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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業不能共享 社會同枱異夢 林奮強
文章見報時正值冬至。筆者固然希望香港社會能像各位的過節晚餐一樣,大魚大肉,繁華共享;可惜,觀乎本港的房屋問題,這個願望似乎難以實現。展望未來幾年,隨着環球經濟穩健復甦、欣欣向榮之際,香港更會獨自憔悴,因為貧富懸殊勢將越演越烈!事實上,中央政府19大會議的重點議題,也包括了經濟結構優化和可持續性,以及如何令經濟發展成果能更合理、更有效地分配,令更多市民開心。

「50%置業率」有水份  私樓業主只有35%

相信不少人聽過,本港家庭置業比率約為50%,即一半家庭是業主、一半是租客。但這講法是言過其實:若我們聚焦私樓業主,其佔全港家庭比率,繼1980年代明顯上升後,自1990年至今近30年,基本上原地踏步,一直徘徊在35%左右,有關數字更自2004年起不正常地,在最有利置業的極低利率年代輾轉下跌。

全港家庭住戶佔比。(作者提供)
為甚麼只看私樓業主?因為「50%自置物業家庭」中,有15%實為資助出售房屋(主要為居屋和租置單位),這些業主需要按單位市值補價,才能在自由市場轉售。舉例市值500萬的公營房屋,政府以5折(即250萬)出售,餘下的5成便是「補價」,在現行機制下將隨市價改變而浮動。若樓價上升一倍至市價1,000萬,則補價金額亦上升至500萬。換言之,樓價上升根本不能令資助出售房屋的業主受惠。

置業率低拖累經濟表現 也加劇貧富懸殊

因此,所謂50%置業率其實存在水份,真正能受益於經濟增長帶來的財富的業主是個小數,只佔全港家庭35%,亦只是發達經濟體的一半左右!早前與前IMF副總裁朱民交談,他提及根據計量經濟模型(econometric model)分析,香港經濟表現其實低於預期,筆者立時明白原因非低置業率莫屬!資產分布不均令整體經濟變成零和遊戲,業主租金收多了,但其快樂其實是建立在租客的痛苦之上,導致窮者越窮、富者越富。但越富有的人,其每賺多一元的消費傾向(propensity to consume)通常越低。亦因此,當經濟繁榮的成果,只有3份之1人口能分享,消費當然亦難見廣泛、持續、可觀的增長。

房屋不止棲身安居 擁有資產分享經濟成果

正如筆者曾指,房屋不單只有實際功用(utility),即有瓦遮頭、遮風擋雨,因為置業是事關貧富懸殊、有樓與無樓(the haves and the have-nots)族群有否均等機會分享經濟發展成果的公義問題!

事實上,上述「35%」的私樓業主數字,還不能充分表達本港資產分布不均的實際嚴重程度。因為這35%的私樓業主當中,可以想像有相當部分只是擁有一個物業(即自己居住的那個),他們最多是在樓價上升時加按套現、或者樓換樓改善居住環境;但其餘的私樓業主,則除自住單位外,還有額外單位出租。由此可見,香港最大的分配問題不是收入不均,而是資產的貧富懸殊!

買居屋還是買私樓 人生經歷差天共地

有人說,居屋和租置單位的買家,根本不想換樓,他們只是求個安居之所,沒必要讓他們分享樓價上升。筆者認為,這是個完全脫離現實的說法。首先,很難想像任何家庭在規劃人生時,會預算未來40年隨着孩子升學、自己轉職、父母退休等變化,都完全沒有搬屋或「細屋換大屋」的必要!偏偏,我們的公營房屋系統——不論是出租公屋還是資助出售房屋,通通都是一旦入住便等於一生被「鎖」在同一個單位之中(出租公屋不能私下交換、資助出售房屋則需要先補地價才能出售)!

