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住緊是租置公屋單位,諗住今年有折扣打算今年才購買,點知出樓價表顯示沒有折扣,話N年前推出可租置計劃時買過,但因一些原因沒再供做回租戶,所以現沒有這折扣優惠,但當時不是我本人買,而購買的家人都己去世及另派房屋,現在我本人購買都沒有折扣優惠,真有點不明白! 而我先生是後來加名入住,又可唔可以用他名購買而享用折扣呢?一心等有折扣才買,而家...
我在房署網頁見到以下資訊:
若租戶在房屋署接納其認購申請書當日是須要繳交市值租金,該單位的購買人將不能享有特別折扣優惠。同樣,若購買人以前曾透過租置計劃購買任何單位或曾是該單位的認可住客,縱使已獲房委會批准恢復承租人或住客的身份,都不能享有這項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