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來,夷將主委假托「沒有法律授權」,但表示仍願意面對私有地問題。面對的方式之一,依報導是透過訂定《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下稱《土海法》)。目前《土海法草案》是馬政府時期留下,而夷將主委在2月底接受原住民電視台訪問時,認為《土海法草案》在傳統領域的定義部分,是完全排除私有地的,並振振有詞地引為根據,解釋為什麼《原基法》上的傳統領域亦應不包括私有地。
這表示他不僅支持《土海法》草案把私有地排除在傳統領域外,甚至可以說是藉由這次《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的訂定提前實現。難道夷將主委面對私有地的方式,就是鼓吹訂立一個把私有地排除在傳統領域之外的《土海法》?
最後,主委說凱道上抗議的原民「要求較高」,又說如果繼續爭議「也會損害族人權益」。但這簡直倒果為因,甚至是操弄族人矛盾。族人上凱道苦苦吹風淋雨十數日,起因是原民會一口咬定「依法傳統領域不含私有地」。但傳統領域不該分公、私有地的主張,只是正確地解釋《原基法》的必然結論,哪裡是要求太高?
更何況,「《成人之路》原住民族權利運動」臉書粉絲專頁披露了去年11月的跨部會協商會議記錄,從結論中可看出與會的總統府、行政院法規會、內政部、到原民會代表都認知到《原基法》第21條的傳統領域並不排除私有地。
由此可知,法條雖然早已清清楚楚,但夷將主委似乎仍覺得族人及記者都可愚弄。身為法律博士的小英總統,竟然能夠忍受一位無能為行政院的政策決定辯護與溝通、卻假託「一切都是法律的錯」的原民會主委?我們這些從事法律研究的人可忍受不了。
*作者楊雅雯為律師、耶魯大學法學碩士、倫敦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
*作者洪淳琦為律師、哈佛大學法學碩士、倫敦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