不論是出租公屋還是資助出售房屋,都是一旦入住便等於一生被「鎖」在同一個單位之中。(視覺中國)
居屋業主:買得起寧買私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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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和團結香港基金研究團隊交流,他們落區的經驗借得深思:一位南區居屋一手業主30年前買入單位,但該業主反映,當年只是首期不足,否則他便不會買居屋而是買私樓;而與他同年置業的朋友,買了他對面的私樓香港仔中心,結果30年過去,這位朋友多次樓換樓,改善生活不少,而自己卻因補價問題,只能一直住在同一單位。

可惜,回歸20年來,能夠通過私樓升值坐經濟「順風車」的家庭比例原地踏步之餘,年復年捱着比薪金增幅更快的加租、白替業主供樓的私樓租戶更是倍增!事實上,過去近40年來香港置業率停留在3分之1左右,在發達經濟體中敬陪末席,只及她們平均的一半,無論如何也不合理!

公營房屋缺乏經濟效率 無止境自製公屋需求無助流轉

而且,公屋輪候冊中,本身正居於公屋或資助出售房屋的個案,由2007年共3.5萬宗,大增2.4倍至2016年的12萬宗,佔整體輪候冊42%!這便是鐵證,說明社會上大量公屋和居屋住戶,當他們要成立分支家庭時,最終還是回流到公營房屋系統,希望多輪一間公屋,及/或取得綠表資格購買居屋或綠置居。

這便是港大王于漸教授所指,公營房屋的「經濟效率損失」(total welfare loss):納稅人付出了公屋居屋的建築和營運成本,有不少更座落於交通便利、景觀良好的優越位置,但由於缺乏自由市場交易的機制,政府不會因此而收多了任何一元的稅收;受惠的家庭更感受不到、也享受不了其單位明明市值1萬元一呎的好處!寶貴的土地價值就此無端消散,無人得益。

改變補價機制 私有化出租公屋

既然如此,何不參考研究王于漸教授和團結香港基金的倡議,採取「鎖定補價」安排,讓公營房屋家庭也可享受物業的升值?即是把上文例子中的補價鎖定在購入當天的250萬,禁售期後,補回250萬便可在自由市場交易。

事實上,這並非甚麼石破天驚的舉措:歷史上第一期(1980年)的居屋何文田俊民苑、火炭穗禾苑,都是無需補價,住滿禁售期便可於自由市場出售!下一步,則是按此優化的補價機制,把現存出租公屋出售予租客,把公屋私有化。否則,即使有大量家庭購入公營房屋,在現時的補價機制下,他們的財富增長始終不能追上私樓市場,無法換樓離開公營房屋體系。

首期居屋 俊民苑穗禾苑不用補價

有人會批評這是雙重福利︰這些家庭在購買單位時已獲折扣,不應再獲升值的利潤。不過,香港樓價上升,都是歸因全香港人都有份貢獻的經濟繁榮。那為甚麼經濟紅利,只累積於有私樓的人身上?王教授鎖定補價的建議,只是把本來無端浪費的土地價值實現,大量公營房屋家庭得益之餘,沒有任何人要付出代價,是多贏方案!

又有人或會擔心多了二手公屋,會否拖垮樓市?筆者認為這是過慮。正如深水埗的供應增加,不會影響深水灣的樓價;柴灣的樓多了,也不會影響淺水灣的樓價。講到底,地價的高低取決於整體經濟和樓市供求。即使重推租置計劃,也只是本來沒有市場的二手公屋追着私樓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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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非拖垮樓價。

改變已全面失敗的房屋政策 將市民置業放在同一起跑線

今天人人都把「同一起跑線」掛在口邊。但到置業一環,買不到樓的人未必是能力不足、也絕非不刻苦勤儉,只是在沒有父蔭下,實在儲不到首期!公屋或居屋家庭出身的,無法搭上私樓樓市的順風車;若要租住私樓的,收入更是被租金連年蠶食,無法累積財富,更遑論追上樓價!這才是真正的不公義、真正的「不同起跑線」!筆者上周倡議的「首置按揭放寬至8成、8年禁租禁售」也是同一出發點。

