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結婚 求救無門 如何法治
內地身份登記制度時有錯漏,為民眾帶來不少麻煩。安徽一名單身女子被人盜用身份登記結婚,鬧上法庭,民政部門竟然說記錄改不了,結果破壞了事主一段美好姻緣。
28歲的小婷是安徽宿州市人,去年8月到市內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申請單身證明書,估不到工作人員跟她說根據紀錄她已結婚五年。小婷發現結婚證書上的資料是她的,但照片是另一個人,「丈夫」是姓韓的男子。小婷懷疑自己身份被盜用,於是到派出所報警。
民警很快聯絡到「丈夫」的家人,對方來到後說自己媳婦當年未到結婚年齡沒法辦證,於是找了一個保險業人員,取得一份身份證副本,做完手腳後成功登記結婚。
對方還質疑小婷小題大造,無奈的小婷打算叫民政局取消了這個結婚記錄,但當局竟然叫她告上法庭。最終法庭去年年尾下令撤銷這張結婚證,小婷才放下心頭大石。但惡夢還未完,小婷最近打算跟男友結婚,對方聽說過小婷之前的官司,不過當他們去登記時,竟然發現小婷仍是「已婚」,只是在個人資料備註中,寫了「根據法庭判決撤銷結婚登記」。
小婷無法向男友解釋清楚,婚事亦無法繼續下去,覺得非常委屈。婚姻登記處負責人說有關的婚姻記錄已上傳安徽省政府,所以他們無法更改。那麼民政部門可否向省政府申請消除記錄呢?負責人說不知道。這樣的答覆,連法庭方面也說不可思議。是不能改,抑或不肯改?只有民政部門相關人員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