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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展無良 房署失場

團體促請政府開放房署地方設立臨時街市/墟市請願行動

新聞稿

領展街市壟斷問題,全港肆虐。過往團體曾多次要求房署釋放區內空間設立墟市或臨時街市,以抗衡領展霸權。繼5月15日監察公營街市發展聯盟與一眾地區團體舉行「還我公營街市大遊行」後,今日(5月17日)聯盟到房委會與委員會面,並於會面前在門外請願,成員手持開綠燈紙牌,要求房署儘快開放屋邨內的房署地方,抗衡領展壟斷的局面。

監察公營街市發展聯盟發言人陳淑淇指,團體過去多次建議在房署地方上設立墟市或臨時街市,惟政府指公眾場所不宜作商業用途。「可是,立法會議員鄧家彪日前在地區的居民大會上指出,按現時公契內容,只要舉行地點在房署公共露天地方進行,契約並無限制現金買賣。而立法會議員梁耀忠亦有提及,過往房署亦曾於葵涌邨房署用地上設置臨時街市。」

陳補充,聯盟成員──東涌社區發展陣線及改善東涌居民組於5月6日至5月7日期間進行「東涌街市服務意見調查」,最後共收集到共238份問卷。當中有接近9成(89%)受訪者認為,政府應開放區內閒置空間以用作街市用途。同時,有近一半(47%)受訪者認為,房署應自行管理新落成屋邨街市,以紓緩東涌區內買餸貴的問題。陳促請房署開放廣場設置臨時街市,回應居民買餸需要,同時要求房署承諾自行管理新落成屋邨街市。

天水圍社區發展網絡社工梁兆隆認為,於房署場地設立臨時街市的方法對小商戶亦有幫助,他得悉於2014年7月裝修完成的天瑞街市,有商戶的租金由原先的每月$14,000增加至$40,000,而且與承辦商的租約即將於7月屆滿,擔心屆時租金會進一步調升,甚至有機會不獲續約,若團體能在房署場地設立臨時街市,被逼走的小商戶亦有多一個出路。

街坊工友服務處郭文浩指:「政府至今對街市問題依然視若無睹,更明言未來5年12個新落成的房署街市,再以「整體承租形式」租予承辦商,租金方面由管理公司與商戶自行釐定,即意味房署連租金管厘權亦放手懶理,屆時承包商即使透過加租趕走小商戶,借此進駐其旗下商戶,房委會亦再無掌控權。」他批評現時洪水橋新屋邨──洪福邨的街市本由房委會興建,卻繼續以「整體承租」方式外判予私人管理公司,此做法難以對承租商作出監管,未能防止承租商任意對店主加租,甚至「租俾自己人」的情況。他促請政府立即介入,肩負管理公營街市的責任,並要求房署自行管理新落成屋邨街市及承租合約已經屆滿的屋邨街市。

天水圍社區發展陣線黃穎姿表示,目前全港屋邨街市均陸續被領展大肆豪華裝修,當中所出售的高檔次食材及日用品均逐漸脫離基層市民日用所需,政府有責任為基層市民提供符合其經濟能力的日用品選擇,房署應開放屋邨廣場,讓地區慈善團體借用以舉辦「屋邨墟市」,一方面為基層市民提供廉價物品選擇,另一方面亦可為基層市民提供就業機會,一舉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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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選民 公眾街市檔冇份】

【我要做選民 公眾街市檔冇份】

要做飲食界功能組別選民有甚麼資格?

無論食肆、熟食檔,還是豬、牛雞鵝鴨檔等,只要是持牌人﹐商舖在過去 12 個月均有營業,就可以登記做選民。

不過在食環署轄下公眾街市的商戶就同人不同命,他們都沒有資格做飲食界選民,為甚麼?《新聞刺針》跟進過問題

https://www.facebook.com/news.lancet/videos/553634494809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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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036 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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墟市政策交流會
一齊黎傾下你想自己住果區有無墟市?想要的話想要一個點樣的墟市?而家香港又有D咩種類的墟市?
第一場:
日期:2016年5月29日(星期日)
時間:下午2點至4點正
地點:新界東粉嶺聯和墟舊市場
第二場:
日期:2016年6月5日(星期日)
時間:上午10點至12點正
地點:香港島西區山道
第三場:
日期:2016年6月26日(星期日)
時間:上午10點至12點正
地點:新界西天水圍天恆邨
第四場:
日期:2016年6月26日(星期日)
時間:下午2點至4點正
地點:九龍東觀塘翠屏邨
第五場:
日期:2016年7月10日(星期日)
時間:下午2點至4點正
地點:九龍西深水埗九江街海壇街交界
本帖最後由 folee2008 於 2016-05-17 16:50:44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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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咁多野....咪又係想非法擺賣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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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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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功能組別投票權之必要】
選民登記剛於五月初截止,九月將迎來立法會換屆選舉,收到有肉檔檔主登記做飲食界選民而不獲受理的消息,追查下去,發現原來是個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而十多年來,都沒有處理。
翻查去年已經通過的修訂條例草案,當局在個別功能組別的選民基礎作技術性修訂,涉及資訊科技界、「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等7個功能組別,修訂包括更新團體名稱、剔除已停止運作的團體,亦有新增選民。
譬如教育界,當局就建議新增6間專上院校的校董會成員,可成為教育界選民。至於在飲食界,當局就只建議刪除一個已停止運作的商會,不可以再成為團體選民。但現實有多少業界人士,其實可以成為合資格選民?在街鋪賣豬肉,牌照持有人可以登記做飲食界選民,但在公眾街市做同一盤生意的許可證持有人,原來會有分別。
食環署確認,公眾街市的熟食檔或新鮮糧食檔戶,它們獲豁免申領牌照,但同樣須滿足食物業牌照的相關要求,才會獲發許可證營業,這種做法是沿襲前市政局和前區域市政局的制度。
為何會在食物業牌照和許可證中間劃線?此舉有否剝奪選民權利?現任業界議員又有沒有據理力爭,在是次報道,觀眾自可判斷。
有人說,功能組別只是小圈子選舉,應該盡快全面取消;有人認為應寸土必爭,在立法會未能實現全面普選前,應持續不斷改善制度。屬許可證持有人的肉檔檔主林先生就傾向後者,他表明願意放棄在俗稱「超級區議會」的「區議會(二)」功能組別投票,換取在飲食界的一票,他希望有新人擔任業界代表,因此自己的一票必不可少。
有人可能會說,反正現時「超區」已經賦予「一人兩票」,要不要成為飲食界選民很重要嗎?不過正如林先生的例子,他按理是有登記為飲食界選民的資格,至於他想當「超區」還是飲食界選民,那是個人選擇問題,如果因選民登記制度存在漏洞而剝奪了市民的選擇權利,那是政府需要正視的問題。
節目重溫:https://www.facebook.com/news.lancet/videos/553634494809596/
有線電視記者 梁昊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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