由50年代出現的出租公屋、到80年代開始的居屋,到近年私樓單位越起越細卻越賣越貴、公屋輪候時間續創新高、劏房戶失控蔓延……過去60多年的歷史說明,不論是由公營房屋流轉、提升置業率、還是讓全民分享經濟繁榮成果、讓港人安居樂業的角度分析,現時的房屋政策現經全面失敗。任何改革房策的方向,只要不再繼續重覆已知的錯誤,都肯定有益無害!與其永無止境地修修補補,倒不如改弦易轍,為港人設計一套能像一家人過冬吃飯般,同枱魚肉共享、人人繁榮與共的房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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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住定焗住
香港難複製外國模式 鐘劍華:港人係冇得揀

在網上搜尋一下,自現屆政府交接以來,「共住」一詞在本地新聞出現了300多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曾於不同場合提到,共享房屋的數量將增至500多間,「勿以善小而不為」一下子成為了「潮語」。
面對公屋輪候冊上27.9萬宗申請,以及19.9萬的劏房住戶,500多個共享房屋單位固然不痛不癢。然而,共住牽涉不同家庭的生活方式,並非達到目標數字後就能撒手不管。香港的居住空間狹窄,普遍基層工時長,我們不禁深思——共住於香港可行嗎?當房屋問題迫在眉睫,將基層人士安排於同一屋簷下居住,是否只是合理化劏房?而這又是否就等同共住呢?
今年9月,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推出「社會房屋共享計劃」,計劃為期三年,目標提供500多個單位,預料惠及1,000個現居於劏房或輪候公屋多年的住戶。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曾公開表示,期望計劃以共住模式營運,並非以劏房形式經營。

社聯至今已獲業主提供約330多個單位,樂善堂、聖雅各福群會分別營運首批位於九龍城及旺角共34個單位,並計劃於年底入伙。除了社聯籌劃共享房屋,其他非牟利團體或民間組織如好宅、要有光、社協等均自發聯絡小業主,為居於不適切居所的街坊提供合理的住屋環境。無論是民間、社福機構還是政府,對共享房屋均抱有一絲希望;可是,香港的居住條件真的適合共住嗎?香港理工大學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鍾劍華道:「香港居住面積已經細,還要跟人共居,甚至連一些最私人的空間,例如廁所都要跟人分享,這個生活方式本來不應該在這個世代出現。」
「社會房屋共享計劃」目標籌集500個單位;共住牽涉不同的生活方式,是否達到目標數字後就能撒手不管?(資料圖片)
1970年代丹麥哥本哈根兩名建築師及心理學家,受到女性主義者Bodil Graae的文章《Children Should Have One Hundred Parents》(孩子應有一百個父母)啟發,建立首個共居的社區。透過互相分擔日常工作,如照顧小孩、煮食等等,提高生活質素。
追求生活 vs 焗住諗出路

