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講緊換走出名差的city pro其實換左公司 再睇下需唔需要選法團?
我都唔知 咩人選主席
我之前有參加...
Laitsuipeople 發表於 2021-03-08 21:01:34 原文
其實依家問題係房署出左支唔適合屋苑嘅標出去,招到返黎嘅標,無論邊間公司做都唔會好。
踢走城市未必改善到個問題。
同埋人地拎得多授權,只係代表有好多小業主授權佢去投票,呢d都係部份小業主嘅聲音。
唔岩你心意嘅就唔係小業主意見,呢個係輸打贏要,有本事反對人士都可以搵街坊授權去投反對票,呢個係完全合符條例。
唔參與去履行自己權利義務,然後指控個制度有問題,呢個行為先係最大問題!
本留言最後由 eirwen 於 2021-03-08 21:49:02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