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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保安因幫住客被炒 企跳後患思覺失調 
  • 那天田女士身穿紅衣,在大廈天台上徘徊,臨別前的致電對象竟不是丈夫子女,而是其保安工作地點的其中一名業主:「張生,我們永別了。」
  • 最後她沒有跳下去,卻患上思覺失調,其丈夫和張生均唏噓不已:「不久前還會說會笑,誰知道短短兩個月間就變得終日呆呆滯滯、無法溝通?」
  • 也許一切,要由她企圖跳樓自殺前兩日,收到管理公司的解僱信說起。

寫滿住客意見的投訴簿

田秀葉女士今年61歲,在黃埔花園擔任保安員約莫一年,駐守7期1座,和一眾住客「朝見口晚見面」,漸漸和其中一名業主住客張生相熟起來。

張生指,其實和田女士也不算很相熟,只是經常談話,「因為我是座代表,比較留意大廈治安,如有陌生人出入會問多兩句。」此外,他經常向田女士表達對管理公司的不滿:「好像因為我是坐輪椅出入的,會比較關注無障礙設施的情況,希望管理公司能在梯級加設斜坡、將門改裝為電動門等。」他經常敦促田女士將類似的投訴記錄在案,認為她盡忠職守,總會仔細寫下投訴詳情。「不像其他更數的保安,常常不理會我的投訴。」

曾經,田女士向張生表示,有管理公司高層要求她不要經常回答張生的問題,但田女士不從:「這樣不行,他是業主來的,如果他投訴我怎麼辦?」張生知道後安撫她:「你不用理會管理公司高層,如果有甚麼事,業主會為你出頭的。」


田女士兩個月前在工作的黃埔花園企跳,臨別前的致電對象竟是住客。(資料圖片/黃永俊攝)

與住客關係良好 卻被辭退

今年6月7日,田女士收到了管理公司發出的解僱信,內容指她「多次因不滿假期安排,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向上司吵鬧,態度惡劣」,又指她拒絕調往其他座數工作安排,即時將她辭退。田女士大受打擊,找張生求助。「因為當初上司叫她不要和我聊天時,是我叫她不用理會管理公司的。我自覺對她被辭退有責任,有少許內疚。雖然解僱信上沒有寫明,但我認為管理公司將她辭退的部分原因,應該是因為她一直與我保持良好關係。」張生指事發後曾問過田女士工作的7期1座內約70戶住戶,沒有一戶對她不滿。

翌日張生陪她到勞工處及法援求助,打算幫她填妥相關申請表格:「因為她說不懂得填。」豈料田女士愈想愈想不開、鑽了牛角尖,翌日(即6月9日)下午,在工作了接近一年的黃埔花園7期1座天台企圖跳樓自殺。

「她發了控訴管理公司上司的短訊予同事後,再打電話給我。」張生已68歲,出入不便,需坐輪椅或撐拐杖,連忙登上大廈天台游說對方不要輕生。「那天她身穿紅衣,說要以死證清白。」她企跳時手上拿住一張「大字報」遺書,寫着做鬼也不放過冤枉她的人。


田女士雖然沒有跳下去,卻變得終日呆滯賴在床上。(葉家豪攝)本帖最後由 folee0001 於 2017-08-06 15:31:48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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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天台下來後 變了另一個人

張生和警方談判專家費盡唇舌,終成功把她勸回來;田女士當晚被送往急症室,卻從此像變了另一個人。其丈夫陳生表示:「和她說話沒有反應,一天到晚只懂睡覺。如果不煮飯給她吃,她可能連吃東西也不會了。」陳生今年已78歲,如今每天不敢離開老伴超過半小時。「我只敢趁她睡覺時到樓下買餸,出門前又會鎖實門窗,恐怕如我一個不留神,她又想跳下去。」他又指妻子變得神經兮兮:「有時和她到樓下公園走走透氣,她很害怕緊緊抓住我的手、盯住街上每個人看。」

公立醫院很快便安排田女士往見精神科專科,被診斷患上思覺失調。「剛企跳完那幾天,她經常自言自語:『我甚麼也不知道』、『不關我事』、『我沒有錯』、『我沒偷懶』。又說聽到有人罵她,應該是幻聽。」吃藥後幻聽似乎消失了,但精神科藥物的副作用令她整日昏昏欲睡,冒冷汗及感頭暈,終日賴在床上。丈夫感心疼也心累:「她兩個月前還有穩定工作、會煮飯、會做家務、會聊天說笑。現在我像是照顧小孩子,洗澡後竟要幫她抹身,因為她自己抹得很隨便。她以前不是這樣的。」



員工遭解僱後患思覺失調 管理公司:不回應

陳生說,醫生可能會判妻子為傷殘人士:「因為還只是病發初期,有待觀察。如果出了傷殘證明後,就有$2搭車優惠,到時可多些和她外出走走,希望到時病情會好轉吧。」

記者向「黃埔花園管理有限公司」的母公司「長江實業地產有限公司」查詢,指明白田女士是在離職後才確診,但部分業主及其丈夫相信田女士是因遭解僱患上思覺失調,對於該公司會否有任何跟進或賠償,公司回覆指不會有任何回應。


