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十大住屋指標
發佈會
新聞稿
政府無視聯合國「適足住屋權」
團體倡基層共議 設立全港首個住屋標準
保障基層住屋環境 須設立住屋標準
葵涌劏房居民大聯盟今日發佈一個全港首個由民間設定的住屋標準,包括租金升幅幅度、人均居住面積等具體標準,同時調查葵涌區不適切居所符合該住屋標準的情況。發佈機構期望推動政府就重設租務管制作公眾諮詢,同時為香港訂立具法律效力住屋指標,以保障基層的住屋環境合符人道,及了解現時葵涌區不適切居所的實際環境。
聯盟成員丘梓蕙表示,今年7及8月,聯盟透過約100位來自不同的街坊小組討論及投票,選出他們認為最重要的十大住屋標準。由9月開始,以該十大住屋標準,透過在社區以家訪、街站、打電話等方式接觸居於不適切居所(包括私樓劏房、工廈劏房、僭建平台劏房、天台屋、板間房等)的住戶共204戶,了解現時租住的單位符合住屋標準的程度。
劏房人均居住面積與監倉無異
結果顯示,無任何受訪住戶者符合十個住屋標準,近41%受訪住戶合符4個標準或以下,只有12%受訪住戶合符7個標準或以上。最少受訪者(88%)符合的標準是「人均居住面積不少於75呎 (公屋標準) 」,今次調查的受訪住戶人均居住面積只有50呎。丘梓蕙表示:「香港這個繁榮社會,基層住屋面積竟然與囚犯一樣,是並不人道及不能接受。」其次最少受訪住戶符合的標準是「以政府水平收取水及電費 (不濫收) 」。有82%受訪住戶被濫收水電費,受訪住戶的平均水電費為13.7元/立方及1.5元/度,相較政府及中電收費高出分別一半及三分之一,反映劏房住戶被濫收水電情況仍然嚴重。而第三個最少受訪住戶符合的標準是「每年加租幅度少於通漲」。
受訪單位質素全數「肥佬」,無人符合十個住屋標準
丘梓蕙表示:「這個由基層共議出來的住屋標準已是最基本及必要的住屋條件,低得不能再低,『標準一個都不能少』,因此必須全部標準都符合才算『合格』。而今次調查,無任何受訪住戶符合十個標準,反映目前葵涌區劏房住戶的居住環境非常惡劣。」
同時是調查員及劏房戶受訪者的Kiki小姐表示,她的劏房人均居住面積只有20呎,雖有獨立廁所,但須打側身才可坐上馬桶。因此,兒子一放長假,她會帶她到內地親戚家住「透透氣」,如參考公屋人均居住面積75呎,她一家三口起碼須住在225呎以上的單位,較她現時的劏房大三至四倍。她歡迎政府訂立住屋標準,以改善生活環境,但同時須有租金加幅管制,否則低收入家庭不可能負擔。
推「本土」住屋標準作為最佳執行範例,改善住屋素質
丘梓蕙最後建議,政府須履行聯合國的適足住屋權,訂立針對本港的住屋標準作為最佳執行範例,改善整體香港住屋素質。例如可考慮推動最佳執行範例,推出新一輪公營房屋及過渡性房屋時,必須清楚釐訂何謂最基本的住屋標準,推動整體社會改善住屋環境;在訂立住屋標準後,制定改善整體社會住屋環境的具體目標及時間表,包括人均居住面積、室內空氣質素標準等。而且政府應回應社會訴求,就整體就租務管制,包括住屋環境的住屋標準作公眾諮詢,以配合基層市民住屋需要。
新聞界查詢:
丘梓蕙小姐 電話:2616 0766 傳真:2494 7786
吳堃廉先生 電話:2423 5062 傳真:2494 7786
發佈會及個案相片連結: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0BzdVc3c6-TuwR2l5eHlsbm45V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