮發自立的群聚生活型態是臺灣社會從未經驗過的(畢竟我們只能善意假想,社會局可能是不知道該拿這群人怎麼辦),那我們是否是時候開始思考,如何支持這樣一群努力嘗試的人,讓其他長期依靠救助的行動障礙者──以及未來可能需要使用輔具行動的自己──知道:「原來生活還可以有其他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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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立青專欄/「努力不在地上爬著,不想再被說是乞丐行業。」專訪巨輪協會街賣者

「我們很辛苦,但至少我們絕對不要在地上爬。」巨輪服務協會(巨輪合作社)理事長陳安宗說道。

這裡離板橋市中心有一小段距離,偌大的空間隔成倉庫,也隔成辦公室和一間一間的房間,招牌的旁邊有 4 輪機車和枴杖,入口的幾臺電動輪椅充電時閃著紅色、橘色的亮光,大門入口堆滿高高的紙箱,搭著幾個有貨物或是沒有貨物的塑膠托籃,裡面有抹布、原子筆、口香糖和諸如溼紙巾等各種商品。



鐵皮屋下,被隔成單間的小房間。圖/作者提供


堆在角落的街賣品。圖/作者提供

理事長陳安宗謝謝我來關心他們,因為現在已經很少有人願意理解坐輪椅的身障街賣者,大多數的人會撇頭不買,少部分的人快快掏出錢,希望趕快他們離開。這些他們早已習慣,他嘆了口氣說:「我們這樣的人,其實就是把臉拿出來賣。」

他說的是事實。來此之前,我原本想的身障街賣者早已經有各種不同的都市傳說,諸如將人手腳打斷後要求爬行在地;好手好腳的人坐上輪椅假冒身障;由集團控制並且逼迫身障者上街賣貨,甚至要求業績。



巨輪合作社陳大哥。圖/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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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他們忿忿不平:「去賣的地方都在大馬路上,臺灣這種人口密集之處隨便都會有社工警察來問,這種集團控制的事情哪有可能發生在臺灣?」理事長嘆氣:「我們最大的困難是無法面對社會的異樣眼光。」身旁的其他成員努力插嘴起來:「我跟你說,那些都是假新聞、一定是剪接影片害死人的。」說著說著激動起來。

身障者的工作不僅僅是自己,我眼前的這位母親小茹姐來自中國,獨立在這裡推著自己的兒子和一籃子的街賣品生活,她接著說:「那些謠言不知道是從香港還是從哪裡傳來的,我們有可能希望自己的孩子這樣嗎?」

小茹姐與兒子相依為命,幾次激動的打斷大家的談話,急切想要找出什麼,證明大家並非外界所想的集團。他們多次強調這是他們的「家」,才說到一半就跑去拿出「證據」──那些報紙,折疊整齊的收在牛皮袋中,上面的資訊寫出他們的故事,「我們有上聯合報」,日期是 103 年 10 月 23 號,是一篇由記者專刊的調查報導。「呂思逸先生很好,他說他身為一個記者,就是要為我們正名。」

圖/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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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報導寫出了他們的組織以及生活方式,用了「體制外的社福體系」來形容他們的關係,還加入勞工局及社會局的回覆。但這篇報導刊出後,再也沒有記者持續追蹤。

他們也因此擔心被惡意曝光,尤其是不懷善意的窺視。臺灣人並非沒有愛心,但愛心似乎只給「像樣的」弱者,「非全然的弱者」不可以享有社會資源。陳老闆過去領有低收入戶資格,接受補助而生活著,努力在街頭推銷販售後,聚集現在的朋友、「家人」們,大家一起組織起來思考「該如何維生」。他們試過幾個方法:聯合訂貨、設計特定產品、開會研究可能的街頭商品、針對人群的取向進貨⋯⋯「我們不想和以前一樣被說是乞丐行業,我們很努力的不要在地上爬著,放那些歌,我們很希望可以靠自己的努力改善生活。」這裡每個人都在重覆同樣的話,但他們的選擇不多,真的不多。

