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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工廈亂象】車位變舖位 大量違規涉未補數千萬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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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政府開展「起動九龍東」及「活化工廈」計劃,將觀塘工業區逐漸轉型至高級商貿區。然而發展的同時,區內亂象頻生,《蘋果》發現不少工廈單位違規用作食肆及零售用途,有人更公然拆去工廈外牆,用木板將車位圍起,升級變成商舖,再以逾兩萬元出租賺到盡,比同區車位租金高出六倍圖利。有測量師指涉事地舖無合規格防火分隔,一旦火警將十分危險,當中更涉至少數千萬元未補地價金額。

觀塘商貿區發展迅速,區內約40幢工廈已獲批全幢改裝,陸續改建成甲級寫字樓及商廈,人流極旺,整個商貿區已成投資者眼中肥豬肉,工廈違規經營食肆或零售業更日漸普遍,當中較為人熟知的東廣場和駱駝漆大廈,早是該區打工仔的美食飯堂。區內舖位供不應求,有人疑索性利用工廈停車場,改為商店或短期散貨場出租。其中最誇張的一個涉嫌違規改建舖位,位處人來人往的開源道業發工業大廈二期,據Google地圖顯示,該店面向開源道的門口,原為工廈外牆,現已遭拆去,外牆有明顯全新白油漆痕迹,店內備有電箱,後方由木板搭建。翻查屋宇署圖則,該約400平方呎時裝店,佔據了2.5個貨車位。記者在現場視察店舖後方,原有車位亦因被舖位霸佔而改劃。據知該店屬短期合約,月租數萬元。

「我見到有啲業主?家好離譜,明明係工廈嘅車位,都可以扑咗牆變舖位去租。」租用觀塘工廈20多年的李先生指出,該處業主疑未補地價,不合法利用車位改建舖位,「將政府應有嘅稅項、納稅人嘅稅項,袋咗落自己袋,自己就肚滿腸肥,我覺得呢啲係不良嘅商人囉。」李指區內湧現「車位變舖位」問題,擔心越來越多業主仿效。

《蘋果》另發現駿業里業運工業大廈,亦有疑拆牆改舖情況,涉事舖位現為一間貨櫃屋花店,該廈職員直認花店原為車位,最近一個月才搬入貨櫃屋經營。花店面積約160呎,月租約2萬元,以該區工廈車位月租約3千元計,上址業主將車位改舖可大賺6倍,花店職員承認區內地舖難求,見該店數萬元月租便即租下。

另有工廈車位被人以散貨場形式出租,巧明街冠力工業大廈一個貨車位,就明目張膽「開倉」出售玩具及床品等,佔地約200呎。記者佯裝有意租位,負責人承認該處本為車位,指日租600元可出租大約30呎位置予記者賣貨,「擺就一齊擺,淨係畀你一個人咁擺,我老細一定唔畀。」更推介區內「鬼祟位」可租,但必須由她當中介,「唔會租畀生客。」並著記者農曆新年後主動聯絡。業主對觀塘商貿區營商機會見縫插針,據估計區內尚不少其他類似涉違規情況。

該區地產經紀梁先生表示,觀塘區受惠於活化工廈政策,近年匯聚大量白領和藍領,旺丁旺財,「基本上好難搵地舖,一出就即刻有人租。」租金亦急速上漲,「(呎租)貴過尖沙嘴,唔輸畀旺角。」他以巧明街一列細舖為例,約100呎賣台式飲品的舖位,月租可高達近10萬元。梁又透露,區內招租有不成文規定,租金分為已補地價及未補地價,若未補地價或未獲豁免單位,月租可平逾四成,例如獲批更改土地用途的街舖,呎租約90元,未補地價單位,呎租只需約50至60元。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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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涉事工廈圖則及相片,其中業發工業大廈涉違規時裝店,把原圖則的3個貨車位,以木板將2.5個貨車位間成商舖,再偷位劃出3個私家車位。測量師學會前會長陳旭明指兩間「車位商舖」違規拆牆建成,雖不屬結構牆,但有機會超出該廈地積比,屬違規使用額外樓面空間。陳直指間隔不合規格,「車位面積屬於高危(火警)類別,而一個商舖面積就屬於普通(火警)危險類別,之間一定要有個防火分隔。」必須使用具厚度及合規格的分隔,例如磚牆,否則危及消防安全。

