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人攻港月賺百萬 計劃夾公仔送Benz
夾公仔店去年底急速膨脹,商人各出奇謀搶客,例如設保夾制度、駐場導師、又以名貴電子產品吸客等。由台灣進軍本港的夾公仔連鎖店老闆透露,已投資過千萬元擴充業務,在港10間分店,每月總利潤達100萬元,計劃兩年內新增分店至50間,下月開設的旗艦店,並會「夾公仔送Benz私家車」,震撼業界。大型夾公仔連鎖店Big Bear,由台灣過江龍王建雄和港人蔡榮欽合資經營,去年10月在旺角開第1間店,「我在香港走了一天的路,然後發現香港街道上,找不到一台娃娃機。」王回想去年5月來港,萌生開業念頭,本業做建築的他在台灣經營夾公仔店,台中一間分店放置300部夾公仔機,他認為夾公仔如同酒吧或卡拉OK,「是一個讓人發洩、玩樂的地方。」於是2人拍檔開業,率先將台式玩法引進香港,由於與日式玩法不同,曾引起新手懷疑,認為難度過高有欺騙之嫌。王解釋,每部夾公仔均可調整難度,但強調:「打不出來的話,我們不會去調那種機台。」只會按產品價值去調整難度,多月來慢慢被玩家接受,業界亦視Big Bear為高技術夾公仔店。其他競爭者則靠保夾制留客,如當客人夾到一定次數都失敗時就送獎,又或派駐場導師教授簡單技巧。
2人在港開設的10間分店遍佈元朗、尖沙嘴及觀塘等地,投資額逾千萬元,粗略結算10間分店每月總利潤約100萬元,「有啲舖蝕,有啲舖賺。」蔡指將於兩年內擴充至50間分店,已物色一個佔地4,000平方呎地舖作旗艦店。
除引入台式玩法,Big Bear擺放逾千元的AirPods耳筒、名牌手錶和鑽石戒指等獎品供換領,旗艦店更計劃夾公仔送出2輛私家車,其中1輛更是Benz。Big Bear踩界違反《有獎娛樂遊戲牌照》中,獎品價值不可超過300元規定,王解釋,價值太便宜的物品,往往被玩家夾走後丟棄,故以實用或具價值物品作為禮物,希望港府提高獎品價值上限,或要求高價值產品要繳稅。
2人看好本港夾公仔店發展,但對香港發牌條件及程序感無奈,稱租店後多月也未獲發牌,部份分店僅能以臨時牌照經營,又指旺角分店,即使通過消防處和民政署等部門審核,屋宇署卻要求要有2格女廁、1格男廁及1個男士尿兜,「為甚麼娃娃機是一個娛樂產業,搞得我們好像過街老鼠。」
經營夾公仔店須申領《有獎娛樂遊戲牌照》,場地需有《公眾娛樂場所牌照》,按規定每局付出款項不得超過5元,不可提供現金獎,或獎品價值不得逾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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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公仔連鎖店Big Bear老闆王建雄(右)及蔡榮欽指,因台灣的成功經驗,而選擇來港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