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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一年1200元租官地搞茶座 地政署:正檢討收費
  • 尖東一幅面積1200平方呎的土地,現時被豪華酒店用作露天茶座,然而每年租金竟然只需1200元!以為業主大發慈悲?原來賤價出租的業主正是地政處。
  • 《香港01》取得官地被租用作露天茶座的全港數字:現時有約4萬呎官地被政府租出作露天茶座,一年卻只合共帶來1.1萬元的公帑收入。廉價地租背後,受益人卻未必是小店東主。有餐廳東主表示,取得露天茶庭牌照後,被業主加租五倍,影響經營。
  • 原來政策已沿用45年,最初是亞洲金融風暴後,政府作鼓勵地區經濟之用;但政策離奇沿用1972年的收費標準,令地租低得荒謬。地總總署回覆指已着手檢討,會適時交待工作進度。



目前全港有167間食肆向政府租用官地作露天茶座,合共租出約40,417平方呎。圖為尖東海傍的露天茶座。(余俊亮攝)




夜幕低垂,尖東海傍擺滿茶座,迎接遊客飲酒作樂。位於尖東市政局百週年紀念公園噴水池附近的海景嘉福酒店,地下同樣設有闊落的露天茶座,吸引不少外籍客人前來享受夜生活。翻查資料,該茶座面積約1200呎,原屬官地。雖然位處黃金地段,但地政署只以每年租金1200元租出。酒店級消費場所,政府卻以象徵式價格出租,酒店只需賣出約20支啤酒,便抵銷一年租金。



位於百週年公園尖東噴水池附近的海景嘉福酒店,酒店地下設有1200平方呎的露天茶座,但地政署只以每年租金1200元租出。(余俊亮攝)

2002年梁錦松推出 時值亞洲金融風暴

現時如食肆位置許可,食肆東主可自行向政府申請租用餐廳附近的官地,擴充作露天茶座。有興趣的東主,可先向食物環境衞生署申請設置露天座位,獲批後再由分區地政處發出土地牌照,並遵照1972年的《土地(雜項條文)規例》收費標準交費(詳見另稿)。政策由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於2002年推出,當時香港經歷亞洲金融風暴,為振興本土經濟,梁率先於西貢推出露天茶座試驗計;劃,結果參與計劃的食肆生意大增,及後於全港推行。

出租4萬平方呎 年收入僅1.1萬

為了解政策實施情況,記者多翻向地政總署要求公布數字,歷時數月,終獲地政署提供全港18區牌照資料(詳見下圖)。


目前全港有167間食肆向政府租用官地作露天茶座,合共租出約40417平方呎,面積大於一個7人足球場。租用人除了茶餐廳、酒吧、西餐廳、酒樓外,亦有5間豪華酒店,包括富豪東方酒店及九龍香格里拉大酒店。然而,政策每年只為港府帶來11010元的租金,平均呎租一年僅為0.25元,相比市價可謂極盡便宜。

18區當中,元朗區有多達33間食肆正租用官地作露天茶座,屬全港最多,其次為西貢區,有27間。不同地區的租金計算有分別,港島及九龍部份區域為每平方米10元(即每平方呎約1.07元),新界則劃一每平方米3毫(即每平方呎約0.03元),相差33倍,但新界區同時設定最低租金5元。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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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茶座-官地大放送!
資源來源:地政處

於元朗開設西餐廳的曾先生,現時正租用餐廳外的50呎官地作露天茶座,生意大幅上升,但前年簽下的6年租約屆滿,業主見狀即大幅加租五倍。(覃威權攝)
原意振經濟 業主最受惠

雖然政府以超低價出租官地,但若食肆東主不是舖位持有人,受惠人可能只有業主。於元朗經營西餐廳的曾先生,現時正租用餐廳外的50呎官地作露天茶座;他表示,露天茶座可以吸引到帶同寵物的客人、吸煙客及年輕人等光顧,對生意大有幫忙。然而,他表示前年簽下的6年長約屆滿,業主見狀即大幅加租五倍。

為應付高昂租金,曾先生親自密密加班,後來更捱至生膽石入院。「固然我哋不用繳交很多錢給政府,但(業主)的加幅是大到我想像不到,所以覺得都幾辛苦,可能比無露天牌照更辛苦。」曾先生嘆道。

測量師陳超國表示,當食肆東主申請到牌照後,業主往往會因應政府批出牌照而加租,加幅一般會以店舖室內呎租的一半呎租乘以露天茶座面積計算。


朱凱廸指土地的使用需配合社會公益及社會發展目標,就地政署正就官地出租或使用檢討,他提倡未來需更多公眾參與及諮詢。(資料圖片/鍾偉德攝)
地政署:現已着手檢討​

立法會議員朱凱廸表示認為政府需盡早就官地收費檢討及作公眾諮詢。他認為雖然政府平租官地,但作為租用人的餐廳東主卻未能得益,情況並不理想,但即使現時促請政府以市價出租官地,不見得就會令業主減低租金加幅,最終反令餐廳東主兩面受壓;朱認為,土地的使用需配合社會公益及社會發展目標,就地政署正就官地出租或使用檢討,他提倡未來需要更多公眾參與及諮詢。

