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球場於1982年開始營業,成為經濟特區首家申報立項建設的球會。雖然高球場位屬特區第一個高球場並且「歷史悠久」,然而,這似乎無法成為高球場延續其特權的藉口。深圳高球場坐落於深圳福田中心區,佔地1.33平方公里,地段極其優越,惟球場只限1,700名高球場的會員專享。
2011年,已有16位政協委員聯署提案建議:深圳高爾夫俱樂部經營期屆滿之後,市政府應收回用地,按法定圖則要求盡快規劃作為城市公園和高新產業用地。市政協委員陳治民是該提案的主提案人,此後的七年,他連續7次提交上述提案,敦促深圳市政府收回用地,向廣大市民交代用地的規劃用途。
事實上,深圳高球場的土地使用權早於2015年2月17日到期。當時,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有提出續約,惟申請未獲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批准。上月24日,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對政協委員陳治民的提案給出了答覆,答覆稱,「目前深高收地工作正有序開展中,深圳高爾夫球場B115-0038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將被無償收回,地上建築物、構築物等將給予適當補償。」至此,「無償收回」高球場幾無懸念。
雖然深圳此次收回高球場涉及地區未來整體規劃的考慮,但觀乎中國大陸過去十幾年對全國高爾夫球場的清理整治行動,深圳此次無償收回高球場實非空穴來風。高爾夫球向來予人一種貴族體育運動的形象,內地高爾夫球場的興起更經常與金權交易扯上關係。不少地方政府將高球場視為重大建設項目,主動招商引資;而地產商則樂於透過球場建設帶動周邊土地增值。此外,有些球場項目背後還暗藏官員貪腐、權利尋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