拿掉空洞的數字,「共住」本應是一種充滿溫度的生活方式。人際關係、互助網絡以及生活質素是西方推行「共住」的關鍵詞,但回到陳帆口中的500多個單位,共住之於香港,似乎只是解決臨時房屋問題的掩眼法。鍾劍華認為香港的住屋條件與外國的共居概念難以相提並論。以聖雅各福群會於旺角豉油街的單位為例,14個單位共提供30間房間讓育有幼兒的單親人士申請。每個單位實用面積介乎372至415平方呎,有二至三間房,每間約50至60平方呎,加上共用的活動空間,每人平均居住面積僅超過公屋最低標準75平方呎。
「香港居住面積已經細,還要跟人共居,甚至連一些最私人的空間都要跟人分享,這個生活方式本來不應該在這個世代出現。」
香港理工大學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鍾劍華
鍾劍華曾到訪德國的共享房屋,每個住戶的房間均有寬闊的空間擺放多種家具,房間外更有充足的公共空間。「丹麥、德國那些是對生活質素的追求,是自己對生活方式的選擇;但香港人係冇得揀,焗住諗出路。可以選擇的話,誰會想三戶住在一起?」據中大未來城市研究所土地資源及房屋政策研究中心與全港關注劏房平台去年的研究,劏房戶人均居住面積有48呎。共享房屋的單位面積無疑比劏房較大,但「相見好同住難」,鍾劍華稱既然難以達到外國的共住模式,就要從住戶之間的關係着手。他說:「政府太過強調硬件,又講到租金劏房都跌埋,太誇張;事實是,共享房屋是沒可能成為主流的,它只屬過渡性質,所以要從每戶的需要着手,協助他們規劃人生。」本帖最後由 folee0001 於 2017-12-22 12:46:21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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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居住空間狹窄,普遍基層工時長,共住之於難以仿效外國之餘,是否犧牲了生活質素呢? (資料圖片)
社福制度或成制肘

鍾劍華現兼任社會地產「要有光」董事。「要有光」成立五年來,推出的「光房」計劃曾為約200個家庭提供租金低於市值的單位,租約最長為三年。面對數以十萬計的劏房戶,鍾劍華坦言數量是微不足道。「從來沒有想過光房可以解決房屋問題,但的確可以幫助個別的家庭渡過難關,幫得一個得一個。」入住「光房」需要經過社工轉介,並由團體配對合適的住客共住,鍾劍華認為這一步十分重要。「選擇租客時有很多考慮因素,例如他們是否預備跟別人共住、對將來的工作有否想法等等,之後我們會協助他們訂下目標,例如儲蓄計劃,我覺得這是『光房』做得比較好的地方。」

有別於社會企業,現時營運社會房屋的多為社福機構;鍾劍華擔心在整筆過撥款的制度下,機構一方面需要滿足政府訂下的《津貼及服務協議》,另一方面要營運全新的服務,無論人手及資金均捉襟見肘。「政府是否可以透過關愛基金或其他方法給予財政支援呢?因為機構有很多程序要跟,他們需要多些空間能跟進住戶的情況,協助住客自我增值,這才是共享房屋的關鍵。」
「整套低收入保障制度都不容許這件事(共住)發生。」


「好宅」發起人之一李風清
「好宅」發起人任真(左) 與李風清承認,良心業主難找外,願意共住的租客也不多。 (資料圖片)
業主難找 租客難求

當具規模的社福機構也有潛在的營運問題,由民間自發的組織「好宅」更是舉步維艱。去年成立的「好宅」擔當社會地產中介服務,配對需要的街坊及良心業主,以合理的租約條款保障租客的權利,如以市值租金八折租予基層、優先續租權及不濫收水電費。過去一年,發起人任真及李風清接觸過25個業主,最後只得7位落實合作。「我們接觸的大多是舊唐樓業主,當他們知道要自行支付維修費時,有些會覺得租金已經較便宜,為何維修沒有資助?他們就會卻步。」任真說。

良心業主難求,但適合共住的租客也不容易找到。「好宅」的Facebook專頁會收集街坊對住屋的需求,當中有大部分人表明不希望跟人共住;李風清認為基層人士的共住模式難以仿照外國,主因牽涉社會的結構問題。「整套低收入保障制度都不容許這件事(共住)發生。我們很多街坊都申請『低收入津貼』,而『低津』是超級高的工時才可以拿到,返不到那麼長的工作時間,就拿不到津貼,連交租都有問題,試問連個政策取向,都是趨向做高工時的工作,還可以怎樣要求共住的生活空間?」

