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晨,我送儿子上學,经过吕民才學校門口,玩皮的儿子跑过吕民才學校巴士出入口时
差点被學校里开出的“的士”撞到,当时嚇了一大跳,儿子是有不对,但他毕竟是个七岁的孩子,玩皮的性情还是不受自己控制,大人一时看不住就会发生意外事故。
去年,新學校開學的时候,我就对一位议员提出过这个意见,希望他们學校门口返学和放學的时候“
都”能有人在哪里把守,以防意外发生,但是,我只见到放學时候出现过几次,另外的时间是没有的,今天早上的惊嚇只是一場惊嚇,好在的士司機手车开得慢的,如果唔係我的儿子现在已经躺在医院了,如果真的发生了事故又如何解决呢?难道吕民才能够陪我一个儿子吗?即使是小孩子的不对,但是是不是就不去面对这个问题呢?出了意外我在去告上法庭已经没有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