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大量房屋形同廢棄,空置土地大如整個九州。社會何以至此?
數年前,日本長野縣政府計劃擴闊一個路段,方便來往的大型貨車通過。由於道路周圍的一塊土地屬私人所有,政府須要向業主收購。當局發現,該幅土地是在明治時代由26位人士買下,至今土地業權的擁有人已增加至107人。然而,由於找尋這107位業權人要耗費大量時間及公帑,結果只好擱置計劃。
在日本鄉郊以至東京等大城市,都會找到不少空置樓房,人去樓空,日久失修,花園雜草叢生,蟲鼠橫行,門前放滿未取的郵件,如此的空置房屋遍佈全國。
據去年底估計,日本全國有八百萬間空置樓宇,另加上農地等,約有四百一十萬公頃的閒置土地,面積相等於整個九州。現時平均每7間住房就有1間空置。到2033年,空置樓宇更可能曾加至近二千萬間,佔樓宇總數的三分之一。
大量房屋空置的一大原因,是日本社會嚴重的少子化及人口老化,新一代多離家到大城市發展。人口資料顯示,每4個日本人就有1個超過65歲,而70歲以上老人中有8成擁有住宅物業,這些老人百年歸老後,物業都由子女繼承,不過年輕一代往往不願繼承這些祖業。
1950年代到80年代的經濟高度成長時期,買一棟房子住幾年,待樓宇漲價出售,又可以買另一間新房子。1980 年代中期,日本的人均收入超越了美國,工資及其他成本高漲,企業都將工廠遷移到發展中國家,當時的首相中曾根康弘鼓勵國人多投資於國內房地產。1990年的全國地價總額,是1985年時的二點四倍。
1990年後,日本開始衰退,地產泡沫爆破,據日本政府最近發表的二〇一七年全國土地價格統計,日本的平均地價連續二十六年持續下降。出現了大量「負資產」。
這些負資產樓房留給下一代並不一定是好事,因為當主人去世,作為接收遺產的下一代,繼承人首先要交遺產稅、物業稅及管理費等,若想拆掉了房子出售,也要支付拆卸的費用。因此愈來愈多日本年輕一代覺得繼承房地產很麻煩,不僅費事而且費錢。
結果是愈來愈多房子無人繼承。根據日本民法,如果逝者沒有配偶、孩子的話,健在的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其子女、甚至他們的後代都會有繼承權。但繼承人須要重新登記,倘繼承人不重新登記,當局無從知物業的業權。
2015年,土地廳抽樣調查400幅土地,結果發現有56%的土地是30年前登記的。事隔幾十年,當局要追查究竟誰有這些「負資產」繼承權,已經不容易,要找到擁有繼承權的人,就更加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