李風清明言「好宅」的焦點在於租客的權利及保障居住環境,共住並非解決房屋問題的出路。(資料圖片)
租務管制才是出路

共住於香港恍似是租金高昂、公屋短缺等房屋問題所衍生的產物,並非如外國般是為了追求美好的生活質素。回到問題之初,任真及李風清均認為,「好宅」只屬過渡性房屋,政府一方面需要負責發展社會房屋,擴大規模外,亦要正視租客權利及租務管制。「租務管制才是出路,例如管制租金加幅、租金與房屋質素掛鈎。對業主要有規限,也要獎賞,例如40年樓齡的唐樓仍然維持得很整潔,不用裝修,這樣加租的幅度就可以提高。」

現時,本地法例只有2004年訂立的《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保障雙方權益。過去13年,劏房等房屋問題愈趨嚴重,條例早已不能對應現實環境外,更有地產中介協助業主「越界」。「條列說明欠租超過15日是不能趕走租客及截水電,但簽租約的時候會要求租客簽署一份『自願退租同意書』,即業主可以清屋、截水電。條例是有意義的,但地產都有方法幫業主。」

可是,多年來不同團體倡議租務管制卻遭政府冷待,任真坦言:「這場仗不容易打,但我們都希望可以『拆件上市』,由租住權保障開始逐步做,起碼令街坊不用時常被逼遷。」


所謂共享房屋,係真.劏房、定係真.共住?(01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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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威:置業主導還是商家主導?與權貴共謀的置業主導

林鄭早前的「公屋80萬封頂論」,可謂一石擊起千重浪。言論一出,激起眾怒,就算是林鄭「親信」黃遠輝都質疑其說法樂觀。林鄭連忙道歉,「補鑊」說不是「真的」要封頂。但堂堂政府首長,公開講話豈容兒戲?林鄭長年在政府工作,她會在公開宣講政策理念前,毫無思想準備嗎?

大家可能會想:政府一直以來,都以「孤寒」見稱。一毛不拔的新自由主義政府施政,從長者、勞工福利,到屋邨商場管理、醫院,甚至是食環署清潔工,都要省錢、外判。這樣的政府,不肯花錢建公屋何奇之有?但大家需要認清,在「80萬封頂」的數字背後,可是林鄭的酬庸大計-置業主導房屋政策!

以權貴獲利為綱領的置業主導

林鄭政府提出置業主導,輔以「首置上車盤」、「綠置居」以及「白居二」恆常化。從表面論述,林鄭提出要重建置業階梯,由綠置居、白居二、首置上車盤,然後再跳入私人房屋市場,提供就置業不同階段的選擇。而買家只要符合一定條件,例如補地價,便可買賣房屋。但我們在此要先問一個問題:置業主導的真正贏家是誰?

香港現行公屋單位總量約為76萬,而私人單位總量約為116萬,房屋比例約為四比六。以現時公屋輪候冊接近28萬的數來看,假設政府完全以公屋解決輪候冊逼爆的問題,林鄭提到的數字理應為110萬左右。另外,所謂綠置居,就是將已興建公屋,以較市價為低的價錢出售予公屋居民及公屋申請者。以林鄭的「80萬封頂」說法,我們只能認為,政府在未來的時間將以綠置居此類資助房屋為主,解決整個房屋問題-亦即所謂置業主導的本意。

而置業主導的對象,自然不是廣大捱貴租、住劏房的貧苦大眾,而是正在輪候公屋,或正在租住公屋,「有一定負擔能力」的人,具體而言,即類似經濟狀況與公屋「富戶」相近者,將其置於置業階梯。然後政府再以回收之公屋輪轉回公屋輪候冊,以維持一定公屋供應。但首先,政府錯誤假設了所有申請者均能負擔所謂資助房屋的樓價。以夾屋為例,97後不久政府推出夾屋,更以「免供免息五年優惠期」作招徠。結果樓市急瀉,不少單位頓成負資產。政府從來都假設經濟-樓市會穩定,但政府更假設所有人都能負擔資助房屋樓價。但以香港瘋狂飛升的樓價,只會令人為求上車,節衣縮食,甘當房貸樓奴,而忘掉量力而為,也忘了會隨時發生,令房產變成負資產的經濟危機。

