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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7 as222

哩D家庭纠纷真係好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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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9 deaf

點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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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0 andylee81

過左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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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9 deaf

點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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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 戶 籍 內 並 無 前 戶 主 的 在 生 配 偶 , 已 登 記 在 戶 籍 內 而 又 年 滿 1 8 歲 的 認 可 成 員 可 按 下 述 排 序 申 請 成 為 新 戶 主 :
( 1 ) 已 連 同 配 偶 及 / 或 子 女 登 記 在 同 一 戶 籍 內 的 1 名 成 年 子 女 或 其 配 偶 ;
( 2 ) 登 記 在 戶 籍 內 的 1 名 成 年 子 女 ;
( 3 ) 登 記 在 戶 籍 內 的 1 名 成 年 認 可 成 員 。

https://www.housingauthority.gov...housing/B07/B07.pdf

咁睇,你姊同你都係同等權利,要雙方拆點佢。
轉做新戶主,要通過 "全面經濟狀況審查"。
另外,你姊長期唔係香港住,你可提示佢,就算公屋俾佢搶到,長期空置係屬於濫用公屋,房署會收返間屋,仲可能告佢作出虛假聲明。現在房署捉得比以往緊好多,只要有人舉報,查下用水用電量就現真身。
若最後戶籍只得你地其中一人,一定成為寬敞戶,一年後房署就開始派1人單位(3次機會),你一定要搬。間屋細,你姊老公及仔都未有咁快夠資格加入戶籍,所以如果你姊一家人黎香港,都係住1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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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 Hazel66

有個辦法!!同主任講既然兩個都係前
戶主子女,不如灘哂出來比較,邊個窮
就邊個住,政府都係想邦助弱勢社群,
鬥窮囉咩呀~~掂過look竹。本留言最後由 andylee81 於 2023-05-27 00:08:11 編輯
新4 G136 11/2014 藍卡  
房署審查 7/22年
9月首派 11/22轉綠表
11/23年 派屋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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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違反租約行為包括 -
把單位分租 (不論有沒有租金收入)
居住在經證實的另外居所,或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 (「經常持續」一詞按其常義詮釋,審理個案時以合理標準為關鍵尺度)
在單位進行不法活動
「善用公屋資源分組」
除屋邨辦事處執行日常租約管制工作外,我們亦成立了「善用公屋資源分組」,打擊濫用公屋。「善用公屋資源分組」除處理懷疑濫用個案外,並會嚴格審查公屋租戶及各類資助房屋計劃申請人士的入息和資產申報,以防止公屋資源被濫用。

舉報濫用公屋途徑
致電房屋委員會熱線 2712 2712
填交「舉報濫用公屋郵柬」 或 「舉報濫用公屋表格」 [HD844] (PDF format)
在網上填寫和遞交「舉報濫用公屋網上表格」
舉報濫用公屋網上表格
通知屋邨辦事處
你所提供的一切資料,我們會絕對保密。

https://www.housingauthority.gov...g-abuses/index.html


如果同主任講,你姊長期唔係香港住,有頭家係大陸(可能有住宅物業)
問返主任,你姊仲有無資格申請轉為戶主(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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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而家開始唔好亂簽名
詳細搵房署主任問清楚
你預左你做戶主就轉1人單位
擴2+1 G1406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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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經歷過,同你分享實際經驗。

你而家情況係無戶主,你家姐租約上有名,大家權力是同等,即是一定要你兩個之間達成共識,一齊同意其中一人做戶主先得,如果一直傾唔掂,間屋兩個都無得住,會收屋。同埋同房署講佢長期唔喺屋企住都無用既,房署唔會理你,因為唔會認自己無做野,同埋都可以狂搬龍門,到時一直傾唔掂,就算去到上訴委員會都係廢既,只係一班叫專業人士,扮法官陪審員做個樣,完全唔公正唔公義既。

現時你可以做既事有:保障自己,可以經房署轉介搵社工幫,但要自己寫封信,寫明你需要間屋,你既處境,睇下分唔分到戶,其實9.9成唔得,但係叫做左啲野留個紀錄,同埋交齊入息審查俾房署先,總之房署做咩你就絕對合作,仲要証明你需要間公屋,到時最壞情況要收屋,可能見你有搵社工同一直合作,或者都有機會可以安排你入住中轉屋,最重要自己儲定錢!就算搬細單位都要錢,交屋還原都要錢~

如果家姐做戶主,佢都唔可以趕走你~你家姐一家三口排公屋一定快過你一人,一係說服佢,如果你做戶主保證佢都可以繼續住,住到派到屋為止,有咩事叫做有地方落腳,返正佢都成日返大陸~同住時間唔多。

房署係唔會理你屋企點,一句家事就唔會理你,就算明明個人已經搬走左好耐都一樣,
但佢地都唔想收屋,因為好麻煩,相信都會盡可能幫下你地。本留言最後由 Komasan 於 2023-06-02 16:49:56 編輯
善有善報 惡有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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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7 skybc

無用,之前我屋企條害蟲,搬左幾年,房署都唔做野,話一日仲聯絡到佢就OK,
結果搞到幾麻煩,法例都係擺既,只係一班人圍威喂,搬龍門本留言最後由 Komasan 於 2023-06-02 16:51:09 編輯
善有善報 惡有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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