至於「車位花舖」,陳指按原圖則該處原有一幅矮牆,現已拆去,該處應為私家車位,惟店舖不單霸佔車位,甚至擴闊至車位外,緊貼大廈樑柱。陳指工廈業主如欲更改土地用途,必須向地政署申請,補地價或繳付豁免費,但估計涉事車位難獲批,「?家(新例)對車位要求係多啲……就算正式申請,批嘅機會都微㗎。」據他了解,該區更改用途的補地價成本,最少6萬元一呎。涉事3個舖位共約760呎計算,已涉款4,560萬元。

涉事三個「車位變舖位」中,業發工業大廈二期時裝店原來車位,由本港十大富豪、伯恩光學創辦人楊建文旗下公司持有,《蘋果》曾聯絡伯恩光學欲查詢涉違規一事,至截稿前未有回覆。楊是觀塘工廈的大業主之一,近年大手掃入年運工業大廈、寧晉中心(東廣場)及萬年工業大廈等大量辦公室、車位及舖位。另兩個被變為舖位的車位,均由公司持有,記者到兩公司登記辦公室欲查詢,其中一個非涉事公司辦公室,另一間則為正裝修的地舖。

觀塘商貿區亂象頻生,九龍東立法會議員譚文豪解釋:「好多人都係投資心態,諗住你九龍東變天、觀塘變天,係時候入定市先,你見?家好多情況都係咁。」趕不及申請上一輪活化工廈的投資者,成為業主後不會對物業作大改動,正靜待政策出台,部份人為了不「浪費」單位,就出現非法改建問題。政府於2012年成立起動九龍東辦事處,負責督導和監察九龍東發展,以加快其轉型為第二個香港核心商業區。譚直言,起動九龍東最大問題是政出多門,而辦事處並沒實權。

「你話起動九龍東個概念啱唔啱?啱,只不過佢個權唔夠大,而佢都未必真係郁到其他政府部門。」他解釋起動九龍東專員沒實權,其職級僅D3(首長級乙級政務官),每當推行新政策或措施時需靠其他部門配合,但政府部門均抱「少做少錯」工作態度,「如果你(專員)對住個處長,處長係D5級嘅人,甚至乎副處長都D3,你究竟有幾多力去郁到其他政府部門?」

地政總署回覆,上述3個車位變舖位所屬的工廈,只可作工業或貨倉用途,未經批准而改作其他用途,均屬違反地契條款。署方正跟進個案並實地視察,如證實有違反地契條款,會採取適當行動,包括向業權人發出警告信,要求糾正違契事項,若於限期內未有糾正,署方會將警告信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俗稱「釘契」。

資料顯示,城規會2001年將區內65公頃工業用地改劃為「商貿」用途,加上2009年時任特首曾蔭權在施政報告提出「活化工廈」,容許業主3年內免補地價重建或改裝舊工廈,之後再將計劃延長3年,工廈業主紛紛將大廈改建為商廈、服務式住宅和酒店等,如位於敬業街的建生商業大廈、海濱道SML Tower及偉業街時代中心。2012年起,政府逐步將「觀塘工業區」路牌改為「觀塘商貿區」。

雖然活化工廈計劃於2016年結束,但不少發展商近日仍大手買入工廈,全因覷準政府旨在將九龍東包括觀塘商貿區,打造成第二個核心商業區。去年施政報告,特首林鄭月娥更提出重啟工廈活化,惟不少工廈業主在收購大廈後,疏於管理及胡亂改建圖利,造成區內違規亂象。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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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商貿區匯聚藍領及白領一族,製造大量營商機會,令區內湧現違規經營的商店和食肆。


隨政府銳意改變觀塘工業區用途,昔日工廠林立的景象已逐漸褪色。


港英政府50年代在觀塘填海造地,填出觀塘南部並規劃成「觀塘工業區」,60至70年代觀塘工廠大廈林立(圖),工業活動蓬勃,惟80年代本港工業北移,觀塘不少廠房被丟空,部份被改裝成貨倉或寫字樓。


涉違規改建的時裝店,疑未補地價出租,涉及公帑逾千萬元。


該時裝拆去工廈外牆改建,入口處仍有簇新的油漆痕迹。


根據原圖則,時裝店後方原為3個貨車位,現改成私家車位。


根據Google地圖可見,涉事時裝店入口處原為一面牆。


測量師陳旭明指根據圖則,涉事兩店舖均為拆牆改建,由車位改成舖位,相信改建難獲地政署批准。


業運工業大廈一個車位,被改為舖位出租,現時是一間花店,該店甚至擴至車位劃線外,涉嫌違規。


多個車位變舖位的店舖,均由木板間成,測量師直指不合防火規格。圖攝於涉事花店後方。


有工廈車位負責人(左)透露,月租600元可租下約30呎散貨場位置賣貨。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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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有工廈貨車位出租予檔販開倉賣貨,明目張膽標示營業時間。


