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居住空間狹窄,普遍基層工時長,共住之於難以仿效外國之餘,是否犧牲了生活質素呢? (資料圖片)
社福制度或成制肘
鍾劍華現兼任社會地產「要有光」董事。「要有光」成立五年來,推出的「光房」計劃曾為約200個家庭提供租金低於市值的單位,租約最長為三年。面對數以十萬計的劏房戶,鍾劍華坦言數量是微不足道。「從來沒有想過光房可以解決房屋問題,但的確可以幫助個別的家庭渡過難關,幫得一個得一個。」入住「光房」需要經過社工轉介,並由團體配對合適的住客共住,鍾劍華認為這一步十分重要。「選擇租客時有很多考慮因素,例如他們是否預備跟別人共住、對將來的工作有否想法等等,之後我們會協助他們訂下目標,例如儲蓄計劃,我覺得這是『光房』做得比較好的地方。」
有別於社會企業,現時營運社會房屋的多為社福機構;鍾劍華擔心在整筆過撥款的制度下,機構一方面需要滿足政府訂下的《津貼及服務協議》,另一方面要營運全新的服務,無論人手及資金均捉襟見肘。「政府是否可以透過關愛基金或其他方法給予財政支援呢?因為機構有很多程序要跟,他們需要多些空間能跟進住戶的情況,協助住客自我增值,這才是共享房屋的關鍵。」
「整套低收入保障制度都不容許這件事(共住)發生。」
「好宅」發起人之一李風清
「好宅」發起人任真(左) 與李風清承認,良心業主難找外,願意共住的租客也不多。 (資料圖片)
業主難找 租客難求
當具規模的社福機構也有潛在的營運問題,由民間自發的組織「好宅」更是舉步維艱。去年成立的「好宅」擔當社會地產中介服務,配對需要的街坊及良心業主,以合理的租約條款保障租客的權利,如以市值租金八折租予基層、優先續租權及不濫收水電費。過去一年,發起人任真及李風清接觸過25個業主,最後只得7位落實合作。「我們接觸的大多是舊唐樓業主,當他們知道要自行支付維修費時,有些會覺得租金已經較便宜,為何維修沒有資助?他們就會卻步。」任真說。
良心業主難求,但適合共住的租客也不容易找到。「好宅」的Facebook專頁會收集街坊對住屋的需求,當中有大部分人表明不希望跟人共住;李風清認為基層人士的共住模式難以仿照外國,主因牽涉社會的結構問題。「整套低收入保障制度都不容許這件事(共住)發生。我們很多街坊都申請『低收入津貼』,而『低津』是超級高的工時才可以拿到,返不到那麼長的工作時間,就拿不到津貼,連交租都有問題,試問連個政策取向,都是趨向做高工時的工作,還可以怎樣要求共住的生活空間?」
李風清明言「好宅」的焦點在於租客的權利及保障居住環境,共住並非解決房屋問題的出路。(資料圖片)
租務管制才是出路
共住於香港恍似是租金高昂、公屋短缺等房屋問題所衍生的產物,並非如外國般是為了追求美好的生活質素。回到問題之初,任真及李風清均認為,「好宅」只屬過渡性房屋,政府一方面需要負責發展社會房屋,擴大規模外,亦要正視租客權利及租務管制。「租務管制才是出路,例如管制租金加幅、租金與房屋質素掛鈎。對業主要有規限,也要獎賞,例如40年樓齡的唐樓仍然維持得很整潔,不用裝修,這樣加租的幅度就可以提高。」
現時,本地法例只有2004年訂立的《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保障雙方權益。過去13年,劏房等房屋問題愈趨嚴重,條例早已不能對應現實環境外,更有地產中介協助業主「越界」。「條列說明欠租超過15日是不能趕走租客及截水電,但簽租約的時候會要求租客簽署一份『自願退租同意書』,即業主可以清屋、截水電。條例是有意義的,但地產都有方法幫業主。」
可是,多年來不同團體倡議租務管制卻遭政府冷待,任真坦言:「這場仗不容易打,但我們都希望可以『拆件上市』,由租住權保障開始逐步做,起碼令街坊不用時常被逼遷。」
所謂共享房屋,係真.劏房、定係真.共住?(01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