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大家! 關於2019/20年度第一階段查核信件
大家好, 希望各位大大可以解答我以下問題, 謝謝!
我第1次收到查核信件
今年7月頭要寄番比佢地
其中一項每月平均收入呢PART我唔係好知要點樣填
信件寫申報番收入由2019年4月1日起
由於我係3月中已經向公司辭職 做到4月30號 出左完整1個月糧
4月呢個收入已經爆左額 (1人每月最高收入限額為$11830)
目前待業中 諗住搵PART TIME做住先 等收入唔爆額住
我想問我應該要點樣申報?
需唔需要夾番封公司證明比佢地?
Thank You!!
本留言最後由 KIKOxxx 於 2019-05-06 11:32:52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