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修例 違規建工廈劏房列刑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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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今年9月公布,最新的公屋輪候冊申請已突破28萬宗,不少個案等逾10年都上樓無期,呎租貴過豪宅的狹小劏房成了基層的唯一選擇,據政府最新資料估計現時全港有近8.33萬劏房戶,不過就遭社會服務團體質疑數字被低估,另促政府每年最少要釋放2萬個房屋單位,包括公屋、中轉屋、合住屋等,才有望紓緩劏房戶的租金壓力。
據2017年12月政府公佈《長遠房屋策略周年進度報告》,現時本港有11.5萬戶居住在「不適切居所」,包括劏房、天台屋、板間房等,當中劏房戶佔8.33萬,但這個數字卻比2015年統計處公布的劏房戶8.76萬為低,難度劏房戶的數目有下降趨勢?
對此,社區組織協會社區組織幹事施麗珊認為,是政府利用不同的統計基數,而2017年長策報告公布的數字明顯是低估了劏房戶數,「故意拆開天台屋、板間房嚟計,令人感覺劏房冇乜增加,但劏房呢幾年只有增無減,冇可能低過2015年。」據2015年統計處的資料顯示,全港樓齡25年及以上的住宅及綜合用途樓宇中,有2.52萬個單位被劃作劏房,平均每個單位間出3.5個劏房,供19.9萬人居住,人均面積僅得5.8平方米,而租金中位數為4,200元。
施麗珊指出,只有政府能作全港住屋統計,社會服務團體無人力物力去做,僅憑機構接觸的個案去了解劏房的問題。她舉例指面積不足100呎的劏房,現時的租金由3,000至5,000元不等,租金比私樓更浮動,令基層生活大受壓力,「都係供求、樓市影響,一環扣一環。」除一般私人住宅,更有人將工廈改建劏房,估計全港大約有1至2萬人居於工廈劏房,主要分布於觀塘、大角嘴、葵涌及荃灣等工廈。
惟近年屢次發生工廈劏房意外,政府去年中已有意檢討控罪準則,建議將出租工廈住宅列為刑事罪,向違規業主、代理人、承租人提出刑事檢控。現時只有《建築物條例》規管不當使用工廈的情況,只要法定命令接收人遵從命令,就不需為非法住用用途負上法律責任,所以阻嚇力低。
對於政府正視工廈劏房問題,施麗珊相當支持,但她建議:「工廈劏房問題一定唔可以一刀切,最理想係政府每年供應約2萬個單位,唔理係公屋、合住屋定其他方式,從而令劏房市場唔好咁迫,減低劏房租金壓力。」
劏房人口將突破20萬大關,當中大部份為低端人口。
本港劏房愈住愈細,愈租愈貴。
政府有意檢討控罪準則,建議將出租工廈住宅列為刑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