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
主頁 » 本港基建與民生 » 土地&住屋 » 禁劏房業主濫收電費 環境局不支持:增加政府開支
頁尾 帖尾 顯示所有留言 搜索某用戶之留言 回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搜索本分區 搜索

禁劏房業主濫收電費 環境局不支持:增加政府開支
  • 針對劏房業主濫收電費,環境局正研究透過新「社區節約能源基金」資助劏房居民設獨立電錶。環境局回覆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早前提出在現行《電力條例》增加禁止轉售電力圖利的條文,稱該建議欠妥善,對政府運作造成影響及開支永久增加,環境局明言不支持該政策。


環境局正研究透過新「社區節約能源基金」資助劏房居民設獨立電錶。(資料圖片)




陸頌雄上月15日致函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建議在《電力條例》引入新的刑事罪行,以禁止「任何人」未經供電商同意,而將取自供電商的電力轉售以供給他人;或將取自供電商的電力以超出該供電商所定的收費轉售以供給他人。

陸頌雄指,有關建議可阻嚇劏房業主向其租戶濫收電費,以及促成兩家電力公司和業主為劏房租戶安裝獨立電錶。


環境局:建議未能令業主有法律責任為劏房單位安裝獨立電錶

事隔一個半月,環境局回覆陸頌雄的建議,稱建議有數個問題,包括如何準確量度每間劏房的用電量及釐定正確價格,以免業主被指「濫收」電費。此外,環境局未能在該議員法案中,得出業主有法律責任為其劏房單位安裝獨立電錶的明確結論;而倘若業主基於任何原因沒有為其劏房單位安裝獨立電錶,該議員法案似乎亦沒有列明業主須負上刑事責任。



若修例成功 機電署年增2,000萬元開支

環境局又指,由於《電力條例》主要關乎電力安全等事宜,故機電署現時的工作範圍、架構和專業,與巡視、調查和 檢控「濫收」電費無關。因此,日常巡視和處理可疑的「濫收」電費個案,會為機電署的運作帶來大量額外工作。包括需要新的編制、運作程序、具備相關技術的員工和工具。上述額外工作會導致政府開支永久及實質增加,機電署初步估計每年額外經常開支約為2,000萬元。

環境局總結,鑑於陸頌雄法案的效果有欠妥善,會對政府運作及公共開支造成影響,環境局不支持該建議。

u-01594-8  
揀樓次序: P058613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割房業主毛良心。天有眼既
大媽吾好隨地屙屎。屙完屎要抆屎。 香港太多人。大陸佬  大媽吾好黎喇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頁首 帖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曾訪分區
重要提示:為免用戶蒙受損失及為公平起見, 一律嚴禁透露商戶或裝修師傅資料, 違者會被警告, 嚴重者將被禁言甚至禁訪本討論區, 敬請合作。 (詳情) (用戶守則)
抱歉! 你無權回帖。
如果你已建立帳戶但未登入, 請按此登入
你未建立帳戶? 請按此建立帳戶。(完全免費)
建立帳戶後請按此重載本頁

請按此瀏覽"重點帖子"! X
分區表  登記 登錄 頁首 回帖 搜索 頁尾 在本分區發新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