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早前未能趕及在立法會會期完結前進行投票,表明反對草案的醫委會事後成立專責委員會商討改善方案。
委員會建議為醫委會訂立服務承諾,透過增加秘書處人手及法律顧問,冀將投訴程序所需的時間由現時的58個月縮減至30.5個月,預期需要近千萬元的額外開支。
醫學會醫務委員會改革專責委員會主席梁家騮指,根據政府提供的數據顯示,醫委會過去3年平均需要20個月去組成可出席研訊會議的委員名單及排期,需時過長不能接受。委員會建議參考司法機構的制度,將排期所需的時間縮短至180日。
梁指,醫委會每年接獲的投訴個案為30至40宗,醫委會秘書處每年只安排約26宗投訴個案進行審訊,醫委會去年的聆訊日子只有36日。專責委員會質疑,醫委會聆訊的日數在過去3年愈來愈少,質疑效率變差的原因。
梁指,現時醫委會處理投訴的每個關卡效率都很差,文書及法律支援等不足,建議增加秘書處的人手及增聘全職法律顧問。專員委員會將於今午在醫委會的會議上提出相關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