協會最有價值的資產是一臺廂型車,過去他們曾固定開車接送街賣者前往指定地點做生意,南至苗栗、北至宜蘭的鬧區。但在陳大哥身體變差後,便無法繼續用這樣的方式載運夥伴前往這些地方進行街賣了。

這臺廂型車是協會最有價值的資產。圖/作者提供


「我們以前跑去華納威秀,去地下街,看那裡的年輕人都在路邊,想說來賣撲克牌,大家進了貨之後卻根本沒人買。」話沒說完小茹姐繼續說起惡劣的驅趕行為,街賣者即使弱勢如同身障,依舊必須在驅趕下求情。「還好警察不會真的開我們單。」他們眼中的警察對於在街頭的販售者反倒寬容起來,「警察會說『不要再過來』,但我們能去哪裡呢?」「至少他們會先離開,但遇到保全就沒辦法了。」

身障街賣者所能到的場所受限於可用輪椅移動的空間,臺灣的人們不喜歡看到推輪椅的雙人組合(身障者乘坐輪椅,後面有人幫忙推著到處跑,協助行動),小茹姐過去的經營方式因此受限。過去,他們一整天從萬華龍山寺為起點沿街賣,從祖師廟一直到農安街,運氣好,一天或許可以賣 1500 元,但如果沒有主動推銷,很可能連續一整天都「槓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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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會成立之後,為了讓群眾相信他們沒有被集團所控制,巨輪的身障街賣者每個人都有協會立案的證明影本。近 2 年,許多人開始改為使用電動輪椅,單獨出外推銷叫賣,但這樣的危險性高,也受限於電動輪椅的電池續電力,最多 1 天不能超過 30 公里,只能跑約 4-6 小時。新型的電動輪椅每月租借,租金 1700 元,他們直言,租用反而是較為經濟的方式,也比較能夠撐上一整天。這樣租借而來的電動輪椅還不用附上保養維修等費。只是現實擺在眼前:單獨去賣的收入和推銷效果遠遠不及有人在後方幫忙推銷來得好。少了推輪椅的人,主動推銷更加受限。當街賣者有人推行輪椅時,較為不便的道路可以繞過,彼此之間也有個照應,相較於此,單獨一人前往街賣時的風險高上許多。

除了地點,這樣的街賣也受限於天氣,他們看天吃飯,有些日子幾乎無法工作:像是梅雨、大暑、寒流。梅雨季節時,無法冒著大雨出門;酷暑時刻也不會有人在街上消費;寒流時節,對上了年紀的街賣者十分傷害。

人生百味與知名插畫家合作的紅包袋與香氛片。圖/ @ 痞客邦


圖/作者提供


他們既有的商品多數是日常用品,即使大量進貨依舊難與一般通路競爭,臺灣隨處可見的便利商店成為貨品的比價站,他們籃子裡面總是一些抹布、牙刷、原子筆和口香糖,人生百味的創意商品放在其中顯得格格不入,卻是與其他通路有所區隔的唯一商品,唯一一個「外面買不到」的商品

這裡的身障者多數每個月只有 3000-4000 元的補助,陳大哥曾有低收入戶的補貼,一個月也僅僅 8300 元,在這樣的狀態下,這些年屆 50 的人除了街賣,難有所謂的「競爭力」。陳大哥過去的努力也成為經驗,和身邊的朋友們一起包裝貨品、貼上協會的名字,把塑膠籃內的商品一樣樣排列整齊,甚至身上帶著協會的收據和立案證明,那句話又一次出現:「我們也想努力改變生活,讓自己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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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folee0001 於 2018-05-14 14:47:48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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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們的道路看來並不容易,他自己組織協會,大量進貨後自求生路,在媒體曝光後,補助反過頭被社會局取消。勞工局則希望他們都要有勞健保,他指著門口那臺廂型車:「我們拿這臺車去貸款,信貸車貸都用上了,現在連想要改裝成無障礙車的錢也沒有。」我繼續問起這社會上幫助他們的團體,卻想了半天才擠出 3 個:人生百味、公益專案協會威廉髮藝