可供短期出租的工廈地下散貨場,負責人直認原為車位。


工廈租務處職員教路,只要不收現金或以會員制招待客人,即可避過地政署職員巡查。


近年觀塘區內路牌,已陸續由觀塘工業區,易名為觀塘商貿區。


特首林鄭月娥於去年施政報告中,公佈活化及善用工廈政策,發展局本月1日宣佈,即日落實工廈地契豁免書申請安排,相關人士不必向地政總署申請短期地契豁免書和繳交任何費用,即可改作藝術工作室和設計及媒體製作辦公室等5項特定非工業用途,初步為期5年。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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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廣場食店雙重違法

除了不少觀塘工廈單位被違法改成食肆,被視為區內著名食街的「東廣場」亦出現雙重違法的情況。《蘋果》記者視察發現「東廣場」每逢午膳時段,上址16間僅持有食物製造廠牌照地舖食店,有不少都非法兼營堂食業務、並把枱凳違規放出店外非法擴充營業範圍增收入,卻霸佔了商場行人通道,在火警時恐影響食客逃生。但由於商場職員鮮有過問,加上食環署對違法食店的檢控每年僅約3宗,毫無阻嚇力,故違規情況持續,令人關注當局是否有縱容違法食肆之嫌。

觀塘成業街「東廣場」雖位處工廠區,但與觀塘港鐵站只有數步之遙,位置優越,地面開設了約30間中、西、日、素食食肆,由於食物選擇豐富故極受打工一族歡迎。但據食環署資料,東廣場可供食客合法堂食(坐下吃東西)的其實只得12間持牌食肆,包括Mos Burger、花園餐廳、陶源酒家、吉野家等知名公司。

換言之東廣場餘下約16間只持有食物製造廠的小店(包括小食店、素食店、餅店及甜品店等)因為僅持有食物製造廠牌照,故依法只能做外賣。惟記者發現這些面積僅約一百至三百餘平方呎的迷你「食物製造廠」,大都疑雙重違法。第一,店員違法容許食客堂食;第二,店員在午膳時段大都會把多張枱凳違規放出店外的商場行人通道,以擴充營業範圍招徠多食客增收人。但這卻令商場內本已狹窄行人通道(部份僅約2呎闊)變得更擠迫,若發生火警恐妨礙食客逃生。

有食肆職員向記者表示,東廣場內八、九成食店都違規做堂食,但即使是持牌食肆也鮮有就此作出投訴:「因為其實一齊做旺個場仲好,對大家都有好處。」至於違規擺枱凳擴營業範圍,他坦言商場人員一般不會干涉。

記者以準租客身份到東廣場租務處放蛇了解租舖事宜,發現上址非常旺場,完全「唔憂租」,租務處職員透露商場小店舖已全數租出,地面只餘下一間約1,500平方呎、月租約22萬的大吉舖可做食肆,職員還反問記者的食店是否有規模,「Openrice有無你哋資料?」,因公司會「揀(有名的)租客」。他又指即使日後有300呎的小舖可出租,租金也不會便宜:「你預算起碼都要三萬幾蚊月租起跳。」

記者試探問對方食店可以偷偷在店舖外擺放枱椅招客?男職員卻即時耍太極:「我哋只係一個包租公角色,申請牌照你要自己揾牌佬,枱凳則是你與物業管理公司之間去傾的問題。」

對於東廣場商戶的亂象,食環署發言人回覆指根據《食物業規例》規定,任何涉及配製食物出售供人在食物業處所以外地方進食的食物業,須領有該署簽發之食物製造廠牌照。但若僅持有食物製造廠牌照的店供人在處所內進食,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及判囚6個月。

發言人透露在2017及2018年,署方每年只曾對東廣場無牌經營食物業的食店作出3宗檢控,但今年截至1月30日,署方已作13宗檢控,即是比之前兩年總和的數字還要多一倍。另去年1月至今年1月30日,該署曾接獲6宗有關東廣場食肆非法擴展營業範圍的投訴,署方重申會繼續留意東廣場的情況及採取適當行動。

