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偶家人獨居公屋 已婚港女想加名同住 被網民質疑別有用心
香港人為了上樓,甚麼方法都會試!最近有位已婚港女在網上帖文,指家中有老人家因喪偶後獨居公屋,而她想回去照顧老人家同住並想加名,詢問大家自己咁做是否有權繼承公屋。不過網友卻大指女兒並非為了照顧老人家而同住,相反更想「舔埋間公屋」!
最近有已婚港女在網上表示,老人家因為喪偶,變成獨居老人,而這名女兒想回家照顧老人家,並於公屋上加名,大問網友這樣做是否可以承繼公屋。
不少網友紛紛分享自己經驗,有網友指公屋除名易、加名卻難,指自己媽媽都是單身長期病患者,想照顧佢,欲加名卻被房署拒絕。「問過房署,答案係唔可以加名,只可以申請做照顧者同住,公屋想除名就易,加名係冇乜可能,除非係結婚或者生仔啦!」
而有網友指前幾年親戚都做過,不過只是可以暫時加名入住,戶主百年歸老後都要退返間公屋出來。有人認為公屋排隊人數甚多,不論是喪偶或其他理由,假如每人都可以繼承,就對排隊者不公平。
但網友心水更清,覺得女兒目的並非照顧獨居的老人家,反而重點在於可否繼承公屋,「目的係照顧老人家只要做照顧者就得,唔需要考慮諗加名。」
(代發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