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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寄5盒感冒藥 台婦變毒犯?
2016-07-22 22:12:00 HKT


百保能黃金A感冒成藥,在日本藥妝店十分普遍。

(更新:香港海關回應)

到日本買藥的朋友要注意了!到外地購藥攜帶返回台灣,除了有數量的限制之外,旅客也需要多了解藥品的成份是否符合台灣規定,否則很有可能變成「攜帶毒品」。

日本大正製造所出品的百保能黃金A(パブロンゴールドA)是日本常見的成藥,許多旅客赴日旅遊時也會趁機購買。民眾吳小姐表示,母親去年11月由日本友人透過船運寄送5盒的「百保能黃金A」,以及即食麵約10碗回台灣,但卻遲遲收不到郵包。

經過電話查件之後,才知道物品被扣留在海關。直至今年4月,吳小姐接獲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通知,才知道「百保能黃金A」感冒藥成份,當中含有四級毒品第66項「二氫可待因」,以及四級毒品先驅原料第5項「甲基麻黃鹼」,所以通知於5月初到基隆該處錄取口供。

吳小姐在接獲通知之後,兩度往返於地方法院檢察署。地方法院不起訴之後,檢察官又申請再議,高等法院一樣不起訴,最後經歷數個月的時間後,經核定並無運毒等不當行為,但藥品仍需要銷毀。

吳小姐表示,這段期間家人都很擔心一生會被5盒感冒藥所毀,身心飽受煎熬,但也希望透過自己的經驗,提醒民眾多加小心,以免觸犯法例。

其實,在感冒藥當中常見的「麻黃鹼」是製作安非他命的主要成份,過去也曾有台灣人因服用感冒藥而有毒物陽性反應。因此建議民眾出國購物前多了解藥物成份,免得不小心被誤認為「運毒犯」。

香港海關新聞發言人表示,根據香港法例第145章《化學品管制條例》,25種可用以製造危險藥物或精神藥物的前體或基本化學品,列在受法律管制之列。乙酸酐、麻黃鹼及假麻黃鹼均屬限制類別。該發言人續稱,根據《進出口條例》,所有受管制物品必須先獲得有關當局簽發的有效牌照或許可證,方能進出口。沒有有效牌照或許可證而把任何受管制物品帶進/帶出香港,可遭檢控,而有關物品亦會被檢取及充公。

《蘋果》記者/台灣東森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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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處鄉村一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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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事惹一身骚
命裡有時終需有,

命裡無時莫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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