「東廣場」的原有業主是有「舖王」之稱的波叔鄧成波,但至2014年5月鄧以逾10億元沽出「東廣場」商場,據知買家疑是富豪楊建文。


東廣場有不少食店涉雙重違規,包括非法佔用商場通道擺枱凳,以及只得食物製造廠牌照卻非法兼營堂食。這些行為除了違法亦恐妨礙食客走火逃生,但食環署2017及18年鮮有檢控。


東廣場有不少食店涉雙重違規,包括非法佔用商場通道擺枱凳,以及只得食物製造廠牌照卻非法兼營堂食。這些行為除了違法亦恐妨礙食客走火逃生,但食環署2017及18年鮮有檢控。


東廣場有不少食店涉雙重違規,包括非法佔用商場通道擺枱凳,以及只得食物製造廠牌照卻非法兼營堂食。這些行為除了違法亦恐妨礙食客走火逃生,但食環署2017及18年鮮有檢控。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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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豪楊建文過去兩年斥資逾20億買入觀塘兩幢工廈的大部份業權,記者追查發現其中位於巧明街的年運工業大廈違地契情況嚴重。因年運工廈超過一半樓上單位都涉違反地契規定,從事零售店、兒童或派對遊樂室、舞蹈室、古玩店貨倉或劏房商務中心等未經地政總署批准的行業,加上工廈多處走廊及走火梯被貨物或垃圾阻塞,若發生火警後果堪虞。地政總署證實近年曾向該工廈5個違地契單位發警告信及釘契,但其中2個單位被釘契逾4年仍未作糾正,故會研究需否採取進一步行動,《蘋果》則發現該兩個被長期釘契單位的業主疑是楊建文夫婦旗下的公司。

樓齡近40年的年運工業大廈15層樓高,2至14樓每層有4個單位,1樓則是一個大單位,即共有53個樓上單位。按地契上址工廈單位只可用作生產成衣、服飾等相關業務,但記者視察發現該工廈超過5成單位都涉嫌違規營運,即違反地契的指定用途。

違地契的年運工廈單位種類繁多,像一樓即設有網購店,其職員曾以現金出售零食及貨物給放蛇的記者,涉違反工廈單位不准作零售的規定;9樓則有舞蹈學校,不時有家長帶孩上來上課,3樓的兒童及派對遊樂室(PARTY ROOM)則設有軟墊及玩具,周末時記者見到超過10名家長及BB前來參加兒童派對。年運工廈3至14樓之間,更至少有8個大單位被改建成「(劏房)商務中心」,承租的包括美容院、工程公司、攝錄製作公司、跆拳道中心及中醫診所等,大都違反工廈指定用途。

這些違契營運單位吸引了不少人流包括大人小孩,但工廈走火安全卻成疑,因多個樓層後樓梯、走火通道及電梯大堂都被貨物或垃圾阻塞。例如一樓一道防煙門即遭人長期打開及用膠紙貼在牆邊,疑為方便搬貨,導致失去防煙作用。6樓專營辦公室傢俬店舖外的公共走廊,更擺放了多箱傢俬。

然而根據地契,年運工廈單位只可合法從事「生產服裝製品、帽子、手套、刺繡品…」等業務,地政總署回應時亦指,年運工廈並無申請工廈活化,故記者發現的各種工廈活動(如兒童遊樂室、舞蹈室、古玩貨倉或零售店等)若屬實,即已違反地契條款。署方指自2010年起曾向該工廈5個單位發出警告信指單位用途違契,但有2單位逾期未作糾正,故署方2014年已把兩單位釘契。記者發現被釘契及未糾正的工廈單位,疑是11A及11D兩同層單位,前者被一劏七變成7個小辦公室,後者則是古玩店貨倉,恍如陳列室。但政府釘契行動並無阻嚇力,因11D及11A於2014年被釘契後,兩業主去年仍成功以930萬及1,271萬高價把單位售予創得發展有限公司以及高俊實業(香港)有限公司。其中「高俊」是富豪楊建文林惠英夫婦擁有的,「創得」雖然屬BVI公司故股東不明,但創得買11D時是由林惠英做代表簽法律文件。

富豪楊建文近年積極進軍觀塘成工廈大業主,他旗下公司2011年掃入大量業發工業大廈一、二期單位,前年透過強拍以16.2億元統一了二期所有業權,去年再就一期申請強拍,相信統一業權後,將合併兩期補地價重新發展。至去年楊建文再斥資4.5億以高俊實業(香港)有限公司名義出資4.5億購入年運工業大廈25個單位,董事包括楊建文及他妻子林惠英,地產人士估計目的同為併購重建。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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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廈食肆違規經營 議員:修例讓其生存