其次,政府實際上是以政府公共房屋資源,投向私人市場。以現實為例,沙田顯徑邨有一公屋單位,在投入私人市場後以500萬成交。政府常說公屋用不得其所,甚至要趕走「富戶」。但是將公屋資產變賣食利,又豈是用得其所?這亦即公共房屋資源公平-終端用戶(End User)的問題。政府以公帑興建公共房屋,但資源最後卻落入私人市場的大戶手中,容讓富人炒賣公屋,使公產當作商品,這是極為嚴重的政策不公。

最後,在有升無跌的樓價之上,不少人不惜按揭供款,也要買得資助房屋「上車」,到最後受惠的只是銀行家。當然不少人在供款「數十年」成功擁有自己的單位,但同一時間,政府以政策形式推動置業,會有大量新買家同時向銀行按揭,這將是莫大的利息收益。如港人真如林鄭所願,透過變賣資助房屋進入私人市場,又再來第二輪的按揭,銀行家就「賺完再賺,認真和味」。到最後,還是終端用戶的問題:誰才是真正在置業主導的政策下的勝利者?答案只有權貴們-由地產商,到銀行家,再到林鄭政府。

說穿了,林鄭政府就是要讓既得利益者繼續控制樓市。政府、建制派、商家常說香港樓價高企,是因為樓建得不夠,房屋供應不足。但這麼多年來,樓建了這麼多,為何樓價一直高企?君不見香港房屋空置量達4%,有四萬多個。政府的置業主導,無疑是在強化投機炒賣代替住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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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圈子背後的賣地收入主導

為何林鄭政府要想方設法將利益輸送予商家?首要原因必然是小圈子選舉的後遺症。林鄭政府由小圈子選委佔大部分的權貴選出。上台後第一份施政報告,自必然要向權貴負責、謝票。

首置上車盤就是鐵證。政府原先要地產商以其閒置土地儲備建屋作混合發展,公私營合作。消息一出,本地地產股就出現明顯升勢。後來惹來官商勾結的質疑,這才宣布先以政府土地啟動計劃(及後地產股就出現明顯回吐⋯..)。但顯然,政府手上已無多少土地儲備,計劃到最終只會走回頭路,以公私營合作。計劃一旦由公私營合作,地產商除可清空閒置土地-賣不出去的貴價爛地,又可以政府作屏障食利,可說是一舉兩得。但實際上,現在的私樓樓價距離一般市民「可負擔」標準可說是相去甚遠。以今年推出的彩虹區居屋為例,所謂「市價七折」的平均呎價已達萬元,我們可想像「上車盤」的價位也只是瘋狂的高。到底誰得益?只有地產商。謝票功力一流的林鄭,亦有「一流」的謝票報告,諸如利得稅的扣減等等,統統都是謝票施政報告。

但是只有措施,難保權貴長遠受益,那自然就有「謝票」的施政模式-賣地主導。賣地一向是政府的重要收入來源,賣地除有地價收入,又代表背後龐大的印花稅收入,而確保了的收入,又可減輕連年要求增設「富人稅」的壓力。從而,賣地主導的施政,最大的效用就是向地產商維持一定的土地供應。除可確保地產商建屋量及其收入-其既得利益,又可維持背後諸如地價及印花稅收入。但從現實可見,賣地主導的致命傷,就是導致政府土地儲備嚴重不足,因為位址好,如處在海邊等,政府都會以賣地為先;爛地,賣不出好價的,才會預留。一來導致政府可用作興建公屋的土地嚴重不足,二來難以興建大型公共屋邨,三來選址不佳,倒如從公屋撥作綠置居的「單幢」景泰苑就是一例,只有857個單位。

