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共房屋發展源自1953年12月石硤尾木屋區發生的一場大火,政府為安頓災民,開始興建簡單實用而租金廉宜的徙置大廈。1973年開始,政府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合適而能力可負擔的居所,社區設施及交通配套齊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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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此,各個民間團體就不同居住環境及生活配套需要,計算了不同地區支援服務的開支建議,以及當中所需款項。趁著2月27日財政預算案公佈前,發起聯合記招向公眾闡述具體「財政預算」建議,並要求政府能夠於2019-2020年度財政預算案中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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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房屋問題水深火熱,超過21萬人居住於不適切房屋,而興建公屋數量又長期未達標,加上未有租務管制,令基層於私人租務市場毫無議價能力,縱然政府牽頭開展了過渡性房屋計劃,但資金不足未能讓不同機構參與、年期短暫未能切合基層家庭的需要、目標數字只定於兩年內提供500個單位,未能影響市場,因此「好宅」認為應成立73.4億專責基金,為過渡性房屋項目提供足夠的支援,其中除了包括項目的建築費外,亦需要包括計劃持續運作的費用,讓受惠家庭有安居之所以外,亦能加強與社區的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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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宅」就過渡性房屋有以下建議:
- 目標受惠家庭為一萬二千戶,而基金年期為五年
- 基金共需73.4億
- 就興建組合屋,改裝共享房屋共需要51億(以社聯現時使用25.5億興建6,000伙作推算)
- 人手及持續運作費用共約22.4億
- 以每項計劃受惠家庭為30戶,75位居民計算,共需要三位社工人手,其中職責包括租務管理,個案管理,危機介入,發展性及社區融入項目
- 持續運作的費用包括定期會議、季度及發展性活動、維修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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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細項】
組合屋及共享房屋建築費:51億
營運人手(400位資深社工及800位社工):17億5千2百萬
居民定期會議:2千4百萬
季度及發展性活動:8千萬
維修費用及日常運作:3億8千4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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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留言最後由 folee2008 於 2019-02-23 14:29:15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