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居屋唐明苑公眾鹹水供水喉去年11月爆裂,水務署人員準備維修時發現收藏喉管的四方構建物乃違例僭建,要求該苑業主立案法團先拆除再維修。惟法團指自1999年入伙後,業主並無加建該構築物,質疑拆除責任及費用應由房屋署承擔。屋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郭德強批評房屋署欠積極回應,鹹水供水喉目前仍未修理好,猶如「計時炸彈」,恐影響屋苑1920戶、估計約5000名居民鹹水供應:「依家漏水,唔知幾時(再)爆,爆咗邊個負責?」
數名居民代表今日於政府總部外示威,遞交1080份業主簽名信給運輸及房屋局代表,並要求和局長會面跟進。該收藏喉管的四方構築物高2米、約佔40呎,位於唐德街方向,位置屬居民出入必經之路。法團副主席張國強指,屋苑圖則顯示該構築物位於公家地和屋苑範圍的交界,正交由西貢地政處確認誰屬,房屋署則表示要待地政署查證後再商討安排。
張續指,早前已多番接觸房屋署討論拆除責任,惟遭署方回應十多年前屋苑交收時,已將整個屋苑交給業主,認為拆除責任及費用應由屋苑業主立案法團及業主承擔,張批評署方回應不可理喻,因構築物並非業主加建。
居民代表陳先生一家三口住在屋苑18年,他指對事件十分憤怒,又稱只為討回公道,如最後確認構築物屬屋苑處理,願意承擔責任:「(房屋署)11月到依家都唔答我哋,我唔相信咁簡單搞到依家,如果爆大鑊,我哋可能無水用。」
唐明苑居民到政總示威(小圖),指拆除涉事僭建物的責任及費用應由房屋署承擔。
法團指自1999年入伙後,業主並無加涉事構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