而置業主導的整個邏輯,美其名是要重建置業階梯,但在細節的魔鬼就是要與權貴共謀,既能展現「施政新風」,又能確保,甚至強化權貴的既得利益。但所謂的施政新風,毫不新穎,只是更為露骨的新自由主義。林鄭政府實際只是面對一個電車難題(Trolley problem):一方面又要維持既得利益,但代價就是租住公屋無從興建;一方面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房屋問題實在嚴重,無法迴避,林鄭只好裝模作樣,說甚麼置業主導,但實際上對切實解決房屋問題無能為力,只好選擇與權貴共謀。

林鄭自特首選舉以來,就一直將「同行」掛在口邊,但我們清楚,她只是與權貴同行。香港的房屋問題核心是土地資源過於集中在私人市場-權貴身上。林鄭如真的要與港人同行,就應該增建公屋,真正解決公屋輪候冊逼爆的問題。而非裝模作樣,以置業主導為名,加強官商共謀為實。

文:陳文威(社民連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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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呎內的兩戶人家:互助互讓還是各自修行?

卓英與小菊(粉紅衫)共住一屋,二人沒有紛爭,但生活習慣不盡相同,加重卓英的生活負擔。

正值傍晚,卓英與小菊各佔一個爐頭,在同一個廚房內,二人的節奏截然不同—小菊急步從房間拿來了瓜跟肉下鑊快炒,上碟之後走回房間,再拿着一盆菜倒在鍋上。不消數分鐘,小菊已備好三餸一湯,回到房間等兒子下班吃飯;這時卓英才不慌不忙地把炒蛋上碟,端在客廳中央的小飯桌,跟兒子邊看電視邊吃飯。
卓英與小菊是首個由機構成功配對的共住家庭——前者出租空置房間,後者則能以低廉的價錢短租等待上公屋。一供一求的關係理應十分圓滿;可是,生活習慣及性格不盡相同,兩戶家庭居於400多呎的盒子裏,可以互助互讓,還只是各自修行?以香港的生活條件,共住追求的互助關係是否只是一場夢囈?
攝影:吳煒豪

甫走進屋,卓英就請我們喝茶吃橙,態度如朋友般親切。他們現居於葵涌的房子有四房一廳,是丈夫母親(下稱:嫲嫲)的物業。嫲嫲過去一直將兩間客房出租,直到兩個月前,卓英得知機構正為有住屋需要的街坊尋找良心業主,於是主動聯絡社工洪一蘭。「上一手租客剛剛搬走,現在外面劏房的價錢都貴,就同嫲嫲商量不如拿房間出來幫人,嫲嫲也贊成。」

房間的市價約4,500至4,800元,而嫲嫲則以4,300元將套房租予小菊兩母子,提供獨立廁所、碌架床等基本家具外,客廳及廚房均能共用。「當時嫲嫲聽到不用收佣金覺得不大可信,但我跟她解釋機構是為了幫人,並非一般地產中介,她就放心。」作為家中「話事人」,嫲嫲也負責跟租客見面傾談,所以當小菊簽成租約後,卓英才跟她碰面。
你煮飯 我執手尾

每個人的生活習慣不盡相同,即使同一家庭,也有機會產生摩擦,何況兩戶家庭共處一個屋簷下,是否更容易產生紛爭呢?卓英搖搖頭說:「沒有爭拗,但我們的生活習慣真的很不同。不過我知道她的背景,就會比其他租客包容一些。」當小菊煮完餸回到房間後,卓英就將剛用完的爐頭清潔乾淨,她一邊抹着電磁爐,一邊別過頭來低聲說:「平時用完就是這樣,有時牆身、爐邊也弄髒了,都不會清潔,但我覺得幫她都沒有所謂,反正都要做。」

面對以往的租客,卓英和嫲嫲沒有特別訂下規則,水電費則是各戶攤分,經常煮食的話則要收取20元費用。他們跟小菊也沒有討論居住的規條,只期望大家能互相尊重。然而,卓英較着重家居的整潔,而小菊則較不拘小節。「我都經常幫他們『執手尾』。例如他們從房間走出去丟垃圾,膠袋漏水弄到走廊客廳也濕了,但沒有清潔就走回房間了。這時我就會提提她要留意 ,但都是要自己清潔。」

每當小菊(右)在廚房煮完飯,卓英也要「執手尾」清潔廚房爐頭。
「出去傾偈?有咩好傾?咪都係咁樣。」
參與共住計劃的婦女小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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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是一供一求的共住關係?

