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之,新的「綠置居」卻因「被賣斷」而失去成為「回收公屋」的機會,所以重點不在於「因『綠置居』而騰空原有單位」,因為這些單位本來也可能因其他原因回收;關鍵在於「『綠置居』的單位日後不會再騰空回收」,這些本有機會成為「回收公屋」的單位已「被賣斷」了。
單一個案或不易見其影響,以租置單位為例,由1998年至今,房委會的租置計劃已賣斷超過12萬個單位,不會再回收予輪候冊人士。
另一角度看,若沒有租置計劃,這12萬個單位都可能成為「回收公屋」;同樣,政府未來若把數萬個新建公屋單位改為「綠置居」,以萬計的單位將不會再有住戶因「自願遷出」、「遷出通知書」等原因而回收。
長遠而言,「回收公屋」減少而其他條件不變,公屋輪候時間必然增加;改建「綠置居」規模愈大,賣斷的單位愈多,長遠輪候時間也愈長。
除少了「回收公屋」而影響輪候,也有其他因素,例如行政安排,原本新建公屋單位可予輪候冊人士睇樓入住;若變成「綠置居」,便要先由公屋租戶申請,睇樓後要做按揭手續,公屋租戶遷出需時,遷出後房委會翻新也需時間,才能讓輪候冊人士睇樓入住。政府所指的約6個星期,主要是指翻新時間,若然計入其他時間,動輒便要多幾個月。
此外,由於新建單位變為「綠置居」,輪候冊人士更大機會是入住舊公屋。林鄭的說法是騰出單位的地區更廣泛。
基層輪候遙遙無期
其實,區域選擇早於輪候人士申請公屋時已標明,不會因而多了選擇;反之,「綠置居」變為出售用途,選址也可能會是較受歡迎的地區(未來幾年的公屋地盤多位於市區和擴展市區),即受歡迎地點的公屋可能減少。舊公屋的拒絕編配率可能亦會比新公屋為高,輪候人士實際上樓的時間也會增加。
今天基層劏房戶生活在水深火熱,面對貴租和濫收水電費,輪候公屋時間已高達4.7年(審計署指的「實候時間」更長),林鄭不但沒計劃如何回到「3年上樓目標」、不推市建局建公屋、拒絕設租管和空置稅,也沒有N無津貼或租金津貼;今次《施政報告》更是「市場化」上腦,不惜動用公屋土地、減建公屋,延長公屋輪候時間。這是長遠地製造更多「公屋王」、「綠置居王」,推人置業,助長炒賣風氣,向上傾鈄,加劇貧富懸殊,實在是愧對數十萬住在劏房或輪候公屋的基層市民。
信報財經新聞 2017-10-16 A21 | 時事評論 | 影子長策會 | By 陳紹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