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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協將於今日(1日)首次推出「富戶政策」,政策內容與房委會一樣,然而新政策只限新入住者,對於過去的富戶,就「無晒符」。本刊發現有人月入十萬元,仍住在房協沙田乙明邨單位,亦毋需因入息超繳付交雙倍租金。由於富戶政策僅針對新租戶,現有租戶除非將單位轉名給非配偶,否則不受審查之下,故個案中的月入十萬元租戶可「大步檻過」。本刊就此類個案,向房協查詢究竟手頭已知「富戶」數目多少?一旦獲知將如何處理?獲得的回覆是:「房協沒有租戶收入的相關數據」﹗因為:「沒有法定權力要求租戶定期申報入息及資產。」
房協乙明邨方先生坦言:「有三代同堂(政策),依家我有個女攞多間屋,佢都有400呎,細小小。」大坑勵德邨居民姜先生說:「全港人都吼住啦,有空置夠資格個啲個個都想迫入黎。」
房委會最新公布,截至今年6月底,共有27萬人申請公屋,一般申請者的輪候上樓時間為5.3年。房協轄下有20個出租屋邨、共3.2萬個單位及8.5萬住戶。不過在過去五年,每年平均大約只有100名申請人獲編配入住房協單位,無殼蝸牛上樓遙遙無期,獲派公屋猶如中獎。
事實上要躋身這個幸運兒絕不容易,因為房協近年沒有新建成的出租屋邨,需靠原租戶遷出騰空單位後再作編配。想獲配房協屋邨單位須先經過房委會一關,因為有關單位只供持有房委會公屋申請書編號之人士申請;即使有幸「中獎」,也不能按意願挑選房委會或房協公屋,每人最多只有三次配屋機會,能夠隨機抽中佔少數的房協單位機會實在可遇不可求。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成員、公屋聯會前主席王坤指,是次房協推行富戶政策,便是在新租約內加入申報入息及資產的條款。不過王坤直指政策約束力有限:「假使如果有啲住戶唔合作、唔填報資料,又如何?可能打上法庭,房協未必一定贏梗。」他認為,當租戶拒絕提供有關資料時,是否就等於要搬出單位,或成爭拗點。王坤更以「二奶仔」形容房協地位,法定地位及獲地價優待方面遠不及房委會。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民主黨的尹兆堅批評,房協一開始做法就有漏洞:「舊那批已簽咗約,好不幸咁講如果遇著有一戶半戶,變成咗超級富豪,上億身家咁樣,做咗大生意,佢繼續係度租,係依家租約你都奈佢唔何,只可以咁講,係當日制定租約時的制度性缺憾,依家只可以堵塞日後,沒辦法架。」
現時政府批地予房協,資助出售項目上會收取一半地價,出租公屋上則收取三分一地價。房協年報顯示,2017年3月31日為止的財政年度,淨盈餘約32億港元。不過,早於1948年成立的房協為獨立運作、財政自主及自負盈虧的法定機構,不受政府監管,亦毋須向政府交代出租單位情況。
「基本上佢哋係一個獨立王國,唔需要向政府問責,政府亦冇直接的監管權。」尹兆堅指房協成立之時,港英政府可能沒料想到長遠公營房屋需求發展,故予房協法例上較多獨立自主性。尹兆堅建議,隨政府給予房協更多地價優惠,房協應加大問責性及營運上的透明度。
有報道指林鄭早前稱,房協有這麼多地,而且有些是數十年前的,不知道每張地契具體內容。本刊記者抽查部份房協地契內容,其中乙明邨地契,有條文指政府有權收回房協用地,王坤及尹兆堅均坦言雖然有這把「尚方寶劍」,但擔心引起太大反響,政府亦難以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