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公共屋邨發展史中,徙置大廈屬當年裝備及設施最低規格的樓宇種類,主要用來安置天災災民及木屋區被清拆的低收入人士。由1954年至1974年間,共有六種類型的徙置大廈出現。
早期的第一至三型大廈並沒有獨立洗手間, 坊間一般稱第一及二型大廈為「七層大廈」,1954年建成的第一批第一型大廈只有6層高,往後落成的改為7層連天台校舍設計,一及二型大廈都是外懸式公共走廊設計。而第三型大廈俗稱為「八層」,改為中央走廊設計。
至第四、五及六型全面向高空發展,設有升降機及獨立廁所,由於標準式樣為十六層高,因而俗稱為「十六層」。最早落成的第四型為東頭邨22座,於1965年建成,而最後一批六型大廈為藍田邨24座,於1974年建成。
這些屋邨早期都被稱作「徙置區」或「新區」,直至1973年房委會合併後才跟其他質素較高的屋邨睇齊,升格為「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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