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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家者晤民政局 促改善政策:驅趕無補於事

露宿者何先生表示,自己早前在深水埗區租住了板間房,不料住處衛生環境惡劣,經常被木蝨咬,迫於無奈下選擇再度露宿。

(獨媒特約報導)香港住屋問題嚴重,不少基層市民無法負擔租金只能露宿,又被政府部門驅趕。多個團體今日(11月30日)聯同一群露宿者,與民政事務局副局長陳積志會面,爭取「無家者友善政策」以及改善無家者服務。

根據社區組織協會的《全港無家者人口統計調查2015》數據,無家者人數由2013年的1,414人,增長至2015年的1,614人,平均再露宿次數由2013年的2.8次升至2015年的4.2次。團體批評,香港缺乏專責部門處理無家者事務,更在不同地區以行政措施驅趕他們。


跑馬地行人隧道內的橫額。(受訪者提供圖片)

促設專責部門處理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吳衛東表示,最近民政署多次派人到跑馬地行人隧道內驅趕露宿者,更在隧道內掛起橫額以五種語言警告「不準在此行人隧道內露宿」的橫額。吳指,現時香港並無露宿者友善政策,露宿者即使被驅趕亦無處投訴。他舉例在紐約有專責部門「Department of Homeless」,當地政府每年研究不同措施幫助露宿者,反觀香港政府只會一味驅趕,無助減少露宿者數量。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吳衛東

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表示,近日留意到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強在北角要求政府清理天橋露宿者,邵指雖然兩人同為社工,但今日的請願正正反映對露宿者的不同態度。邵家臻認為不論是以社工還是議員的身份,都不應對弱勢社群持敵視態度,應抱著同理心。邵亦不滿政府的行政驅趕措施,指露宿者都是香港人,他們的行為並無犯法,政府不應去滋擾露宿者,反而需要設立專責部門處理相關事務。

聖雅各福群會露宿者綜合服務隊隊長楊雅真表示,多年來局方的做法並沒有減少露宿者數量,調查數據顯示露宿者即便上樓後,仍很大機會再次露宿街上,局方的一系列驅趕是「無補於事」。楊希望局方可以做到團體提出的建議,再配合社工服務,才能夠真正解決問題。

會面後團體均表示政府並沒有就改善服務作出承諾,期望日後政府可統計露宿者數目,改善現有服務,包括興建更多避寒中心,同時在驅趕露宿者前時能夠和前線社工開會商討。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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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頭髮邊個想光頭。 邊個都想住千呎豪宅啦
大媽吾好隨地屙屎。屙完屎要抆屎。 香港太多人。大陸佬  大媽吾好黎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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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本服務聯同各無家者關注團體及立法會邵家臻議員到政總外請願,向政府爭取設立無家者友善政策,並與民政事務局副局長陳積志先生開會商討無家者友善政策事宜。

議會內團體有以下幾項訴求:

1. 民政事務局對無家者的警告標示和驅趕行為並無助解決露宿問題。另外,相關標示的不准露宿內容亦沒有任何依據,有誤導市民之嫌
2. 要求局方帶領政府相關部門成立專責小組跟進無家者問題及政策
3. 要求局方檢討和改善避寒及避暑中心的數量、地點、開放時間和管理安排
4. 要求局方定期與無家者關注團體召開會議,了解現時無家者面對的困難和需要,並跟進無家者友善政策的制定及進度。並在每次清場行動前先咨詢各持份者的意見,包括有關的政府組織及無家者關注團體。

會後局方答應跟進及了解第1和第3點項訴求,至於第2和第4點項訴求,局方指需要與其他政府部門和團體商議,不能作出任何承諾。

各無家者關注團體和立法會邵家臻議員會後要求未來繼續約見局方跟進有關事項,期望政府能認真處理和看待問題,制定無家者友善政策,給予無家宿適切的支援。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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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絕露宿者麻木不仁 陳婉嫻的文章 郭偉強有讀過嗎?
  • 近日,正當社會各界批評北京地方政府處理「低端人口」的手法之際,香港立法會議員郭偉強也就近日「成功爭取」清理露宿者的事件作出回應,他強調「露宿者其實也有得選擇露宿與否」,故他當日所為並沒有錯。誠然,政府必須正視露宿者問題,但是清理露宿者家當只不過是治標不治本,也並不人道,郭偉強此舉,實在是下下之策。

(郭偉強辦事處提供)

這次事件之所以引起公憤,除了因為令人聯想起北京地方政府處理「低端人口」的手法外,郭偉強「露宿者有權選擇露宿與否」的說法也是不盡不實。觀乎2017年中大社工系副教授黃洪發表的研究報告,有一半露宿者露宿的原因是租金太貴。縱然政府已為低收入人士提供低收入津貼,他們也可以申請公屋,然而,公屋的輪候時間愈來愈長,劏房租金也水漲船高,業主更經常濫收水電費,就算他們獲批低津,也難以抵償租金。更何況,劏房、板間房的環境本就惡劣,對他們來說,與其花貴租入住劏房,倒不如露宿街頭。

