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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郊野公園關卡重重 遠水救不了近火 王坤

昨日「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就發展郊野公園議題進行討論,開會前已接獲十多個環保團體的請願反對聲音。香港總土地面積為1111平方公里,已建設的土地只佔24%,未建設的土地佔75.7%達841平方公里,其中大部份為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24個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佔地4412公頃。郊野公園偏佈全港各處,去年遊人達到1300萬人次,可謂港人的「後花園」,為港人的擠迫生活,提供一個「透氣」的地方,同時具備保育、康樂、教育及旅遊用途及動植物棲息之地。

政府在1976年頒布《郊野公園條例》根據第208章及15條,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管理總監可在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指示下,並經諮詢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委員會的意見後,在憲報刊登新郊野公園範圍,任何人可在60天內提交反對書,委員會就反對進行聆訊後,有權否決反對或指示總監修訂地圖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


究竟有幾多邊陲位置可研究發展,似乎政府心中無數未有準確資料,表示房協將在大欖及水泉澳佔地40公頃兩個試點的研究可提供部份資料。(資料圖片)

平心而論,過去40年,香港人口增加超過280萬人,而郊野公園面積則有增無減,例如正籌備將佔地500公頃的紅花嶺劃歸郊野公園。郊野公園的設立,不論貧富能給所有港人享用的機會,確是港人的共同財富,但相對於仍有9萬多劏房戶及28萬多的輪候公屋家庭無樓一族而言,郊野公園的規模就顯得有點奢侈。能否在郊野公園生態價值不高的邊陲位置,發展公營房屋或老人院等就成研究題目。究竟有幾多邊陲位置可研究發展,似乎政府心中無數,未有準確資料,只表示房協將在大欖及水泉澳佔地40公頃兩個試點的研究可提供部份資料。房協的研究要等到2020年才有詳細的報告,若中途遇到有關生態及建築上不可解決的難題亦會放棄研究;就算房協的研究證實可行,發展郊野公園仍有重重關卡,需要最少12至18個月的環境包括生態研究,首要條件是證明發展是「別無選擇」。按政府預計發展郊野公園的程序,規劃需6至7年,落實需9至11年,即完成工程需時最長18年,因此只能是一個中期目標,遠水救不了近火,開發郊野公園的討論,可能會胎死腹中。


其實發展郊野公園的討論應要平常心進行,不應是有你無我的態度,而政府應提供必須的詳盡數據始能客觀討論,更不應只當球證而沒有擔當。環境保護與發展其實可以共存,發展郊野公園的邊陲土地,從而可改善交通暢達;亦可將未劃入郊野公園範圍而有高保育價值的土地交換保育價值較低的郊野公園土地達至兩利。

香港土地資源並不缺乏,但現成能用之發展房屋的土地確實不多,「長遠房屋策略」10年興建46萬單位的目標,仍欠缺4萬多公屋單位的土地,而未來30年香港需為增加的人口興建100萬個住宅單位,最保守的估計還欠缺1200公頃的土地目標,開發土地可謂急不容緩,亦為子孫後代造福之舉,若發展3%郊野公園的邊陲土地,保守估計可興建23萬個公屋單位,60萬人解決安居之所。當然,如何覓地應要多管齊下,並清楚優先次序,至於郊野公園的邊陲位置應否發展,不在於技術問題,完全在於公眾的取捨。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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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土地問題「玩郊化」 港府掠地迴避改革 陳劍青

議程已經設定好。日前政府委任的土地供應專責小組,討論將郊野公園及填塘起樓。第一個「玩郊」,另一個更「玩膠」。設立郊野公園的原意明明已寫清楚不是政府土地發展的儲備,現時政府時常將土地問題「玩郊化」,究竟所謂何事?

道理很簡單,其實對於政府來說,開發土地一直不是一個技術問題,是個觀感(perception)的問題。將填水塘與郊野公園放在一起討論,二害取其輕或叫「Lesser Evil」,原本公眾覺得郊野公園乃重中之重,當有一個比玩郊更玩膠的方案跑出,開發郊野公園就沒有那麼荒謬了。

得觀感,得民意,就得天下。要讓市民觀感上認同政府的土地發展策略,必先將土地發展「公關化」,並分身委任一群專家進行「獨立」討論及研究,批錢給相熟公關公司代理民意製作工程。過往政府也是用相當類似手段對待城市的海洋、農地與綠化帶等自然環境,當郊野公園一出,這些土地原來有的價值就此「比下去」,觀感上就變得不那麼重要的。


設立郊野公園的原意明明已寫清楚不是政府土地發展的儲備,現時政府時常將土地問題「玩郊化」,究竟所謂何事?(資料圖片)

因此,「玩郊」作為政府今期流行的土地政治典範,我一直都認為開發郊野公園是個偽命題,用意在於讓政府更容易進行城市掠地,延續既有土地發展的利益結構,迴避對應我們面對居住問題尋找重大改革及出路。

經過前日的會議,結論已不再重要,我反而發現這個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已經出現重大的角色危機:論技術可能性,工務部門做得比你好;論落實政策制訂,你又不是政府部門;問政府公開資料,又不會有特別待遇。明明一開始自我定位是為土地選項排次序,前日又沒有討論郊野公園屬優屬次,那麼你們存在究竟為了做什麼?

前日討論郊野公園時透露了玄機。主席黃遠輝說了一句:「是否開發郊野公園,委員會認為比較適合留待明年公眾諮詢時由市民決定」。

其實,如果你是會真正向市民諮詢所有土地選項的,這就是一句廢話;但如果實情他們就是個為政府代勞的「土地篩選委員會」,大部分結論已經事前定好,小部分無關痛癢的就留給市民參與一下,那句說話,就正正反映了他們對市民參與的理解,就是由一群被委任的專家篩選民意的遊戲。

從此,改名「土地篩選委員會」,再也名正言順不過。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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