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普羅大眾享用 不應成小撮人特權
政府辯稱,由於檢討工作涉及不同政策局及部門,問題複雜,需要詳細研究一套「合理可行」政策,承諾「盡快」向立法會匯報檢討結果,並進行公眾諮詢,可是卻沒有具體時間表,今年能否完成亦是未知之數。市民望穿秋水,究竟還要等到何時,政府起碼要給出一個說法,不能一味以「問題複雜」做託辭。
近月政府成立土地供應專責小組,討論本港長遠土地供應來源,小組文件提及可以討論利用私人遊樂場契約用地,提供房屋及公共設施。誠然,部分私人會所對推動本港體育發展有貢獻,續租亦無不可,然而政府有必要逐一檢視,評估實際表現和社會效益,要求部分承租團體交還土地,又或研究是否真的需要使用現有大面積地皮。現行私人會所政策,租借土地年期太長,地租太低,當局對承租人濫用公共資源謀私監管不力,都是必須改革的積弊。
政府是否一定要收回私人會所土地興建房屋,可以斟酌,惟至少應該設法多讓普羅市民享用。以粉嶺高球場為例,總面積相當於9個維園,若能將部分地方發展為公園,開放予全港市民享用,從公義、環保乃至社會整體福祉等角度而言,都是一件美事。社會普遍認同需要更多土地興建房屋,可是從來不會有人因此打維園主意,除了因為全港市民都樂見市中心能有維園這樣的一個市肺,更因為它向公眾開放,人人均可享用。政府必須增加私人會所租地政策透明度,令市民相信政策並非僅僅照顧一小撮特權者,漠視一般市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