近年不少食肆進駐觀塘工廈,全因該區轉型為商貿區後,大量藍領白領同時在該區上班,食肆需求大增,惟工廈食肆無牌經營問題日益嚴重。《蘋果》統計其中一幢工廈內,近九成食肆涉違規經營。有地產經紀明言,觀塘商貿區地舖十分搶手,呎租高達90元,非一般食肆可負擔,故不少食肆負責人明知在工廈內難獲批食肆牌照,仍「膽博膽」開店。九龍東立法會議員譚文豪認為,區內的確對食肆有需求,政府應面對工廈存不合規食肆的客觀現實,以修例及改善政策應對。

觀塘商貿區駱駝漆大廈內食肆林立,據《蘋果》統計,該大廈第一至三座,有逾30間食肆、食物製造廠及工廠食堂,當中26間涉無牌經營食肆。根據《食物業規例》,食肆需持食肆牌照方可在處所內,出售膳食或非瓶裝的不含酒精飲品,供客人在店內進食或飲用,惟該26間食肆中,其中12間只持有「食物製造廠」牌照,未有食肆牌照下仍設桌椅供顧客堂食,涉違反《食物業規例》。

另外4間雖持「工廠食堂」牌照,惟根據上述規例,工廠食堂只可供受僱於該座工廠大廈內任何工廠的員工,在其處所內進食,不可接待大廈員工以外客人,但該4間工廠食堂其實均開放予公眾入內進食,故涉違規經營,可被控無牌經營食肆。另有10間餐廳更未持有任何食肆、工廠食堂或食物製造廠牌照,故26間餐廳均涉無牌經營食肆。至於剩下的數間店舖均合法,持有「食物製造廠」牌照,亦沒設桌椅供客人堂食。

同區其他工廈如觀塘工業中心、業發工業大廈及敬運工業大廈等,最少13幢工廈內設有食肆,絕大部份涉違規。有不願具名的地產經紀透露,觀塘商貿區地舖十分搶手,呎租高達90元,一般食肆及零售店不能負擔,而工廈單位只需30至40元呎租,故食肆紛紛轉移至工廈內。她又指地產經紀及食肆負責人,其實明知在工廈內開店難獲食肆牌照,但不少負責人仍「膽博膽」開店。

《蘋果》曾向區內其中一幢工廈的租務職員,查詢租舖經營食肆,她亦坦言現時工廈內大部份食肆均不能領取食肆牌照,但暗示可申請食物製造廠牌照偷偷經營,「總之你唔好收現金就冇問題。」她多番提醒必須以八達通或信用卡付款,以避過政府部門巡查,又教記者用「會員制」,「好多場都係試食,試食咋嘛,你有法律罅走。」她指即使被地政署票控,僅會罰款,「佢(地政)點迫你走?好似你違例泊車,你抄得一張,5、6個鐘你都唔走,咪畀多張,咁簡單嘅道理。」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最近以書面答覆立法會議員,指當局未有計劃放寬現行有關工廠食堂的牌照條件,因工廈發生火警或其他意外事故的風險,較商業及綜合用途的樓宇高,非在工廈工作人士對潛在危險不了解,若容許其光顧工廠食堂,將對他們構成危險;並稱當局對工廠食堂牌照規定較一般食肆寬鬆,其衞生設備或不足應付開放予公眾,有可能影響食物安全和衞生。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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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東立法會議員譚文豪批評,觀塘區內工廈有不合規食肆是客觀現實,政府必須面對,「我諗(政府)唔好再將個頭塞入個沙堆裏面,以為我既然有條法例係咁,你哋大家遵守咪冇事囉。」他認為,食肆需符合消防規例固然重要,但當局亦不應墨守成規,建議可首先容許工廈地廠營運食肆,因一旦發生意外食客需逃生,亦較容易。

他補充,政府即將推出活化工廈2.0,容許業主將單位改裝成過渡性房屋,屆時對食肆需求,只會有增無減,「你點解繼續容許呢啲灰色地帶出現呢?你不如正正經經,做好少少,令佢哋可以合法生存。」

食環署回覆本報稱如職員巡查時,發現持牌食物製造廠內有擺放桌椅,顯示該處所可能出售膳食供人在其處所內進食,會進一步調查,如有足夠證據會向持牌人提出檢控。2016年至2018年,食環署就觀塘區持牌工廠食堂及持牌食物製造廠無牌經營食肆,分別共提出8宗及9宗檢控。


