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我2000年教育學院畢業後,因找不到教職,曾投考過警察5次,但都沒有取錄,很多份工都不穩定,後來2007年時,發生了懷疑被偷拍家中生活,因而被定性為有精神分裂症的事件,在醫院住了1個月,後兼職讀了個人力資源的學位,想轉行做人力資源,但工作還是不穩定。
至2010年底開始沒有工作,在家中看聖經,後卻因而傳了異端,說恐怖主義頭目拉登是2位先知的1位,犯了大罪,因而悔改,2011年9月改信了天主教,報讀聖安德肋堂的慕道班,但2011年底因被很多魔鬼纏繞,而搬離了與家人同住的居所,成為露宿者,2012年6月又報讀公教教研中心的慕道班,至2013年領洗,加入天主教會,那時我還是露宿者。
後把我所得的遺產,寫字樓單位的3分1業權,以低價15萬賣給我阿爸,當還給他養育之恩,我便拿那些錢租劏房住,至2014年9月又再做了露宿者1個月,後被送入精神病觀察病院,又住了1個月,出來便開始領傷殘綜援,後醫生推薦排體恤安置,排到葵涌的公屋,後醫生又推薦排特別調遷,調回近我家人的將軍澳,2016年4月搬到調景嶺的公屋居住,繼續領傷殘綜援,過我的祈禱和分享信仰的生活,現在雖然有被人滋擾,但生活是穩定了很多,也擺脫了自小被魔鬼纏繞的問題,有永生的盼望,今年12月18日還會加入在俗會呢,感謝天主。