住客往前保安家裡探病

田女士已非黃埔花園保安員近2個月,張生不時與她丈夫聯絡,盡力提供協助。早幾天他撐住拐杖,由黃埔坐的士到田女士位於太和的家探病。「因為我忘不了她企跳後下來時抱住我,說『我只相信你一人,你要幫我』。」

他自覺對田女士現時的情況有所責任:「管理公司辭退她,可能是因為她不聽管理公司的話,反而聽我們住客的話。我覺得她還算盡忠職守,有好好處理及紀錄投訴,我們一眾住戶頗滿意。」他感歎:「明明前線保安員直接服務的對象是我們住戶業主,為甚麼她聽我們的話反而會被罵、反而會被辭退?保安的職責到底是甚麼?保安的真正僱主到底是誰?」

在外判制下,前線保安似有「業主」及「管理公司」兩邊老闆;而如果兩邊老闆指令不一時,就會令他們「左右做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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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生今年78歲,沒想到臨老才要像照顧嬰兒般照顧老伴。(葉家豪攝)

田女士被診斷患上思覺失調。(葉家豪攝)

輕撫老伴。(葉家豪攝)

陳生與田女士結婚廿載。(葉家豪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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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判保安成管理公司及業主「磨心」 業界潛規則:誰出糧聽邊個話
  • 自外判制衍生後,不少前線保安面臨「左右做人難」局面:「業主」及「管理公司」的指令可以不一。保安工會會長指這是前線保安普遍遇到的困境,行內「潛規則」應是以直接受聘的管理公司指令為先,否則飯碗難保。
  • 與屋苑前保安田女士一直保持良好關係的小業主張生慨歎,黃埔花園因沒有業主立案法團,多年沿用同一管理公司、無法撤換,小業主們若不滿管理公司的表現,也沒有懲罰機制可以制衡。他認為若小業主可撤換不聽要求的管理公司,就不會發生「業主」及「管理公司」指令不一的情況,最後難為的是夾在中間的磨心:前線保安。



搞清楚大判與二判 「要知道邊個出糧畀你!」

香港物業管理及保安職工總會會長姚忠耀表示,在外判制下,前線保安多數直接服務「大判」,但獲聘、簽合約、支薪的卻是「二判」管理公司。若「大判」及「二判」的指令不一,行內做法保安都會以「二判」指令優先。「其實這不只是保安行業的做法,在任何一間公司工作都應是這樣,因為『二判』才是直接出糧給員工的公司。」

若前線保安直接聽「大判」的指令,而「架空」二判,可能會被管理公司高層覺得他「揸住雞毛當令箭」、「功高蓋主」。管理公司通常不會直接馬上解僱該前線保安,而是會先安排調職。以田女士為例,公司曾安排她調往其他座數工作而她拒絕,因此被解僱。

另外,管理公司發出的解僱信上,通常很少會列明解僱理由。如清楚列明,應是想「封殺」該員工從此不再獲其他管理公司聘請。


黃埔花園是很多人眼中的「中產社區」,小業主們卻慨歎沒有選擇管理公司的權利。(資料圖片/黃永俊攝)
張生經常投訴,自言已被管理公司標籤為「麻煩人士」。(麥佩雯攝)

黃埔花園90座同屬一公契 和黃身兼大業主、管理公司30年

當日成功勸阻田女士跳樓的張生,自2000年成為黃埔花園其中一單位的業主。他認為若屋苑有業主立案法團,法團與管理公司的關係理應是「僱主及僱員」:「法團是僱主,管理公司是僱員。如果管理公司表現不佳,法團可在合約期滿後更換管理公司。」然而,黃埔花園因被公契綑綁90座大廈,收集3成業權同意有困難,一直沒有成立法團;整個屋苑自落成以來,30年都沿用與大業主「和黃」同屬一母公司的同一間管理公司「黃埔花園管理有限公司」,不曾更換。

本帖最後由 folee0001 於 2017-08-06 15:35:18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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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生表示,早於多年前已因經常投訴管理公司而被標籤為「麻煩人士」:「我常常出席業委會的會議、要求管理公司公開儲備基金帳目、要求改善無障礙設施、維修平台天花等。」好像最近,屋苑二期外牆進行加裝廣告燈箱的工程,他認為工程沒有事先問准業主同意、未來安全及電費分擔情況不明、及已查詢屋宇署獲回覆為僭建,因而與多名居民聯手反對。

小業主:不想作對 只想有懲罰機制制衡

張生指,不是故意要和管理公司作對,只是希望對方改善服務。但問題的關鍵是,即使管理公司表現不佳時,小業主們因屋苑沒有法團而無法撤換管理公司,即是沒有懲罰機制可以制衡。他認為若有懲罰機制,就可以令管理公司聽令予小業主,就不會出現「業主」及「管理公司」指令不一的情況。田女士就是活生生的例子說明,一個人夾在業主和管理公司兩種指令之間,可以完全失去自己,差點連生命也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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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與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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蠢左,小小食蕉,做足本份便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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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在業主和管理公司兩種指令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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