本報記者發現,駱駝漆大廈內最少有26間食肆涉違規或無牌經營。


駱駝漆大廈內部份食肆為食物製造廠,不可設堂食,惟這些餐廳均設桌椅,供客人堂食。


立法會議員譚文豪認為,政府不可再逃避問題,觀塘區內既然有需要設食肆,應嘗試修例,例如容許地廠做食肆。


同區的成運工業大廈內,亦有不少食肆持工廠食堂牌照,但招待工廠大廈員工以外人士,可被控無牌經營。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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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運工廈釘契單位 被富豪高價收購

富豪楊建文過去兩年斥資逾20億買入觀塘兩幢工廈的大部份業權,記者追查發現其中位於巧明街的年運工業大廈違地契情況嚴重。因年運工廈超過一半樓上單位都涉違反地契規定,從事零售店、兒童或派對遊樂室、舞蹈室、古玩店貨倉或劏房商務中心等未經地政總署批准的行業,加上工廈多處走廊及走火梯被貨物或垃圾阻塞,若發生火警後果堪虞。地政總署證實近年曾向該工廈5個違地契單位發警告信及釘契,但其中2個單位被釘契逾4年仍未作糾正,故會研究需否採取進一步行動,《蘋果》則發現該兩個被長期釘契單位的業主疑是楊建文夫婦旗下的公司。

樓齡近40年的年運工業大廈15層樓高,2至14樓每層有4個單位,1樓則是一個大單位,即共有53個樓上單位。按地契上址工廈單位只可用作生產成衣、服飾等相關業務,但記者視察發現該工廈超過5成單位都涉嫌違規營運,即違反地契的指定用途。

違地契的年運工廈單位種類繁多,像一樓即設有網購店,其職員曾以現金出售零食及貨物給放蛇的記者,涉違反工廈單位不准作零售的規定;9樓則有舞蹈學校,不時有家長帶孩上來上課,3樓的兒童及派對遊樂室(PARTY ROOM)則設有軟墊及玩具,周末時記者見到超過10名家長及BB前來參加兒童派對。年運工廈3至14樓之間,更至少有8個大單位被改建成「(劏房)商務中心」,承租的包括美容院、工程公司、攝錄製作公司、跆拳道中心及中醫診所等,大都違反工廈指定用途。

這些違契營運單位吸引了不少人流包括大人小孩,但工廈走火安全卻成疑,因多個樓層後樓梯、走火通道及電梯大堂都被貨物或垃圾阻塞。例如一樓一道防煙門即遭人長期打開及用膠紙貼在牆邊,疑為方便搬貨,導致失去防煙作用。6樓專營辦公室傢俬店舖外的公共走廊,更擺放了多箱傢俬。

然而根據地契,年運工廈單位只可合法從事「生產服裝製品、帽子、手套、刺繡品…」等業務,地政總署回應時亦指,年運工廈並無申請工廈活化,故記者發現的各種工廈活動(如兒童遊樂室、舞蹈室、古玩貨倉或零售店等)若屬實,即已違反地契條款。署方指自2010年起曾向該工廈5個單位發出警告信指單位用途違契,但有2單位逾期未作糾正,故署方2014年已把兩單位釘契。

記者發現被釘契及未糾正的工廈單位,疑是11A及11D兩同層單位,前者被一劏七變成7個小辦公室,後者則是古玩店貨倉,恍如陳列室。但政府釘契行動並無阻嚇力,因11D及11A於2014年被釘契後,兩業主去年仍成功以930萬及1,271萬高價把單位售予創得發展有限公司以及高俊實業(香港)有限公司。其中「高俊」是富豪楊建文林惠英夫婦擁有的,「創得」雖然屬BVI公司故股東不明,但創得買11D時是由林惠英做代表簽法律文件。

富豪楊建文近年積極進軍觀塘成工廈大業主,他旗下公司2011年掃入大量業發工業大廈一、二期單位,前年透過強拍以16.2億元統一了二期所有業權,去年再就一期申請強拍,相信統一業權後,將合併兩期補地價重新發展。至去年楊建文再斥資4.5億以高俊實業(香港)有限公司名義出資4.5億購入年運工業大廈25個單位,董事包括楊建文及他妻子林惠英,地產人士估計目的同為併購重建。


記者發現年運工業大廈有逾半單位都涉違反地契,營運與成衣製造無關的業務,地政總署雖曾向部份違地契單位發警告信及釘契,但成效不彰,有被釘契單位去年更成功高價轉手。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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