這 3 個幫助者一個提供「高附加價值」的商品;另一個公益專案協會讓他們免於被罰款,協助成立協會並應對政府;威廉髮藝則是長期小額捐款。我原本以為還有其他組織,但他們說完後呆著看我──現實中似乎也就只有這樣了。

出房間後幾個身障街賣者自行煮了飯後看著電視,另有 2、3 人在房間看書滑手機,還有人帶我看他們的日常裝扮。在人生百味服務的實習女孩們說,要試著幫他們調整塑膠籃的擺設、並且設計新的招牌,他們樂觀其成,拿出一個個商品,上面都印有協會的名稱,牆上同時掛著幾個輪椅的輪子,幾個人洗的衣服正在晾乾,我從另外 2 個窩在椅子上的人身上,看得出來這是他們的「家」。



每個人的單間小房間/圖/作者提供


圖/作者提供


這是這些街賣者的「家」。圖/作者提供

他們邀請我一起用餐,我突然想起來,問他們大家有沒有一起聚餐,陳大哥的表情卻落寞了:「我們不敢一起出去用餐,會引來麻煩。」我驚覺問錯話,他卻反過頭來安慰我:「哪裡有餐廳一次可以接 15 臺輪椅呢?」我答不上話,他接著說:「吃得太好,又被說是集團怎麼辦?」

無論如何努力,他們能做的依舊有限。社會大多數人聽信一些街頭謠言,產生偏見不願購買;少數願意購買的人又總是別過頭去,只求他們離開視線,「快買快走開」,想要道謝都看不到對方的正眼和鼓勵。在如今的商業社會中,商品也難有競爭活路。人生百味的成員也誠實告訴我,除了那次的「紅包事件」,他們的其他商品並沒有真正帶動熱潮,那次的香氛片和紅包行銷的成功難以複製,在這個強勢通路遍布大街小巷的時代,街賣者一直走得辛苦。


離開時,陳老闆出來送我。圖/作者提供

離開的時候,陳大哥堅持要送到門口,他還說我們可以試試新的電動輪椅,那是他們的新希望,畢竟有了電動輪椅後可以一個人賣,希望可以讓社會知道他們真的沒有黑道集團操控。

他坐在電動輪椅上揮手送我,外面飄著雨。

我記得他對我說的最後一句話是「我的身體站不起來,但我們很努力的不要回到過去,在地上爬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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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長陳安宗先生說明協會被拆的心情整理】

我們需要長官多一點時間,讓我們為夥伴們安排進退,但是法律無情,我們不只要面對,而且還要配合拆除的時間。五月是梅雨季節,我選擇了這個時間,是因為這段時間夥伴們沒有辦法工作(下雨便難以出外街賣)。同時我們致電新北市社會局的秘書長助理,希望長官能夠履行9453活動當天,他在媒體所說的話。

時間一天一天的過去,拆除的日子一天一天的逼近,我不只要安撫夥伴、要尋找適合的場地,還要接待 來到協會參訪的貴賓。只能告訴協會的夥伴,拆除是一個善意,安置是社會局對夥伴們的關心和照顧。

但事實不是如此。我的內心非常煎熬,有苦難言。社會局的社工們兩三天親訪一次、天天來電話。這樣的疲勞轟炸,簡直令人崩潰。看到夥伴們恐慌、無助,我也於心不忍。

終於,我開口說先安置我,我再來安置夥伴們,這樣就可以滿足社會局長官的期許。3月初拆除大隊來之前,我們先致電告知議員不用到場關注,因為我認為拆除大隊會給予最大的善意來處理拆除事情。但官究竟還是怕官,小官怕大官。真的很可悲。

3月20號,去參觀了社會局提供的短期安養堂,我提出幾點建議,因為夥伴們坐的輪椅必須要有轉折區才符合安全,但那裡剛好有一個樓梯的出入口,恐怕會造成危險不便,但長官說他們無法修改裡面的建築物或增加輔具,並且談到 安置期間只有三個,安置費用以人頭計算,每人3500塊錢,另外,還要共同分攤水電雜費。

談完離開安養機構後,我萬念俱灰。回去的路上,我經過了新北市政府、到了板橋區公所,看到了高大而且壯觀的新北市政府。但這個擁有最多資源的政府,卻沒有辦法為我們這一群人做什麼,我覺得很無奈、很感慨,對於這一群願意重生面對自己、走入人群,不願意過著灰心喪志的生活的人,狠狠的打了一棒。

有一位資深的社工,親口對我說,安置中心真的很差,其實像新巨輪這樣的環境,是非常適合大家的。長官,親愛的長官,當我們在參與社會與工作的同時,也請您為我們這一群人做點什麼事、盡點力吧!

