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專科醫生何美怡建議患者及其家人可向家庭醫生或社工求助,再轉介至相關專家接受治療。
今日一單法庭新聞報導,有投訴王經常投訴某飲食集團食肆,在庭上被質疑以投訴為樂。案中主角是否藉投訴取得快感,不得而知,不過,若你發覺自己,或你的親朋,總是看什麼都不順眼,不滿和嚴重程度會影響到生活和情緒,就應該及早尋求協助,因為你可能有人格障礙,甚至思覺失調,需要心理輔導或藥物治療。臨床心理學家陳皓宜博士解釋:「有些人性格天生較為自我中心,喜歡批評,經常覺得其他人做唔到自己的要求,亦較為衝動,喜歡投訴。」
不過,若經常事事看不順眼,達致過火程度,連親朋都覺有異,就要注意。陳皓宜博士指出:「若『看不順眼』的情況嚴重至影響生活和情緒,就可能跟人格障礙有關,患者必須經專家評估,因應病情再設計心理輔導治療方案,治療需時因病情而異。」情況再嚴重些,就不只人格障礙,可能是更嚴重的思覺失調。精神科專科醫生何美怡表示:「思覺失調即是精神分裂症、妄想症等,患者會成日覺得俾人整蠱、針對,明明正常人見到無問題,佢哋都會覺得好有問題,例如其他人覺得一條魚的顏色正常,但佢哋眼中會睇到不一樣的顏色,之後就會投訴。」
何美怡醫生提醒:「若發現親朋有上述情況,應及早帶患者求醫,若確診思覺失調,首次發病的話,藥物治療三個月已可穩定病情,其後再持續服藥,可在18至24個月內治好。」
撰文:葉凱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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