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鉛水去年殺入公屋,引起全城恐慌。鉛禍發生至今近一年,由特首委任的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最快明日(11號)提交獨立調查報告。鉛水事件中,房屋署及水務署難逃責任,據了解,報告指公屋食水含鉛超標成因是水喉駁位採用含鉛焊物,房署作為全港公屋的大業主,從未將焊料列入必須檢測的物料清單,加上水務署驗鉛只由水源驗至屋界,被批拒行多步去保障大廈食水安全。
去年7月初,民主黨率先揭發啟晴邨公屋食水含鉛量超出世衞標準,當時房屋署及水務署拒認食水超標,至4天後房署首次發新聞稿,承認啟晴邨兩個水喉駁位,發現有使用含鉛的燒焊物,違反《水務條例》及房屋建造合約要求。
鉛水事件揭發後,全港公屋居民人心惶惶,特首梁振英同月宣佈成立調查委員會獨立調查鉛水事件,8月委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陳慶偉為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主席,黎年為委員。委員會職能為確立公屋食水含鉛超標成因、檢討本港食水監察制度是否適當及就食水安全提出建議。
委員會去年11月展開聆訊,64日的聆訊傳召73名證人作供,包括兩大政府部門水務署和房屋署,另涉11個鉛水邨的4大承建商等。鉛禍發生至今近一年,據了解,報告最快明天(11號)交予行政長官,再交由當局決定如何發佈,但據知正準備將報告交付列印,預計會印刷一定數量,有機會可供公眾查閱,但實際查閱範圍由政府決定。
據了解,報告內容確認公屋食水含鉛超標成因是水喉駁位採用含鉛焊物,房屋署及水務署難逃責任。報告指兩大政府部門互相卸責,房署對焊料含鉛風險後知後覺,建屋期間更幾乎零監管焊料,又不主動檢驗食水的重金屬含量。
聆訊過程中,房署被揭發對外國鉛水事件零認知,被委員會律師石永泰指無吸取外國經驗,形容為「小島心態」。房署在工程開始至完工幾乎對焊料零監管,即使曾有「有心人」特別將「焊料不能含鉛」一項抽出列為主要條文,當局卻無措施監管,從未將焊料列入必須檢測的物料清單,焊料到地盤無檢查,施工時只檢喉管水壓而不驗鉛,完工亦無驗接駁位是否含鉛,結果連環「甩漏」終釀成鉛水之禍。
水務署則身為食水監督,只檢驗屋界外的食水是否含鉛,拒為大廈單位的水質負責,甚至只倚賴水喉匠和房署監管水喉物料,聆訊亦踢爆水務署的《水務設施條例》條文不清,署方更自行演繹法例去釐清持牌水喉匠權責,法例亦被批嚴重過時需重寫。
至於4大承建商亦被指監督分判商不力,空有嚴格守則監管物料進入地盤,焊料到達地盤卻無人驗收;實際進行工程的水喉分判商更被揭呈交樣本、購買焊料及使用焊料的程序混亂,結果令含鉛焊料流入地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