當然,政府、社會福利機構均為露宿者提供露宿者之家、臨時收容中心。但是大部分宿位只提供1至6個月的住宿服務,隨着服務中止,他們又要流落街頭。另一方面,部分住宿中心的環境也難言合理,就像油麻地的露宿者之家,就位於垃圾房之上,固然香港土地稀缺,但是作為現代城市,要求弱者居於垃圾房之上,絕對是香港之恥。

由於宿位的質、量均存在不足,劏房、板間房的環境惡劣、租金高昂,由是形成了露宿、社工轉介、上樓的循環。露宿者在失去居所後,由於沒有地址證明,以致沒有僱主願意聘請他們,再次陷入窘境,再次露宿,在露宿一段日子後,又經社工轉介回到宿舍。


清折當天的情況(郭偉強辦事處提供)

工聯會是香港少有以左派自居的政黨,郭偉強理應深明人的意志受到客觀的環境限制,露宿者渴望上樓,只是政府卻欠缺政策配合,他們才只好瑟縮街角。如果郭偉強真的關心社會弱勢,就理應首先改變社會的客觀環境,讓這些露宿者有真正的選擇。

在這次行動,他除了清走露宿者的家當外,就未有作更多跟進工夫,可以預見,這些無家者只不過轉移了居住的地方,故此,郭偉強此舉,只不過是將當區居民不想看見的人口轉移他方,難以治本。香港工聯會榮譽會長陳婉嫻2014年也曾撰寫《露宿的尊嚴》一文,文章指出趕走露宿者是治標不治本。


  • 陳婉嫻曾在《am730》撰文指出:
  • 「在一些橋底或有瓦遮頭的政府建築物旁,都加上了鐵絲網或欄杆,目的又是防止露宿者進駐。當然,我明白地區人士關心到衞生問題,但矛頭實不應指向露宿者,種種做法只是治標不治本。」
https://www.am730.com.hk/column/%E6%96%B0%E8%81%9E/%E9%9C%B2%E5%AE%BF%E7%9A%84%E5%B0%8A%E5%9A%B4-23074

事實上,露宿者向來面對宿位不足、宿期過短的問題,政府理應增加中期宿位,讓露宿者渡過時艱,脫離露宿的「永刧回歸」。也許有人會認為,一旦為露宿者提供了更佳住宿,他們就會不願搬走。但是為弱者提供生活保障,本是應有之義,尤其是政府坐擁上萬億儲備,就更沒有理由對社會弱勢袖手旁觀。議員作為監察者有責任督促政府改善現行政策,而非與官僚合謀清除社會弱勢。

本帖最後由 folee2008 於 2017-12-01 16:42:41 編輯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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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處是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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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難處!
歡樂香江幸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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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自己在農曆新年左右曾到過北角的天橋派發過睡袋和衣裳,跟無家者們談了一陣,感覺是他們不信任自己。但他們自稱多有社工跟進,也只好作罷。
許多無家者不願搬走,說來說去就是沒有一個容身之所吧了。想搬到市區劏房,最少也要六千大元,要便宜的便是商廈劏房或是工廈劏房,否則要到郊區如元朗等等的寮屋了(好像二千多到三千元已可租住了)。
就是社工轉介,除非有非常非常特殊的情況,無家者也只是跟一般人一樣排隊。當然可以選擇到社福機構宿舍,但最多只有六個月的期限。
那麼不論是社工或其他人也是一籌莫展,我們還可以怎樣做?政府不仁,當立法會的議員(本身還是社工)亦不曾想辦法先安頓好無家者才遷拆。就是明白要向市民交待,總也不應把這個所謂的「功勞」自居吧?
徐子見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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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問我作為議員,你怎樣看待清理北角天橋無家者的事件,社工出身的我,始終毋忘初衷,以「與弱勢同行」一直以來都是我的座右銘,提醒我替弱勢發聲,與當權者對話,尤其是社會上無人留意的無家者。所以,今日促成與五個關注無家者的團體與民 政事務局副局長陳積志先生開會,交流對無家者友善政策的意見,以下是我在會上對無家者議題表達的論點。
在政策上:
1) 增加資助宿位,延長資助宿舍住宿期
2) 檢討及改善避寒及避暑中心:改善位置偏遠、開放時間、阻礙服務隊入內提供服務等問題
3) 正視「再次露宿」問題:平均再露宿次數由2013年的2.8次,增長至2015年的4.2次
4) 成立專責部門,制訂「無家者友善政策」
5) 停止以行政措施驅趕無家者
在溝通上:
1) 定時跟關注無家者團體見面,共議政策
2) 清場前需約見團體,並需製訂指引支援將被驅趕的無家者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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