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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DQ公屋富戶 現有多少戶交雙倍租金?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今早(16日)開會通過收緊公屋富戶政策,由以往的富戶入息及資產均逾上限才須搬走的「雙軌制」,改為入息或資產其中一項超出上限便須搬走的「單軌制」,擁有本港住宅物業的住戶亦要遷出,料新政策於明年10月起實施。

小組主席黃遠輝表示,新政策下,公屋富戶入息上限定為不得超逾公屋入息限額5倍,資產則定為不得超逾公屋入息上限100倍;如以4人家庭為例,每月入息如超過13.3萬港元即須交回公屋單位;與此同時,擁有本港住宅物業的住戶亦要遷出。

新政策料明年10月起實行,須搬走的住戶可申請12個月的暫准證。

在新政策下,每月最高入息限額及總資產淨值限額達到多少,才被列為公屋富戶?

首先,根據房委會網站,自2016年4月1日起,輪候冊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額可參考下表:

家庭人數         每月最高入息限額        總資產淨值限額
1人        $10,970        24.2萬
3人        $16,870        32.9萬
3人        $22,390        42.8萬
4人        $26,690        50萬

在新政策下,公屋富戶入息上限定為不得超逾公屋入息限額5倍,資產則定為不得超逾公屋入息上限100倍。

家庭人數        每月最高入息限額        總資產淨值限額
1人        5.48萬         110萬
2人        8.4萬        169萬
3人        11.2萬        224萬
4人        13.3萬        267萬

換言之,以3人單位為例,只要家庭總入息超過11.2萬元,或總資產淨值限額達到224萬元,便符合公屋富戶的定義,必須遷走。

全港現約有2.6萬戶公屋富戶

房委會數字顯示,截至今2016年6月底,全港約有2.6萬戶公屋富戶,當中2.28萬戶繳交倍半租金,3,100戶繳交雙倍租金,60戶繳交市值租金。而由2011至2016年度期間,房委會平均每年從富戶收回約230個單位。

至於房委會如何釐定公屋富戶須繳交倍半租金或雙倍租金,可參考下圖:

u-01594-8  
揀樓次序: P058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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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租戶10年後審查有冇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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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一早就要搞呢班人啦,有錢又吾洗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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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2569,市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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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由申请公屋審查開始就要認真搞啦!
悲情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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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雙軌改單軌,還是由正存政策加多單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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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只計入息,最多叮走6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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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最多都係只係叮走香港有樓囉個班姐~"擁有本港住宅物業"
佢除非講{凡擁有物業者}
不過就算咁,香港查到咩~如果係D數字人都唔會咁多咁容易上到樓啦~
唔係叮得幾多人走講真
都係做D動作出黎話比大家知,拿,我地有做野嫁真係~本帖最後由 debbyfung1015 於 2016-12-10 15:10:14 編輯
新2  G1302xxx  2005年單人   2012年5月轉2人
2017年7月31正式有自己家~~派中心水樓~友愛村,YEAH\^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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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跟審查年期申報?
還是一超過就要申報?
如沒有申報又被抽中真的超額就即刻DQ你,無上訴?本帖最後由 waitwait 於 2016-12-10 15:37:49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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