地政總署回覆表示,食肆設置露天座位通常屬臨時性質,食肆並不享有土地的獨有使用權。署方認為性質與慈善團體擺放街站、電影公司申請佔用外景拍攝地點等,更為接近。不過,基於公眾對政府土地費用偏低的關注,署方現已着手檢討,會適時交代工作進度。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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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露天茶座收費沿用1972年標準 最低消費僅5元
《香港01》取得官地被租用作露天茶座的全港數字:現時有約4萬呎官地被政府租出作露天茶座,合共一年卻只帶來1.1萬元的公帑收入;政策離奇沿用1972年的收費標準,令地租低得荒謬。
有餐廳牌照顧問表示,申請露天茶座牌照需要經過眾多部門,並不容易,動輒需時數月至一年。
有土地監察組織表示,現時地政總署就官地收費或賠償價錢並無定期檢討制度,未來有必要增加透明度,令公眾了解公共土地的運用情況。

政策由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於2002年推出,當日目標為振興本土經濟,惟政策實施至今15年一直未有檢討。(資料圖片/黃國立攝)


現時租用官地作露天茶座,收費遵照1972年的《土地(雜項條文)規例》收費標準交費,各區收費有別(參閱下表)。食肆只可以在部分時間擺放桌椅,讓食客使用,行人可通過該土地範圍。政策原本由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於2002年推出,當時香港經歷亞洲金融風暴,為振興本土經濟,惟政策實施至今15年一直未有檢討(詳見另稿)。
租用官地作露天座位標準收費率

區域        費用
香港島         
(a)由筲箕灣至堅尼地城的北面地區 (包括筲箕灣與堅尼地城)        每年每平方米$10
(b)柴灣及香港仔        每年每平方米 $5
(c)村區        每年每平方米 $2.50
(d)區域內其他地區        每年每平方米 $1.00
九龍        每年每平方米 $10
新九龍         
(a) 沙田坳道以西(包括香港機場)        每年每平方米 $10
(b) 沙田坳道以東至觀塘        每年每平方米 $10
(c) 茶果嶺        每年每平方米 $5
(d) 油塘        每年每平方米 $5
(e) 鯉魚門        每年每平方米 $2.50
新界        每年每平方米 $0.3


地政處政策欠檢討

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形容「(露天茶座收費)仲平過農地」,他指出,現時地政總署就官地收費或賠償價錢並無定期檢討制度,除露天茶座按1972年的《土地(雜項條文)規例》收費,現時徵收農地的「青苗補償」同樣是「50年不變」。

陳劍青認為,政府應該盡快檢討相關收費及估價機制,並公開所有官地租用的價錢及個案,令公眾了解公共土地的運用情況。對於露天茶座收費過低的問題,他認為如無特別政策目的,理應按市價收費,並將金額回饋社區。否則政府平租官地予餐廳東主,最後業主又向東主加租,最後反過來變成資助業主。而且目前香港經濟向好,政府亦無必要優惠餐廳東主。
對於露天茶座收費過低的問題,陳劍青認為如無特別政策目的,理應按市價收費,並將金額回饋社區。(余俊亮攝)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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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牌店主讚有助生意

於元朗開設點心店的老闆關小姐說,開店不久已申請露天茶座牌照,至今已逾6年。她表示,裝修期間,設計師樓已建議店舖申請租用門前的官地作露天茶座。最終她經設計師樓協助下,順利取得露天茶座牌照。她表示,不少客人喜歡在露天茶座用膳,對生意大有幫忙,她笑言:「(政府)絕對無嘢益我,係呢個益我。」然而,關小姐亦指出,對面馬路的食肆由於店前街道較狹窄,因此長年不獲批露天茶座牌照,只得冒着被檢控的風險擺設露天茶座。

同樣於元朗開設西餐廳的曾先生表示,當日需要用一年多時間才取得露天茶座牌照,途中他「偷雞」於官地擺放茶座,就被食環署多次以阻街為由檢控,被罰短時間停牌。他說過程中最難是取得所在大廈的業主立案法團同意。



於元朗開設西餐廳的曾先生表示,申請露天查座過程中,最難是取得所在大廈的業主立法案法團同意。(譚威權攝)

申請牌照情況 區區有別

現時市面上有多家食肆牌照顧問,協助食肆申請露天茶座牌照。記者綜合多個顧問的說法,得出數個申請牌照的成功條件:首先食肆門前街道須有最少15呎闊;其次,擺設露天茶座後不能阻礙行人路及消防通道;申請過程要獲得7個政府部門批准,包括消防處、警務處、民政事務處、運輸署等,有顧問更稱部份個案要到區議會諮詢。另外記者觀察所見,不同區份的處理申請處理略有不同,例如元朗區成功申請食肆的官地範圍會被劃上黃色界線,但未有於其他區份見到。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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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裡有時終需有,

命裡無時莫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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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索性分紅,衣家好多商場出租除租金外,要求租客分紅
G131xxxx扩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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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出血
大媽吾好隨地屙屎。屙完屎要抆屎。 香港太多人。大陸佬  大媽吾好黎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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