而5月7號,拆除大隊再度致電,催促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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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生家園之難】 游家權

今天是母親節,有些人可能正在歡聚,有些人卻已經沒了母親、沒了家庭,甚至連僅存的家都要被拆了...

台灣新巨輪服務協會是一個以年長身心障礙者為主的街頭販賣組織,10幾年來,斷斷續續地協助了幾十位(說不定有上百位)弱勢者擺脫離不開家門、無家或被安置的狀態,讓他們得以回歸社會、自食其力。

然而,他們從創立以來,「賺暴利的黑道組織」或「假身障詐騙集團」的罵名不絕於耳。百元商品看似很賺,但新巨輪能撐到現在,主要還是因為創辦人兼理事長的陳大哥和小茹姐,之前不斷用各種手段貸款(跟親友借或高利貸),然後再以街賣夥伴在街頭努力銷售的微薄收入勉強償還(新巨輪一份街賣品是100元,一半分給街賣者,另外30~40元是商品成本,剩下的10~20元才是協會的收入──要用來付房租水電、輪椅維修和醫療急用金)。

新巨輪除了長年負債、在街上和網路上會被人罵是詐騙集團以外,他們所遇上的挑戰從沒少過。像幾年前新巨輪還在中和時,就曾因為他人燒枯枝落葉的火隨強風蔓延,導致他們的舊家付之一炬。由於監視器沒錄到肇事者,加上這群街賣者認為「自己平常在賣日用品,其實讓社會覺得很不齒,所以我們有種自卑感,也不敢去找誰幫忙。」最終,他們沒有得到任何補償。所幸,新巨輪找到了目前位在板橋大觀路上的地方,克難地重建。

只要走一趟新巨輪,便能發現這個鐵皮屋雖然稍嫌簡陋,但整體的環境會讓人感到非常自在;而這平坦的空間,也很適合身障者行動、生活。陳大哥常說,他一直希望能讓夥伴們過得更舒適,想把他們的房間、廁所和晒衣場,都改得更為無障礙。

「居住」,是身為人的最基本需求之一,但對於底層身障者來說,要滿足這基本需求卻異常困難。如果要在地價高昂但工作機會相對較多的台北租房,首先要付得起每月3、4千起跳的租金(然後只能租到3、4坪的陰暗潮濕小窩,或是「陽台雅房」),這對於求職困難、收入不穩的底層者來說是筆龐大的開銷。而行動不便的身障者,他們的房間需要在無障礙的一樓或有電梯,還得碰上肯租給身障者的房東。如果無家可歸又租不到房,只能被迫成為無家者或被安置(但也要符合相關條件)。

陳大哥之所以創辦這個街賣協會並長期負債承租大廠房,正是因為他深知底層身障者的求職之苦和租屋之難。早年陳大哥經商失敗,身為小兒麻痺患者的他屢次求職失利,成了無家者。後來他加入街賣組織,雖然免去了餐風露宿,但當初一個狹窄房間得擠三、四個身障者,而無障礙設施也不佳,如果身障者要上廁所或回房間,更只能「下輪椅用爬得進去」。因為不忍再看到這類不堪的畫面,陳大哥和街賣夥伴們胼手胝足打造了新巨輪,為每個需要住處的夥伴提供獨立的房間,期望更多的底層身障者和無家者都能過上有尊嚴的生活。