共住的原意是各個住戶能互相幫忙,分擔日常的家務,提升生活質素,但事實似乎難以如願。打理公共空間如客廳及廚房的重任落在卓英身上,由擺放鞋子到每日抹地、清潔廚房也一手包辦。她除了照顧家人外,還要負責租客的清潔,無疑增加了她的負擔。即使卓英常把「沒所謂、幫得就幫」掛在口邊,但她也不禁嘆聲說:「有時幫人不是為了要對方畀番錢,好多嘢都好難咁計,但並不是每個都感受到你幫佢。」卓英以往曾替租客照顧小孩,閒時也會飲茶,關係比一般租客來得緊密。反觀她跟小菊有時會分享工作的瑣事,但生活上卻沒有太大交集,二人似乎與一般業主與租客沒有兩樣。

卓英身為屋主,自覺有責任清潔公共地方,相反小菊則着眼自身的房間。這晚,小菊提着大包小包開門回家後,就一個箭步走進房間。留着一頭短髮的小菊語速甚快,也沒有尾音。起初小菊不大願意多談,當我們問及生活的情況時,她就邀請我們到房間看看。房間大約80多呎,有獨立廁所連浴室。衣服掛在碌架床邊及窗邊,一瓶瓶醬汁也只是放在地上。小菊一邊在廁所洗菜,一邊把電磁爐上的祛濕茶加熱,動作利落迅速。「阿仔就放工回來了,想煮好一點給他吃,他回來就要食飯,不能傾了。」小菊全神貫注在準備餸菜,忙得沒有看過我們一眼。

小菊在廁所預備好食材後,才會拿出廚房快炒;而白灼的菜式則會在房間內完成。

以往小菊居住在工廈時,能於露台煮食,她坦言現時的住所十分狹窄。
住戶:劏房比這裏更好

小菊與18歲的兒子未搬進來前,在同區致華工業大廈(下稱:致華)居住。當旁人以為私樓比工業大廈整潔衛生,環境理應較為理想時,小菊吐出了一句:「這裏太窄同埋好嘈,房間對着紅綠燈好難瞓到。致華大好多,我寧願住那邊。」小菊在致華租住了靠近露台的房間,空氣十分流通,加上她能在露台煮食,有充足的空間走動;這裏則要在廁所洗菜切肉,與致華相比,的確較為狹窄。然而,致華的業主於今年5月通知街坊要清拆,小菊就離開搬到別的劏房居住。兩母子到處漂流尋找較便宜的住所,同時也等待上公屋。輪候公屋約五年,小菊早前終於獲派東涌新建成的迎東邨,數個月內就可上樓;可是坊間業主普遍要簽署一年租約,小菊難以找到願意短租的業主;適逢機構提供租客及業主配對計劃,她就住進了卓英的房子裏。

於小菊而言,眼前的房子只是短期中轉站,與卓英一家的關係似乎也不大在乎。「出去傾偈?有咩好傾?咪都係咁樣。致華那邊大些,可以各家顧各家,現在住得太近了。」她笑着說道。與小菊傾談的時候,他的兒子剛好下班回家。卓英和兒子問好說:「哥哥返嚟啦!」可是,對方卻不發一言就走進房間,小菊也忙着與兒子食飯,再沒有空間留給我們。

卓英母子二人在客廳吃飯時,小菊則忙於做家務。
我們不希望『焗』佢哋一齊住,『焗』佢自己解決,而是希望凝聚一個環境,連繫他們一起用這個空間。
香港聖公會麥理浩夫人中心團體及社區工作部主管吳堃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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