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翠苑業主立案法團選舉就在今天。 業主會議召集人吳雪茹MN昨晚在選前簡報會中指出,發放選票後,選票就好似「現金」咁樣,業主門可以將選票帶離投票場地,甚至帶回家之後再回到會議場地投票。而選票亦可隨意交比其他人,無需授權,亦無需書面通知。
本人已再三提醒及提出反對意見,表示此等行為有極大漏洞、保安問題及有選舉舞弊之嫌。但召集人多次揚言,「我知道有漏洞,法例無唔比咁做,而我只作為召集人,因此我不會處理。」及「已問過律師,律師話無問題。」
本人認為,一場公平公正的選舉,不應容許選票能作私下交換,甚至帶離票站。本人亦有向朋友尋求專業意見,該友人表示召集人此舉無疑是選舉舞弊,而召集人有機會面對民事訴訟。
本人作為司庫候選人,僅在此邀請各方人士及各大傳媒機構代表親臨麗翠苑視察今次選舉。如有任何不妥當的地方,請拍攝紀錄,以便用作日後有機會需要挑戰選舉結果或推翻是次選舉及法團之用途。如有興趣可自行到場。
麗翠苑業主會議
目的︰議決成立業主立案法團和委出管理委員會
日期:2021年4月10日(六)
時間: 下午2時(1時正登記)
地點: 麗翠苑近2座麗榕閣籃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