而最讓我感動的,是這個走得十分艱辛的新巨輪,除了致力讓夥伴們活得像個人外,其實還有個宏願:希望能擴點到北部之外,讓全台有需要的人都能夠就近從事街賣、自力更生。這便是「巨輪」的名稱由來(凝聚輪椅族)。最近一、兩年,藉著一些較友善的組織協助和媒體報導,新巨輪逐漸能夠嘗試一些轉型,像是改善和開發商品。而協會在曝光的同時,更有許多身障者表示希望能夠加入新巨輪,以便有棲身之地、從事街賣謀生,並過個像「正常人」般的社會生活。

然而,因為一個檢舉(鐵皮屋隔間違法),消防局、拆除大隊和社會局在今年一月時,開啟了一連串準備拆除新巨輪廠房和安置成員的動作(大致的來龍去脈可參考留言的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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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看來,社會局的努力方向就是要安置新巨輪的成員,仿佛安置完了就天下太平,有得吃有得住還抱怨捨?但社會局最後提供的安置中心(在有電梯的三樓),僅能讓一部分能操作電動椅的成員暫住三個月,每人還要自付3500元的房租和水電雜費。而新巨輪的成員,都是靠著微薄的身障補助和街賣收入在生存,因此這筆開支著實沉重,前往街賣的過程也變得困難許多。

而且,很多新巨輪成員便是不願再待安置機構,才輾轉到此。一月底新北市社會局帶隊來訪的前一晚,新巨輪的成員們徹夜討論了安置議題。陳大哥說,協會裡沒有一個人願意被安置,「最基本的,被安置就沒有自由。在機構裡時間會被控制住,還有門禁。除非動不了,否則應該沒有人願意被安置。」有一次到新巨輪喝茶聊天,陳大哥說,「雖然這裡很簡陋,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大家是非常方便而且很溫馨的。」結果在一旁原本一直不發一語的成員突然補了一句:「有家的感覺」。

「安置」對新巨輪的成員來說,是最不得已的去處,除了各式自由被限制外,裡面相對冷冰的環境、氛圍和陌生的人際關係,跟進出活動自由且相依相守十餘年的「共生家園」比起來,顯然是天壤之別。

無論街賣工作、組織運作還是居住空間,新巨輪一直希望走向「合法」,但「合法」不是人人都負擔得起的。在不公平的結構下,有時缺乏資源的人唯有遊走在法律邊緣甚至違法,反而才能過上有尊嚴的人生。正如近期一部電影《馬克思:時代青年》的開頭,有一群面黃肌瘦的窮人為了生存,在山林裡撿拾枯木,但在當時的《林木盜竊法》庇護下,一群騎馬者見狀後便大肆砍殺這些窮人。此時旁白引了孟德斯鳩的話,說明腐敗有兩種:「一種是人民不遵守法律,另一種則是法律迫使人們墮落。」

新巨輪之所以承租鐵皮屋,是因為以他們現有的資源,在大台北幾乎不可能找到鐵皮屋以外的類似空間(建材和租金低廉、寬敞平坦以便擺放大量的街賣品、內部空間方便改造成無障礙等等)。而他們「違法」隔間給底層身障者們居住(且免租金水電),就是為了免除他們找尋和負擔住所之苦,並方便他們就近取貨街賣、 群體生活和互助照顧。

新巨輪其實也一直有在尋找離捷運近方便街賣的合法場地,但找來找去,符合上述幾項條件的仍是鐵皮屋,或是利用政府的空地。而有次,陳大哥難得物色到一個合適的建築,起初在電話中房東答應相約看房,但房東在得知他們是一群身障者後,便支吾地婉拒了。

近年來,台灣的土地迫遷事件層出不窮,舉凡以前的康樂里迫遷、華光社區、大埔事件、樂生療養院,到近期的高雄拉瓦克部落、板橋大觀事件、新莊泰山的塭仔圳重劃和新巨輪等等。雖然遭迫遷的成因不儘相同,但政府的手法粗糙、過程倉促且罔顧人權,卻是有目共睹。而今年剛好是六八學運的五十週年,法國思想家列斐伏爾則在學運前一年發表了《接近城市的權利》,提問「城市為誰而建?誰擁有接近城市的權利?」這讓我想到陳大哥之前在臉書寫下的這段話,就以此作為結尾吧:

「……(希望這)是一個天生我才必有所用的城市, 也是一個包羅萬象的城市,更希望它是一個你我他都可以共同生存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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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副局長林昭文親訪新巨輪,承諾「暫時延緩拆除,等新巨輪準備好。」並會討論後續的環境改善與安置計畫。

新北社會局:「基於消防公共安全以及照顧弱勢,新北市政府輔導協助新巨輪協會成員入住板橋長安居,搬遷費用 18 萬元將媒合民間資源挹注。」

林昭文於電話訪問中承諾:
1. 所有住民可共同納入安置
2. 安置中心危險樓梯加裝活門以兼顧消防與安全
3. 前 3 個月由新北社會局媒合民間資源負擔租金,水電視情況補貼
4. 3 個月後若還有需要,將繼續尋求民間資源
5. 希望民間共同協助為新巨輪尋找新居地點


基於消防公共安全以及照顧弱勢 新北市政府輔導協助新巨輪協會成員入住板橋長安居 18萬元費用將媒合民間資源挹注【新北市訊】位於板橋大觀路的台灣新巨輪服務協會成員,利用鐵皮屋及木板簡易隔間,聚居18位成員,迭遭附近住戶一再陳情檢舉。新北市政府基於消防公共安全以及照顧弱勢的責任,除已協助2位父女在外租屋生活,其餘16位將集中安置在板橋長安居,至於前3個月的租金,將媒合民間資源挹注18萬元。
社會局表示,去年12月,新北市政府消防局就一直接獲民眾檢舉,台灣新巨輪服務協會租用違法搭建的鐵皮廠房作為辦公室,並以不具防火功能的木板施作內部簡易隔間,供會員居住及共同生活。該協會成員涵蓋來自各縣市的身心障礙者、老人、兒少,加上在內用火炊煮,且堆放大量可燃物品,因此基於消防及公共安全,提報市府公安聯合稽查小組決議拆除,惟在拆除前,人員必須先做好安置。
社會局表示,基於照顧弱勢,由林坤宗專門委員與身障科、社工科等,多次前往協會,與理事長陳安宗及幹部協商會談。當時協會表示成員較不願接受安置,因為必須配合機構管理,影響自由進出,希望能另覓合適場地維持既有「共生」模式,社會局亦表示尊重。經盤點資源,找到老人日間照顧的板橋長安居,原三樓騰出規劃11床位,但協會調查後,只有9位願意入住,社會局表示,若目前其餘7位願意入住,社會局會再將四樓一起納入規劃,一併容納16位。
社會局並請協會提供名單,由板橋社福中心以「一案一社工」方式,作為後續訪視關懷,協助申請如租屋補助等社會福利。像其中一戶父女,便在社工的協助下,已另租屋生活,由市府提供生活及租屋補助。
社會局表示,原5月15日拆遷日期係多次與協會理事長陳安宗及幹部協商,理事長原來亦稱將自行拆除,目前為讓協會充分準備,將延期拆除,社會局會媒合志工協助搬遷,並由環保局協助清運。
至於入住板橋長安居要收租金及水電問題,係比照社會住宅提供予弱勢民眾的標準,不過,為考量身障者的經濟能力,市府已媒合民間資源,提供18萬元費用,將做為租金使用,入住者原來領有的各項福利補助不會停發,3個月期滿後,如成員尚未覓得合適居住場所,仍可續住。
社會局表示,協會理事長陳安宗為了照顧身障朋友,以聚居共生的模式,提供街賣產品,鼓勵身障者自力更生,此一精神值得敬佩,並與社會局的職責和功能相同,惟所居住環境不僅有公安消防疑慮,且環境亦未盡理想,社會局為照顧弱勢,因此協助轉往板橋長安居,在消防公安或環境衛生方面均較為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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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輪協會拆遷案,值得我們思考的事

台灣新巨輪服務協會是一個以年長身心障礙者為主的街頭販賣組織,然而今年1月開始卻因檢舉(鐵皮屋隔間違法),新北市政府開啟了一連串準備拆除新巨輪廠房和安置成員的動作,引發反彈。翻攝「台灣新巨輪服務協會」粉絲頁


