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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有人提及成立業主立案法團
有高人可指點成立的利與弊嗎?我怕到時要投票唔識揀。

寶盈花園業主不滿法團管理質素‎  冀成立關注組跟進問題‎     
https://www.hk01.com/article/525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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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想了解吓乜嘢係法團,點解這裡咁多文倡議成立法團,好似唯一只有成立團所有問題就迎刃而,希望有高人出來指教...

https://cyclub.happyhongkong.com/viewthread.php?tid=211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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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選擇成立業委會?

既然業主立案法團權力較大,何以依然有大廈屋苑僅得業委會,而不成立法團呢?原因普遍有三。

最常見的,通常是業主之中無人想出任法團。法團位高權重,基本上是無薪地為住戶處理起居瑣事,很多時卻吃力不討好,易困身於紛議之中,招惹住戶不滿。大廈規模大,芸芸之中總有人願意背負這種責任;但如屬單幢樓,業主人數不多,便難以覓得人選。

其次,業主立案法團的概念由 80 年代母由民政事務處推行,當時的資訊不似今日發達,業主對法團的認識較淺薄。現時業主如有意成立法團,只要上網搜尋便可找到相關資料,政府亦定期於各區舉辦講座,教育業主法團的重要性,故多數相對較新的屋苑都會有法團。

最後,法團手握重權,對大廈財務上的決定有相當的影響力,容易陷入利益輸送之疑。時有聽聞法團涉及圍標醜聞,與維修工程的投標者互相串通,出賣業主的利益,要業主硬食天價維修。因此,有業主寧願信任物管公司,由物管處理一切事務,都不願賦權於法團。

資料來源:https://www.spacious.hk/zh-tw/bl...%E6%AC%8A%E5%8A%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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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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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保障業主利益,愛國者治苑是需要的
市4 G1334 首派 逸東邨 垃圾房位 滿意 感謝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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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自己法團緊係好喇,但作為業主如果揀咗啲PK做主席就真係會分分鐘等於捉隻老鼠入米缸咁 經常都有私人屋苑發生乜乜天價維修費事件
所以業主真係要多關心個法團係點運作。
噔噔噔噔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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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保障業主利益,愛國者治苑是需要的
NancyCrazy 發表於 2021-05-29 09:26:40 原文
擴2 轉 市2 No. 1265XXXX, 特快 No. 18XXX (2011), 15XXX (2012), 8XXX (2013), 58XX (2014)
Step 1 - 29/01/2013, Step 2 - 09/04/2013
第一次收信派長康邨, 第二次收信派雲漢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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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團係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 344」成立嘅業主組織,當公契經理人辭任後,法團就擁有管理屋苑嘅最大權力,例如聘用管理公司、採購等。權力大,責任自然大;例如法團嘅管理委員會成員做錯嘢,可能個人要承擔法律責任。

業主委員會係根據大廈公契成立嘅業主組織,權力來自屋苑公契,因此每一個屋苑嘅業主委員會權力可能不一樣。不過大致上佢係一個諮詢組織,管理屋苑嘅權力仍會掌握喺公契經理人手上。

如果公契經理人唔打算長期管理屋苑嘅話,以上兩個業主組織分別其實不大,小業主遲早都要自己接手管理屋苑。

民政事務處有相關法例諮詢服務,小業主可以考慮透過管理公司要求民政事務處去屋苑向大家解釋一下。本留言最後由 simonwu 於 2021-05-29 22:02:33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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