彭盛韶/時代力量板橋區議員參選人

在我有限的社工知識裡(筆者曾任教養院工作),社工精神除保護弱勢外,還有很重要的一個精神是培力賦權,亦即讓弱勢重新靠自己的能力站起來,融入社會。

循著這個脈絡,今年得到2018年台北國際書展大獎「非小說類」首獎的《無家者》,即是一本紀錄無家者面對人生艱困,但透過芒草心慈善協會及當地教會的連結,展開新的人生的紀錄。 這些慈善組織也不單只是救濟給予,而是安排例如街頭導覽、派報、或在教會教畫畫,讓無家者與社會再連結在一起。

這陣子得到關注的新巨輪協會,也是由無家者及身障者組成,但透過街賣的方式賺取生活所需,一部分則拿來共營運協會運作的共生組織。原本新北市政府在5月17日要安置團體及拆遷原地,後來經媒體報導、監察院委員的調查後,目前新北市政府已允諾將另尋合適的地方。整件事雖然目前暫緩,但也有不少值得我們思考的事:

一、培力賦權的精神,政府存在嗎?

此案當初社會局決定安置案主在安養院,固然安置是社會局在處理拆遷時的標準程序。但對於一個即使仍脆弱,但事實上已經靠自己能量維生的團體,安置在一個他們無法繼續進行原有街賣的地方,阻卻其自食其力,會是好的嗎?

對其他人來說幾百公尺近的便利商店,對輪椅族卻是充滿著風險。更何況,裡頭有許多本來被安置過的人們,好不容易靠自己能量辛苦地站起來,卻要回到安置生活,無怪乎有些人非常反彈。

也就是說,在政府的思維跟或程序裡,我認為比起過往安置個案的做法,還需要多討論一個狀況,也就是當案主已在原生活環境建立維生系統時,如何考量到該維生系統的延續。這維生系統必須考量包括了日常起居、心理感受以及對外社會的連結,像是交通等因素。

畢竟有些族群需要的不是保護,因為他們已經是漸漸能靠自己能力站起來的人,如果用一樣保護的思維反而是害了他們的發展。

二、對人的思考,是否在行政程序內被忽略了?

這案在經媒體報導、監察院委員調查後,新北市政府副秘書長才出面,也就是說,在此之前是各局處各自為政,缺了上級單位的統籌。消防單位調查公安問題、建管拆除大隊確認拆除時期、社會局負責拆除後安置的狀況,每個單位即使看似盡忠職守執行自己的任務,但卻沒有人從更上位的角度思考,忽略了個案的困難。例如,安養院可能是社會局盡力找到的權管空間,但當府層級的副秘書長進場協調,便有機會看到更多局處的閒置用地資訊。

我認為這邊透露的資訊是,新北市政府彼此溝通協調的能力不足,甚至資源不足也很難向上反應爭取。

三、積極保障的思維盼社會思考

身心障礙的主要相關法律,從2007年保護法廢止後另立權益保障法,即象徵我國對身心障礙族群,應從消極保護轉為積極保障的思維。此外,台灣在2017年參與了《身心障礙權利國際公約》審查,更是希望台灣往更保障身心障礙者人權、社會參與的進步方向前進。

但在台灣,弱勢的生活空間一直被看作為鄰避設施,拒斥這些人的除了社會的制度,更多的是社會的觀念。也因此,此次監察委員立案調查依據的其中一條(《身心障礙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促進身心障礙者享有社區中生活之平等權利,並採有效適當措施,促進身心障礙者融合參與社區」,即是積極的引用公約,來讓人們思考身心障礙者融入社區,其實是本身應享有的平等權利。

綜上,此次新巨輪協會的拆遷案雖暫緩,但這事的確有許多可被討論及需要被關注的部分。筆者認為,台灣是一個邁向高齡化、失能人口快速增加的社會,此時此刻共融觀念的倡議,更將成為未來社會、不分彼此共同前進重要的基礎。如何打造一個更友善每個人的環境,是需要大家一起思考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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